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传统法文化的透视镜
2023年08月11日 11: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8月11日第2711期 作者:蒋海松

  中华法系在世界法系之林中独树一帜,中国古代有着丰富的法律文化底蕴,而且这种法律文化有着多彩的表达方式。历史上形成的许多法律谚语、格言、警句、经典承载着法理思考,而许多文学作品也呈现了法律与社会生活的真实互动,是解读古代法律文化的有趣素材。古典文学名著《西游记》便是法学与文学交叉研究的典型个案。

  法律文化的文学呈现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神魔小说,是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之一。除了奇幻浪漫的想象、引人入胜的情节之外,《西游记》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比如刘一明《西游原旨序》便认为 “其书阐三教一家之理,传性命双修之道”。托名李卓吾的叶昼在评本《西游记总批》中说“游戏之中暗传密谛”。这些神秘说法有过分拔高之嫌,但也道出了《西游记》深刻的文化启迪。神话有其渊源,文学来自现实,带有鲜明的现实性。从法律政治角度而言,《西游记》更堪称古代法律宝典、政治全书。鲁迅先生曾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西游记》“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西游记》研究专家蔡铁鹰先生指出,“《西游记》就像一部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学的大百科全书,不经意之间,吴承恩已经轻声慢语地为我们讲解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框架和构成因子”。

  《西游记》也是一部法律文化宝典,有着丰富的法律元素。以法眼观之,孙悟空是诉讼高手,猪八戒是维权英雄,唐僧是滥权领导,玉帝是昏君影射,女妖是人性解放先驱……神仙魔怪,都有其法律观念和人性寓意。西游故事,多有其现实基础和历史由来。《西游记》追求自由,向往正义,批判弊政,是传统文化的鲜活范本,是古代法制的透视镜,也是人性百态的反思录。

  西游人物的法律观念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僧等典型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观念与认知,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法律故事,而且每个角色的法律观也契合其总体性格,解读其法律意识,更能彰显其人物个性。

  比如,孙悟空成为我国最深入人心的神话英雄,不仅在于其七十二变等神通法术,更在于其追求自由与正义的精神。面对天庭的最高统治者,悟空斗志昂扬,喊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种“大逆不道”之言,公然竖起“齐天大圣”的旗号,要大闹天宫。这是历史上暴政反抗者的生动写照。悟空素来不承认天之独尊,藐视任何权威。见到三界之主玉皇大帝,他也只是“唱个大诺”自称“老孙”。他独自一人,打得十万天兵落花流水,一条金箍棒“打得那九曜星闭门闭户,四天王无影无形”,把堂堂天庭闹得天翻地覆。面对佛祖如来的质问,他慷慨陈词:“因在凡间嫌地窄,立心端要住瑶天。灵霄宝殿非他久,历代人王有分传。”在壁垒森严的封建专制时代,作者通过大闹天宫故事,淋漓尽致地展现孙悟空争取自由、敢于反抗的叛逆性格,展现了对封建权威的反抗和对自由平等的向往,也因此具有永恒的思想意义。胡适《〈西游记〉考证》认为,“美猴王的天宫革命,虽然失败,究竟还是‘虽败犹荣’的英雄”。悟空的品性和风格,是人类自由意识与自由本性的反映,也是可贵的民族精神的投射。

  此外,悟空成佛后被封为“斗战胜佛”,从法律的意义而言,他也是位不折不扣的正义之神、“法律大圣”。他明律知法、善于诉讼,打过不少官司。他注重证据,以理服人,铁嘴钢牙,辩才过人,擅长推理。除了靠一身本领斩妖除魔,他还擅长通过诉讼打败敌人。最著名的一次诉讼是状告李天王。白毛老鼠精作乱掠走唐僧,悟空入老鼠洞看到她拜祭干爹李天王,于是拿着牌位到天庭告状,状子写道:“今有托塔天王李靖同男哪吒太子,闺门不谨,走出亲女,在下方陷空山无底洞变化妖邪,迷害人命无数。今将吾师摄陷曲邃之所,渺无寻处。若不状告,切思伊父子不仁,故纵女氏成精害众。伏乞怜准,行拘至案,收邪救师,明正其罪,深为恩便。有此上告。”这状子简洁精到,有板有眼。原告、被告、案件由来、犯罪事实、诉求、理由等都清清楚楚、一应俱全。最后逼得李天王大义灭亲,擒拿了老鼠精。孙悟空成了诉讼英雄,法律是其斗争的重要武器。

  再如,猪八戒总贪小便宜,从正面来说他处处懂得用法律维权的道理。当初八戒在高老庄为妖,孙悟空打到云栈洞去捉拿猪八戒。面对悟空用金箍棒砸门,猪八戒居然义正词严地跑出来呵斥,“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这个杂犯死罪哩!”这体现了猪八戒很强的权利意识。而且他有用法律来维权的素养。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打架斗殴,不是比拼法术,而是援用法条,维护权利。八戒所说也有一种重要的法理支撑,这就是住宅权不受侵犯的观念。历朝历代对住宅权都有一些保护性规定。《大明律》卷十八《刑律·贼盗》有一条:“凡夜无故入人家,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八戒所说当是根据这条律意进行类比推论。民间俗语“深夜入宅,非奸即盗”,都是这一观念的体现。

  法政制度的文化反思

  《西游记》中法律运用极为广泛,神仙妖怪动辄引用律条。在神话世界中,三界以玉帝为最高统治者,玉帝的律令天条是最重要的管理规范。《西游记》最主要的三个人物——孙悟空大闹天宫、猪八戒调戏嫦娥、沙僧打碎琉璃盏,均因触犯天条而被重罚。沙僧被处罚时,所有天神都吓得“惊心胆寒”。“失手打破玉玻璃,天神个个魂飞丧。”可见天条处罚之严。龙王负责司雨,但若无玉帝旨意,私自司雨则是逆天大罪。第九回中,回目便是“袁守诚妙算无私曲,老龙王拙计犯天条”。以“私曲”与“天条”相对,表达了必须不折不扣遵守法度的法理观念,同时也隐含着对司法腐败、酷刑滥法的批判。泾河龙王就为了打赌获胜,私改了下雨的时辰点数,结果触犯了天条被斩。三界的一切犯罪行为常常按明律来定罪处刑,甚至妖精也依法治妖,“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奉敕”的咒语直接来自官方律令文件,恰好体现了古代法律的威严。这几乎颠覆了古代只有人治没有法治的传统定义。

  《西游记》还折射了作者吴承恩所处的明代历史的真实图景,并由此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犀利批判与反思。玉帝的昏庸治理和西天路上各种无道国王故事,有意或无意影射了明代昏庸朝政的诸多情形。明代有的皇帝崇道贬佛、沉迷炼丹、贪欢爱美、荒废朝政等种种无道行径,都在《西游记》中有明显批判。例如,比丘国王昏庸荒淫、追求长生不老,白鹿精国丈吃小孩心肝,映射明代皇帝追求炼丹、荒废朝政、贪欢爱美的糊涂历史。再如,车迟国道士监控对应明代的特务统治,车迟国把邪道奉为国师对应明代灭佛崇道的政策。玉帝无为映射嘉靖二十载不理朝政等。据明代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载:“陶仲文以仓官召见,献房中秘方,得幸世宗。”嘉靖三十一年和三十四年,世宗共选四百六十五名女孩供炼药用,可能是比丘国国王荒唐行为的现实来源。至于“有背景的妖怪都放了,没背景的妖怪都杀了”等书中最常见的故事,更是成为对选择性执法的经典讽刺。

  法政论西游,有助于生动地认识古代政治法律文化及社会心理,形象地了解古代社会治理与制度运作,深入地进行人性解读与国民性反思,更好地探求对当下制度构架及人性思考的镜鉴。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传统法文化观研究”(22BFX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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