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到市井:唐代住居与文学
2022年08月25日 09: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8月25日总第2478期 作者:杨为刚

  文学是“人”学也是“物”学,研究住居与文学,需要把创作主体和书写对象置于住居空间中,通过物质化的场景再现,探讨创作者如何通过文学书写来表达生活体验、生存状态与生命意识。唐代时期,物质与精神文化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以长安为中心的相对完善的天下居住空间体系得以建立。在考古学、建筑学、历史学和人居环境科学等学科共同努力下,消失千年的唐人世界重新浮现,为研究以长安为中心的唐代住居与文学提供了充分的历史依据与理论支持。

  宫廷建筑与大唐气象。长安是唐代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中心,作为坊市制都城的典范,长安城既是儒家理想的礼制之都,又是满足物质需求的生活之都,还是展现唐人精神生活的文学之都。宫城是皇帝及其家庭成员日常起居的地方,也是最高权力阶层处理政务、管理国家的场所,还是君臣进行文学创作的空间。长安城有太极宫、大明宫与兴庆宫三座宫城,构成长安都市空间最核心的部分。经过考古勘探与历史还原,三座宫殿群的位置、规模、布局以及主要建筑的形貌、功能基本摸清,为研究宫廷文学的空间生产提供了有迹可寻的历史现场。大明宫与兴庆宫都是唐后期修建的宫城,根据考古勘探,两座宫城尽管在位置上偏离了礼制化的都市营建理念,但是建筑规模和空间布局适应了新时期物质、精神生活的需要,在强化皇权的同时,注重宫廷的生活功能,宫廷文学也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花萼楼是兴庆宫的标志性建筑,也是长安最宏大的一组宫廷建筑群。楼体面街,楼上空间与楼下广场构成一个半公开的宫廷空间,是玄宗举行公私活动的重要空间,也是宫廷文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以此为背景的文学创作既有宫廷生活的宏大气势,又有市井世界的世俗欢愉,张说、张九龄、王维等人也有类似的诗作,表现出相同的风格。

  在魏晋六朝到唐初的很长一段时间,宫廷一直是文学创作的重心。玄宗时期,随着科举取士制度的推行,宫廷文学的创作主体和创作背景都发生了变化,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中下层知识分子进入各级权力机构,成为宫廷文学的新生力量。以宫廷空间为背景,描写仪式、宴享、上朝、夜值等公、私生活的文学作品一改前期宫廷文学内容空洞、思想贫弱的不足,具有积极向上、恢宏大气的时代主调,推动了文学中心由宫廷向市井转移。

  市井生活与都市文学。作为住居空间,长安城的主体部分是外郭城,不同阶层的城市居民分布在郭城一百余座里坊中。随着政治中枢由太极宫向大明宫和兴庆宫转移,长安城逐渐形成北实南虚、西富东贵的城市居住格局,产生了与身份、地位相对应的城市功能与城市生活。考古还原的外郭城已经具体到里坊、街道以及坊内生活环境,在这种条件下,可以将诸多文学活动和文学作品置于更具体的都市空间中考察,白居易的长安书写可以作为代表。

  白居易在长安长居,早年在长安东南部的昭国坊等里坊中寄居或租居。元和十五年,白居易授主客郎中知制诰,在新昌坊有了自己的住宅,这种愉悦的心情体现在《行简初授拾遗同早朝入阁因示十二韵》诗中,“夜色尚苍苍,槐阴夹路长。听钟出长乐,传鼓到新昌。宿雨沙堤润,秋风桦烛香。马骄欺地软,人健得天凉,待漏排阊阖,停珂拥建章……”新昌坊距大明宫丹凤门的考古距离为6300米左右,位于长安城最适合居住的朱雀街东中南部。诗歌涉及的都市空间与王维等人早朝大明宫唱和诗基本一致,但是与同时期的诗歌一样,白居易选择街鼓、沙堤与槐树等日常化的城市意象,构建一个更具经验性与归属感的都市空间。左迁期间的白居易把长安住居体验带到地方,通过物质化的长安物象来展开“恋阙”“望京”“忆京”主题的书写。如代表“京都声”的教坊乐(《琵琶行》),体现“京都样”的胡麻饼(《寄胡饼与杨万州》)等等。晚年的白居易分司东都,在洛阳最东南角的履道坊购置一座大宅园。“轻衣稳马槐阴下”(《晚出寻人不遇》)最能体现此时的住居心态,没有街鼓的催促与沙堤的喧嚣,槐荫下的悠游与闲静是长安生活的延续。

  玄宗掌权后,把具有享乐性的胡俗乐、散乐从太常寺独立出来,由教坊负责管理,教坊乐人具有了皇家私乐的功能。设置在宫廷的内教坊与郭城的左右教坊成为宫廷乐舞机构,教坊乐人代替掖庭乐人成为宫廷的主要娱乐对象。内外教坊的设置使得宫廷与民间的音乐交流更加频繁,宫廷娱乐空间向里坊延伸,长安的娱乐中心向市井转移。具有宫廷背景的乐人代表着贵族化的住居品质与生活方式,他们活跃于贵族社会与市井里坊之间,成为都市生活方式与生活时尚的制造者与传播者。

  物质构建与物语模式。新的都市生活催生了与之适应的文学体式或表达方式,构成这种住居生活的诸多因素,从外部空间到内部空间中的构成物都可以成为文学的书写对象或表达方式,由此形成了唐代文学书写中的“物语”模式。中国传统建筑都是从宫室发展而来,具有通用性的结构,住宅建筑的住居功能与住居品质很大程度上通过室内器具来决定;唐代是身份制社会,宅第的规制和器具的材质与使用者的身份有严格礼法规定;这些因素决定了器具在日常住居生活与文学书写的特殊作用,可以通过盒子进行分析。

  诗歌中的盒子是构建私密空间、表达私密关系的意象,白居易《长恨歌》有“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句,韩偓《玉合》诗有“罗囊绣两凤凰,玉合雕双鸂鶒,中有兰膏渍红豆,每回拈著长相忆”句。小说叙事中,盒子是表达主人公身份与关系的“物象”。许尧佐《柳氏传》中,柳氏与韩翃诀别时,所送礼物是“轻素结玉合,实以香膏”。沈亚之《秦梦记》中,公主弄玉送给沈亚之的定情物是“水犀小合”。李公佐《南柯太守传》中,公主的定情物也是“水犀合子”。另外,以礼物、信物或定情物出现的盒子还有暖金合(《张无颇》)、金缕小合子(《长孙绍祖》)、白玉盒子(《崔书生》)等。现实住居生活中,一只具有宫廷色彩的小小盒子可以“涵盖”贵族社会住居生活的所有特征与品质,在文学书写中,盒子能够“容纳”新兴文士阶层对于身体、身份与关系的所有经验和想象。

  唐代的住居空间与住居方式处于承前启后的变革期,门阀士族社会的住居习俗还在延续,科举官僚社会的生活风尚正在形成,这种社会转型时期的住居生活在文学书写中得到体现。与考古学、建筑学、住居学等学科的研究旨趣和研究理路不同,住居与文学的研究强调以文学为本位,注重“人本”与“人文”因素,关注情感与精神生活。通过唐代住居与文学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为古代文学提供一种新的观照视角和研究范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现代人面临的住居问题提供唐人经验与唐代智慧。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代住居与文学研究”负责人、汕头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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