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治化建设凸显“人民首创”
2024年07月10日 10: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7月10日第2930期 作者:记者明海英

  本报讯 (记者明海英)7月6—7日,“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湖北武汉举行。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研究等专题开展研讨。“枫桥经验”产生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枫桥经验”60年创新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推进“枫桥经验”法治化的过程。

  “枫桥经验”是基层治理的样板。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表示,“枫桥经验”来自当时的实践,通过基层的各种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矛盾不上交。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表示,“枫桥经验”的实践创新,形成了实践—理论—再实践—再理论的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为“枫桥经验”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今年是党中央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10周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表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尊重“人民首创”的生动体现,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微观创新,表现为自下而上的民意传导机制。中国当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创立与发展,为在学术理论上探究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时代化中国化的真理性光辉提供了源头活水。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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