摘要:“奇”的一般含义是对“正”“常”的背离,古代书论中的“奇”作为对“正”“常”的背离,主要有背离古代正统或经典、背离时人流行书风、诸体相参、突破程式化、险绝等具体形态。从书法作品的实际效果来看,“奇”有可能是正面的创新,可称为“生”“奇变”“新意”等;也可能是负面的标新立异,古人常贬斥为“怪”“邪”“野”等。在古人看来,书法中对“正”“常”的偏离和突破,若要避免走向“怪”“邪”的歧路,需强调“奇”应与“正”(一般法则)统一起来。
关键词:书法 奇 正 背离
作者魏东方,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洛阳47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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