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困境儿童社会性生存风险叠加
2021年11月19日 08: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11月19日第2291期 作者:周佳

  所谓社会性生存风险叠加,是指儿童生活的“三重世界”家庭、学校和社会同时向他们施加压力,却不提供应对资源而使其生存风险加剧的状态。贫困、监护缺失或不当是困境儿童家庭的典型特征。提高学校和社会的支持力度、赋能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是防范困境儿童社会性生存风险叠加的关键。

  家庭成员关系疏离使儿童陷入风险

  “脆弱性”是产生“生活倦怠”的重要原因之一。社会个体在遇到生活压力时,由于自身缺乏应对资源,又得不到外界的支持,就会表现出过度恐惧、无助和无力的情况。

  侵害频率和损害度是衡量风险程度的重要指标。家庭成员关系不良的形成原因多样,但经济压力、职业焦虑以及成员的非原生化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困境儿童家庭的典型特征与之重合,贫困、疾病、原生家庭解体等导致家庭成员关系不良,而作为家庭的最弱小者常常成为被迁怒的对象。生活空间拥挤加剧了家庭成员关系的疏离,家庭矛盾不断,对儿童的侵害频率和损害度增加,儿童的社会性生存风险加大。处于家庭关系困境中的儿童较之普通家庭,缺乏稳定的成长基础及亲密的家庭合力,而家长对孩子的期望与支持度不匹配也导致其将自身的焦虑归咎于孩子。同时,部分遭遇监护侵害的儿童也有一些让父母难以应对的问题,如叛逆、患病或残疾,父母对此缺少希望。家长和孩子之间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亲子关系中最重要的“熟”“亲”“信”陷入困境。

  家庭成员关系疏离使儿童更渴望获得同伴的关注。困境儿童居住地具有典型的“同质性”。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成为困境儿童寻求外界支持的重要手段。网络游戏对他们而言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娱乐手段,而成为一种“合作的”平台,同时“网聊”也成为交流和获得人际支持的重要渠道。在家庭中得不到关心、温暖和赞赏,在“网游”“网聊”“直播打赏”中却能得到“积极回应”和“成就感”,部分困境儿童已经离不开网络支持。

  此外,新的学习方式使儿童“一个人的努力”受到挑战。城市家庭更重视子女教育质量,参加课外培训机构的线下辅导以及“云端学习”已经成为常态。课外辅导以及在线学习所需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加重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对于家庭监护缺失或家庭监护不力的困境儿童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多数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家长通常没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家长的工作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临时性的工作往往会因为突发情况陷入失业的困顿。家长面对生存的考验,无形中将其焦虑弥散在家庭中。以往依靠儿童个体在课堂上勤奋努力获得学业成就的“稳态”局面被打破,学习过程不得不把家庭差距嵌入其中。网络上宣传的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赶超的“妙招”,在困境儿童身上变成了“学业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窘境”,让他们看到了自己的“脆弱性”,动摇了依靠自己努力获得好成绩进而改变命运的信心,使他们变得焦虑和无助。

  多主体协同化解困境儿童社会性生存风险

  儿童的困境已从基于家庭贫困的“静态”危机,转变为内生性与外源性问题混合的“动态” 危机。“监护不力”的亲子关系、“亲和失败”的师生同伴,进一步使困境儿童陷入风险之中。因此,准确识别这种风险并进行早期干预,对扭转危机尤为重要,这也为教育干预困境儿童社会性生存风险提供了可能性。

  第一,支持家庭,进而支持儿童。支持家庭包括完善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建立良好成员关系的家庭教育指导。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一次强调“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有利于城市困难群体的举措,“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也将有效地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社会保障制度与积极落实就业政策是支持家庭进而支持儿童的最直接手段。

  导致家庭监护不力的因素很多,其中,父母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家庭教育能力是重要因素之一。学校应成为困境儿童“三重生活世界”的融汇点,教师发挥枢纽作用,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连成一体,加强对困境儿童家庭的教育指导,促成“家校共育”目标的实现。学校对困境儿童家庭的教育指导要精准,在学校中加强对学生进行公共卫生保健方面的知识教育,帮助困境儿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请他们把学到的卫生知识与父母分享;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联系,鼓励学生家庭间互帮互助,从帮助困境儿童出发扶持困境家庭,有效规避困境儿童的社会性生存风险叠加。

  第二,履行国家监护责任,实施监护监督。在对城市困境儿童的保护中,既要赋能于家庭,也应加强社会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民法总则》第36条第2款赋予了居委会和学校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组织以诉讼资格,旨在方便未成年人顺利寻求帮助,也便于其他组织在发现被监护人受侵害时,代其及时提起撤销之诉。然而,家庭中的这些侵害极具隐蔽性,被监护人可能迫于各种压力无法及时有效地告知他人并得到帮助,导致社会组织援助作用不能完全发挥。正如詹姆斯·科尔曼所言:“人工创建的社会组织,它们正在行使家庭和地方社区的部分职能,但它们不仅难以完全替代原始性社会资本,而且在现实的替代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此,需要加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学校等与困境儿童家庭的实地沟通,可采用定期和不定期走访、社区联合活动、家校亲子活动等办法,发现问题、打通壁垒,促进监督下沉落实。《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将“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规定“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内容。这些关爱保护措施有助于有效掌握城市困境儿童的信息和生活状况,使监护监督“常态化”。

  第三,教师作为人生导师,助力困境儿童“一个人的努力”。困境儿童的关键特点就是“家庭监护不力”,这种不利衍生扩大到孩子在学校的各方面表现都要弱于家庭参与度高的孩子。在困境儿童还无法保障基本生存和安全利益的时候,其他孩子已经实现最佳利益,这种差距进一步拉大了他们之间的交往距离,进一步产生了事实上的关系中断和隔离。教师作为学生的“人生导师”,不仅要教书而且要育人,密切关注困境儿童的反常行为和不良情绪,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使学生可以在遇到困惑和危险时主动寻求老师的帮助;通过教书提升困境儿童生存的本领进而使其获得“自我效能感”,通过师爱和关怀使其获得“存在感”进而提升自尊;建设优良班风,鼓励同学间互相关怀和支持,在学习和班级活动中不让任何一个伙伴掉队,通过教师引领下的同伴关怀使其体会到世界的温暖,进而摆脱网络虚拟世界的诱惑回归生活世界。教师作为人生导师是助力困境儿童“一个人的努力”的最重要力量。

  防范困境儿童社会性生存风险叠加需要多主体协同。完善以学校为交汇点的治理体系,控制原生家庭侵害的贫困传染源,以增强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切断困境传播途径,发挥教育在困境儿童自助中的核心作用。通过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打破社会隔离,结合经济救助实现对易感人群的保护,通过风险治理将危险化解在源头。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新时期城市困境儿童社会性生存风险及教育干预路径研究”(BAA20002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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