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构建公平有质量基础教育
2020年08月31日 09: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31日总第2000期 作者:侯晶晶

  保证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和在学率,对于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和长期保持全面实现小康的成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目标以及弱有所扶的社会政策对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保障提出了新期望;更加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是众多残疾儿童的共同期盼,也是提升其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前提。随着教育现代化改革向深水区推进以及《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教育部和中国残联的“一人一案”失学残疾儿童教育安置举措在全国推开,并收到一定实效。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数据,全国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生2017年度为57.88万人,2018年度为66.59万人,比上年增长15.05%。本文依托相关调研和全国残疾儿童监测数据,分析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成就与问题,并就如何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提出对策建议。

  依托人口大数据和源头维权服务助力残疾儿童入学

  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首先需要解决学龄残疾儿童入学过晚与从未入学的问题,这是“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所强调的教育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笔者对中国残联最近一次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数据的分析显示,从31个省(区、市)随机抽取734个区县入户调查获得的37199个有效样本中,6—17岁残疾儿童有效样本1350个,其中失学469人,包括从未上学280人;9—11岁残疾儿童从未上学比例仍达17.19%,这些儿童如果最终能入学,就会面临过晚入学、与健全同学年龄差距大、不便融合等问题。根据1350∶37199的比例推算,我国8500万残疾人中约有6—17岁残疾儿童308.48万。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的平等权利,各地中小学不能坐等甚至拒收本学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而须遵照新时代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提升融合教育意识,主动作为,注重源头维权,落实有效举措,对学龄残疾儿童应收尽收。对有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同样应做到零拒绝、零排斥。学校和残联教育部门应进行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挖掘,精准定位失学高风险亚群体。

  针对残疾儿童的晚入学问题,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与户籍管理部门对接,利用人口大数据和全覆盖信息平台,提前一年至少每季度向学区所有学龄儿童监护人推送公益短信、微信,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鉴于残疾儿童的监护人未必充分知晓孩子的教育与康复法定权利,公益信息中应为其提供相关资源链接以及教育管理机构的咨询电话、相关融合教育问责机构的投诉电话,从而形成告知、服务、维权的完整链条,共同监督各级学校使用公共资源服务全体学龄儿童,给予残疾儿童非选择性的教育关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笔者的研究显示,监护人从未上学的残疾儿童失学风险较高。因此,公益信息在文字内容之外还应包括相关法规、政策宣讲的音频或视频信息链接,以保障这部分弱势群体的信息可及性,并实现有效告知,助力监护人及早做好残疾儿童按时入学的身心康复准备。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定权利是弱有所扶的底线,也是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根本举措。

  其次,要解决残疾儿童以送教上门形式入学比例过大以及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2018年我国特殊教育数据显示,全国残疾儿童在校生66.59万人中含送教上门11.64万人,占比17.48%,远高于国际教育中的同类比例。笔者经访谈研究发现,送教上门这一边缘化入学形式在实践中存在送课师资不足、送教上门次数过少,教学因缺乏连续性及系统性而易陷入困顿,教学时长不足、内容取舍随意性较强等问题。张峰等学者的研究亦发现“送教入户政策落实不理想”。笔者认为,送教上门即便能落实到位,一般至多能传授知识技能;残疾儿童要充分地融入集体、回归社会、生成较为完整的核心素养,至少需要半就学。中小学仍需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做好“对重度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避免其名义在读而实质失学的空挂学籍现象。

  借助人性化教育管理方式和MOOC资源防控残疾学生辍学风险

  解决残疾儿童辍学问题,与“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所强调的教育质量关系密切。笔者的调研显示,影响残疾儿童辍学的因素包括教学内容、评价体系、学业成绩、性格特征、班级氛围等。以下分学段探讨残疾学生辍学问题的主因与对策。

  四年级是残疾小学生面临的第一个分水岭,很多人在学业难度抬升过程中被向下分化,在测试中频频遭受挫折感。如无外力相助,无法渡过难关,容易陷入随班混读、墙角生存状态,辍学风险显著增加。笔者对2017年我国特殊教育数据的分析发现,残疾儿童四年级在学人数比三年级锐减7.88%,六年级比五年级再锐减5.32%。由此可见,小学中高年级确为残疾儿童辍学的高发期。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报告显示,“一线城市参加课外辅导的中小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70%。对上海小学、初中家长的问卷调查发现,84.15%的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其中92.75%的学生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班”。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的可能性较大,而且残疾儿童由于行动不便或信息接收渠道受阻,总体不便接受校外培训。影子学校的畸形壮大容易加剧残疾学生的教育不平等效应。目前各地各级学校在停课期间均开设了线上课程。这些网上教学资源往往由学科骨干精心打造,如果仅限于特殊时期向学生展示,或仅为教师备课服务,受益面较窄。在尊重授课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平时亦可以MOOC形式普惠学生,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移动终端辅助教学。这样也能帮助众多残疾儿童跟上课程,激发学业潜能,从而起到教育扶智和反贫困作用。为了满足听障受众接受MOOC资源的需要,可联手大学生志愿者和手语志愿者帮助补齐字幕或嵌入手语翻译视频小窗,实现信息无障碍以及“移动终端面对各类学生具有的包容性和灵活性”,降低残疾儿童辍学率。

  笔者对教育部发布的数据分析显示,近年来我国残疾儿童入读小学与初中的人数比基本稳定在2.88∶1。如无辍学现象,小学与初中的在学人数之比应该大约为2∶1,而实际比例折射出入读小学的残疾儿童大约4成未能升入初中或在初中辍学。初中残疾学生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科目门数骤增,且理科学习难度抬升较快,这又使一部分残疾学生被分化下去。高质量的教育并非越难越好或内容越多越好,而是最有利于儿童发展的教育。很多残疾学生必须每天坚持康复训练,相对处于时间贫困状态;身体的残障又不利于他们充分进行体育锻炼,因此体能较弱。如果说作业过多、考试过难的教育状况对于健全学生而言容易增加其近视率,那么对于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而言,还很可能增加其辍学率。这对于许多残疾儿童的实际受教育权利形成了结构性挑战,因此学校亟待落实国际融合教育中常见的个别化教育,因材施教,实施弹性作业制度。

  保证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和在学率,对于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和提升我国人口素质,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课题“中国残疾女性贫困的现状、影响因素与精准扶贫对策研究”(17ASH01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