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银行”之释义及其在中日两国的流传
2023年08月07日 11: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8月7日第2707期 作者:刘凤华

  近年来,国内学界通过对“银行”“中央银行”等概念的梳理和研究,基本厘清这些词汇的起源以及在中国、日本、西方国家间的流传和变化。“特殊银行”英文写作Special Bank或Specialized Bank,是与普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信用机构名称,其产生、释义以及在中日两国的传播,结果却截然不同。

  近代日本的“特殊银行” 

  日本学界对“特殊银行”的定义并不统一。《日本大百科全书》(小学馆,1987年)较有代表性,其解释是:“为了推进殖产兴业,根据特别法而设立的、供给长期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拥有特别权限和受到政府特别保护的银行。特殊银行构想源于主导创立近代日本金融制度的松方正义,松方基于分工合作主义,在1881年《财政议》中最早提出了特殊银行的构想。”

  实际上,《财政议》中并未出现“特殊银行”字样。在1882年日本银行(日本的中央银行)成立前,只有横滨正金银行这一家近代的金融机构,主要经营汇兑和国内纸币兑换,受外国金融机构的压制,金融业务经常陷于窘境。针对这种情况,1881年,时任藏相的松方正义写作《财政议》,提出了建立中央银行的设想,并将中央银行分为官金出纳部、普通营业部和外国汇兑部三个部门,分别负责政府收支、货币供应和进出口贸易,试图通过三者的互相合作,共同支援日本的殖产兴业。在上述金融设想中,他提出了被后世学者广泛认同的“特殊银行”的两个要素:一是特殊银行是政府性质的金融机构,二是特殊银行专门负责某个特定领域的金融业务。故此,松方正义及《财政议》被称为“特殊银行”的最早倡导者和思想来源。

  1887年,根据日本政府敕令,成立于1880年的横滨正金银行通过了《横滨正金银行条例》和《横滨正金银行章程》这两项特别法,正式成为与政府保持密切关系并接受政府直接监督的特殊银行。这是近代日本历史上的第一家特殊银行,它根据正金银行自己的条例和章程运营,不受《银行条例》(1890年通过,后多次修改)的限制。此后,随着日本经济发展的需要、金本位化以及海外扩张,专门负责各领域金融业务的特殊银行相继成立,例如日本劝业银行、日本兴业银行、各府县农工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以及充当殖民地“中央银行”的台湾银行、朝鲜银行等。

  如何称呼这类银行,当时日本国内并不统一,“特别银行”“特种银行”“特殊银行”等多种称谓并存。目前所见,最早是日本官方银行法律文书《银行法规》(大藏省,1897年)使用了“特别银行”这一称谓;稍晚一些,日本官方文件及《大藏省年报》中使用了“特殊银行”“特种银行”等词汇。此外,当时的大藏省还下设特别银行课,主理这类银行的相关事务。大约20世纪20年代后,“特殊银行”一词才逐渐为更多的政府官方文件和学者所用。根据对日本战前电子图书和报纸的检索结果,使用频率最多的是“特殊银行”,其次为“特种银行”和 “特别银行”。二战后,日本学界使用“特殊银行”已成定式。

  “特殊银行”究竟“特殊”在哪里,其典型特征如何?早期的日本官方文书以及学者的著作虽然使用这些词汇,但并未给出详细的解释。1923年松崎寿写作《特殊银行论》后,有关特殊银行的相关问题方才被广泛讨论。松崎寿、马场锳一、石滨知行等学者从金融、法理等不同角度出发,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学者们认同特殊银行的典型特征具有以下几点:一是特殊银行是依据银行自己的特别法成立并受其节制,不受普通银行必须遵循的《银行条例》的限制;二是特殊银行在资金、人事等诸多方面得到日本政府和日本银行的保护和支持,同时亦接受其监督和指导。例如,政府直接认购资本金和银行债券,或者特殊银行在经营困难时接受政府和日本银行的低利资金援助,政府则通过派遣监理官、让银行定期上交各种营业报表等形式,对银行进行监督和日常经营上的指导。三是采用“分业主义”原则,各特殊银行专门负责某一特定领域的金融业务,例如横滨正金银行负责国际贸易金融,日本劝业银行、农工银行负责不动产金融,北海道拓殖银行负责北海道的长期贷款,日本兴业银行负责培植产业和吸引外资,而台湾银行和朝鲜银行则是日本殖民统治下的两家殖民地银行。四是在经营上采用株式会社的方式,既要执行和完成国家金融政策,同时也最大程度地追求利润,两者发生矛盾时前者优先,日本政府对此给予援助和补偿。学者们的分歧点主要在于:一是特殊银行的数量,究竟是前述的7家,还是加上日本银行、储蓄银行共9家;二是《银行条例》是否对规模较小的特殊银行具有约束力。

  “特殊银行”是日本作为后发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内经济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为了对抗欧美等国的经济金融压制和发展国内经济而采用的政府性行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日本国内经济各领域的发展,部分特殊银行也助长了日本对周边国家的侵略。

  民国时期传入我国的“特殊银行” 

  清末民初,我国也已使用“特别银行”“特殊银行”“特种银行”“专业银行”等词汇,用来称呼日本的特殊银行和当时我国的部分银行。

  1906年,《东方杂志》刊载了湖南候补道上书湖广总督张之洞的说贴,陈述自己赴日所学所感时使用了“特别银行”一词。他详细介绍横滨正金银行、日本银行、农工银行等几家日本“特别银行”的业务和专长,主张我国应设立类似的特殊银行,维护国家利权,并辅助发展各业,而彼时“湘省当铁路未成之时,商业难望发达,设立银行当采日本劝业、兴业之制,以路矿为目的而兼营农工,俟铁路成后,再行扩充”。1910年谢霖的《银行制度论》、1919年江廷襄著《银行新论》两书中使用了“特权银行”“特种银行”等词汇,而此二人皆曾游学日本。由此可见,“特别银行”“特种银行”等词汇是通过留日人员的传播、自日本传入我国的,并且当时的留日人员认可特殊银行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辛亥革命后,在中央政府和各省政府的倡导下,湖南、福建、江苏等省相继成立专事某一特定领域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促进金融对实业的提振。“特别银行”“特殊银行”等原来用于翻译、评介日资银行的词汇,开始移用于我国银行界。1916年,张廷健在《银行论》中,同时使用了特别银行、特殊银行等词汇,并以银行组织和营业范围为依据,将银行划分为商业银行和特别银行两个类别。1918年,徐沧水赴日进行经济调查。次年,他发表《特殊银行之观察》,认为中国、交通、盐业等银行采用“分业主义”原则,“均各定有特种法规,享有特权,其营业宗旨,系分业的,而其设立目的,系特殊的,故不如谓之曰特殊银行”。这是当时我国学者对特殊银行给出的明确定义。1923年,周葆銮在其《中华银行史》中认为,特种银行“设立有特别之目的,得国家特别之保护,经营特种之业务,或与以发行钞票代理国库之权”。此后,特种银行、特殊银行等称谓开始频繁使用,特别银行、专业银行等词汇也偶有使用。而在具体的分类上,交通银行、盐业银行、殖边银行、兴华汇业银行等经营特定领域的几大银行均被纳入特殊银行范围。

  直至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为止,特种银行、特殊银行、特别银行、专业银行等称谓常见于报端和学术著作。评介日系特殊银行之发展形势、阐述国内设立特殊银行之积极作用、讨论发展特殊银行之利弊,成为当时金融界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国当代金融史学者汪敬虞在其早期研究中,曾将“Special Bank”译成“专业银行”。此后,他在为郭予庆的《近代日本银行在华金融活动——横滨正金银行(1894—1919)》一书(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所作的前言中,则使用了“特殊银行”一词。

  通过对民国时期书籍和报刊资料的对比分析可见,当时我国对特殊银行的一系列称谓,其词汇来源为日本,起初用于翻译和介绍日本银行界发展状况,后来开始移用至我国银行界。而在特殊银行的判定标准上,我国亦与日本基本相同,即特殊银行是与普通银行相对应的、主要经营某一特定领域的金融机构。此外,当时的学界还认可日本特殊银行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并针对我国落后的经济社会状况,提出增设特殊银行、取消特殊银行与普通银行之间竞争、特殊银行之间增加沟通、矫除弊害等观点和建议。

  中日两国“特殊银行”之不同 

  “特殊银行”在近代由日本向中国流传的同时,其内涵和实质却已截然不同。在近代日本,“特殊银行”与政府关系极为密切。特殊银行是在日本政府的直接主导和支持下设立的,在其遭遇困难时,日本银行会迅速、多次提供低息贷款进行帮助;而政府则通过认购资本金、下达敕令和指令文件等方式,对其经营政策和具体业务进行直接干预,以保证政令畅通。例如,大藏省和日本银行的高级官员经常兼任特殊银行的董事长、总经理等要职。特殊银行群体的数量是较为固定的,各特殊银行秉承“分业主义”原则,专业分工明确,基本与普通银行形成业务互补。可以说,战前日本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特殊银行制度”,日本政府的金融政策通过特殊银行得以有效贯彻执行。也正因此,二战结束后,盟总(GHQ)认识到多家特殊银行均是直接执行日本政府指令,甚至在日本对外侵略扩张时,仍然积极执行政府的对外金融政策。于是,出台《关于特殊银行之备忘录》(1948年6月)、《废止旧有特殊银行制度》(1950年12月)等文件,通过直接解散和清理改组等方式,废除了近代日本的特殊银行制度。

  而步入近代的中国积贫积弱,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长期缺乏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加之各类战争频繁等原因带来的经济衰落,以及幅员辽阔和人口众多等因素,致使政策推行更趋困难,进而导致近代中国“特殊银行”发展缓慢且作用有限。虽然民国时期在各级政府倡导下,各级各类特殊银行设立较多,却往往徒有其表。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未能出台专门的特殊银行相关法案和条例,从政府层面予以法律支持,遑论制度化,亦难以在银行面对困难时对其进行迅速而有效的资金支援和监管。这种状况致使国家政策流于形式,“特殊银行”的商业银行性质过于浓厚。因此,虽然民国政府的初衷是试图效仿日本的“特殊银行”制度,强化金融与各经济部门的密切关系,以期振兴经济,但其作用却甚为微弱。

  (作者系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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