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统一大市场拓展中间品贸易
2024年02月26日 10: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2月26日第2839期 作者:逯建

  统一大市场既包括商品市场,也包括资本、能源、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国内贸易商品通常为供人民日常使用、最终用于消费的部分消费品,但在现实中有很大一部分商品如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等,并不直接用于最终消费,而属于中间品类别。近年来,随着产品工艺技术的提升和产业链的延长,中间品在全部产品中的比重不断增长,已成为全球贸易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更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类别。

  中间品内在特性引致市场分割

  中间品不直接用于消费,既包含开采后经过简单加工的原材料产品,也包括拥有复杂工艺技术、用途广泛的其他商品。与消费品相比,中间品在企业生产、贸易方式、市场竞争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不同。例如,中间品具有同一产品对应不同的下游用途、产量大且同质、生产工艺高度依赖上下游等特点。由于用途比较专一,中间品的供需方较为明确,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使得优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附加值,也促使行业形成横向或纵向集中甚至垄断。此外,中间品的技术含量更高,企业生产存在一定技术门槛。短期内,我国还难以挑战发达国家在中间品生产和销售上的优势地位。上述特性导致了我国国内中间品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

  一是市场竞争不激烈,分区销售特征明显。鉴于中间品的专业用途,且供需双方数目有限等原因,其市场竞争不如消费品那样激烈,无法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和透明的产品价格。中间品产量大、运输相对困难等特征,也使得企业更倾向于在邻近区域销售,导致中间品多为分区销售。大型企业有能力利用规模优势影响市场,造成地区间产品价格的较大差异。由于价格不够透明,企业的跨区销售往往需要辅以人际关系网络的搭建,使得产品在最终销售时增加了不少“关系”成本,全国统一的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各地标准不一,不利于行业监管和企业生产。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气候、资源禀赋存在明显差异,经济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各地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必要性,但也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市场分割。目前,我国各地关于中间品生产的具体标准不一致,企业为进入异地市场,往往需要投入更多成本用于学习掌握具体管理规定。同时,各地对产品生产的管理规定不够细致,给行业监管留下了很多操作空间,降低了政策的统一性与公平性。此外,中间品往往有着更高的单位运输成本和销售成本,使其地区销售价格差距更为明显。

  三是生产多为地区经济服务,造成产能周期性过剩。中间品生产企业最初按照轻重业配比和服务于最终消费品生产的原则进行投资设计。各地在投资和产能设计的过程中,基本都以保证本地下游产品的生产供应为目标。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我国交通运输设施的快速发展,部分企业面临转型增效的问题。但由于中间品市场竞争不充分,不同形式的地区优惠政策反而不利于促进更高生产水平的产能整合。特别是当行业需求下行或产品需要升级换代时,过多的大型中间品生产企业很容易造成产能过剩,拖累当地经济发展甚至成为周期性“包袱”。

  四是技术含量偏低,国际竞争力较弱。中间品量大且同质化的特性,使得生产技术对产品价格和竞争力的影响至关重要。由于部分先进技术长期被发达国家垄断,我国中间品进口多于出口,有时甚至有一倍以上的差距,一些关键领域仍面临“卡脖子”困境,制约了本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尚需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破与西方国家在消费品和中间品生产方面的分工格局。

  多措并举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

  相对于消费品,我国中间品的市场分割程度更深,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任务更重。而围绕中间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从全国层面统一中间品生产标准和规范监督执法工作,清理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国家层面的中间品生产标准制定,重点明确相关标准及规范工作的具体细节。可考虑以出台较早且运行良好的地方标准为蓝本,加快形成全国性的中间品生产标准。规范各地对中间品生产绩效的不合理政策,逐条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第二,以产品大类为单元,建设面向中间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全国层面的电子商务平台有助于最大程度降低信息搜索成本和中间品交易成本,提高其品质和服务水平。在平台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不同类型的中间品特点,体现平台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为交易产品质量提供相关认证,同时加强针对性政策引导与扶持。

  第三,更多采用就近生产模式,鼓励优质中间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同类企业,或直接到承接产业转移的地区进行投资,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中间品销售渠道。由此借助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生产能力的优势,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扩大这些企业在国内中间品生产和贸易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第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中间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发挥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在中间品生产与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托自主创新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更多本土产品向中高端中间品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我国中间品贸易自由化程度,通过高效的国际经济合作机制,巩固和强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加快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作者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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