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注重发挥党内法规在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依规治党的强大政治保障功能。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已成为“中国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规治党发表的一系列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纪律立党、依规治党:我党最显著的特征和政治自觉
中国共产党是用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百年光辉奋斗历程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组织活力和革命动力的经验,就是党从成立之初就确立了以党内制度来规范党组织活动与党员行动的优良传统,先进思想、严密组织、严明纪律成为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和力量源泉所在。在早期,党内制度规范主要体现为党的纪律,而党的纪律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管党治党的一般原理,体现为党的纪律性。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严明的纪律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党的一个重要特征和显著标志。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无产阶级政党想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彻底推翻私有制、建立起全新的社会制度,想要完成这一艰巨的使命,是要以严格的纪律为保障的。二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管党治党的行为规范,体现为党的纪律规范。两者经由民主集中制形成党的统一意志,使得党的纪律既作为共同理想、理念等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层面的自我价值认同,又作为行为规范、规则等制度和规矩层面的他律,具有了“党”属性和“法”属性相统一的特征。
我党成立初期就树立了鲜明的“纪律立党”理念。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了全党必须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成为党创建伊始就树立起来的从严管党治党的思想雏形。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开辟专章规定党的纪律,根本要求是“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井冈山时期,党提出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发展成为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特别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标志着党对纪律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后来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准则之一,并延续至今。七大党章第一次把党的纪律写入总纲,并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的、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纪律联接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立即着手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加强党的纪律性防止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蜕化变质。八大党章强调了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这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清醒,对于加强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的要求,十二大党章专门恢复了“党的纪律”专章,十四大党章把“从严治党”写入党章,标志着我们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严明党纪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统筹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实践中,针对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别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这对于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继续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将严明纪律规矩作为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党风问题的关键所在,并提出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一重大论断。可见,党的纪律建设始终是我党最显著的特征和政治自觉,是我党维护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重要生命线。
随着党的领导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内在要求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党的纪律规范建设借鉴相关原理和经验,逐渐转化形成为更具规范性的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要求。“从严治党靠思想,也靠制度”,靠制度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是一条重要经验。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风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针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特别强调了要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编制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到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从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再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中央针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持续作出决策部署,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推进。
依规治党体现了治党理念的深刻变革
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在推动自我革命的同时,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时代性创举,是我们党从严治党优良传统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有机结合的产物,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治党理念、治党思维、治党方式上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这一新时代党的建设目标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提出了“制度治党”这一概念。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指示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依规治党”写入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概念的提出,集中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既是党在百年奋斗中形成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强调制度治党,重点在于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即完善的制度规范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领域中的基础性作用。制度治党是法治思维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强调依规治党,意在强调以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的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相结合、相统一,不仅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新目标和新方略,同时也为全方位、立体式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被集中概括为“十个坚持”,即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这“十个坚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依规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针、执政行为、执政手段的制度化水平,往往决定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由此可知,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于西方,也与其他国家执政党有所不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基础上,明确指出:“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只有依法依规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才能始终保持,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地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使党内治理从“宽、松、软”转向“严、紧、硬”,形成正风肃纪及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这些成绩,都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树立的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的思想认识,及不断加强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密不可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始终赢得人民衷心拥护,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时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开始进入了以系统的理论指导、完善的任务布局、健全的制度设计、配套的工作抓手四位一体整体推进、协同发力阶段,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只有依靠完善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常态化、法治化、长效性的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新的奋斗的历史新起点,也成为实践新时代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第二个答案”新的赶考之路的历史新起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仅事关管党治党,更牵涉治国理政全局。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因此,只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不动摇,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高度,以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为着力点,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上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坚持不懈依规治党,这无疑为世界各国政党治理和法治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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