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中探寻思想之丛林
2022年12月07日 10: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2月7日总第2546期  作者:王海东

  人类多样化的文明皆是生活方式、文化制度、历史传统与社会规范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晶,每个文明体均有自身的优长与特色,值得交流、借鉴、互补与创新。正是抱有这样的时代使命与文化使命的宏愿,傅有德教授积30余年之功于犹太学的翻译、介绍与研究工作,并将之与中华文明进行比较研究,其新著《他山之石——犹太之于中国》(山东大学出版社2022年4月版),就是会通儒学和犹太学研究的结晶。

  建构“第三方—四步骤—综合创新”的比较学理论 

  该书以犹太学与儒学及其相关问题的比较研究,展开分析、阐释、鉴别、评判与构建工作。书中导论部分开宗明义:综合诸家比较哲学观点,形成“第三方—四步骤—综合创新”的比较学理论,致力于建构较为完备的比较学方法论。

  全书分三个主题。第一个主题是犹太学与儒学比较研究。通过相应的文献陈述与分析,将犹太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异同及特色呈现出来,以便读者准确认识这两种古老而智慧的文明——犹太学是以一神教、神本主义为特征的“伦理性宗教”文化;儒家则是以天帝、祖先神祇和民本为特色的“宗教性伦理”文化。在《神人关系与天人关系——犹太学与儒学之比较》中,作者对犹太学的神人关系与儒家的天人关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比较研究,提炼出两个泾渭分明的结论:犹太学强调神本主义,儒学强调人本主义,尽管二者分野大,但能互为镜鉴。将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他律与自律融会,更能适应现代社会。

  第二个主题是以犹太文化为镜,供中国文化建设作参考。作为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犹太人历经艰辛曲折,却能顺应时代之变,较好地处理传统与现代、民族性与世界性、神圣与世俗等诸多两难问题。这样的两者兼顾与中道智慧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以更好地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

  第三个主题是以他者视角审视犹太民族、宗教、思维、传统及历史文化等,系统地阐释其特质。这部分收录了作者相关的序言、评论、访谈录及附录的英文论文,使得全书更有趣味,亦能窥到作者在普及犹太文化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在《犹太精神刍议》中,通过考察犹太文化的经典、犹太人的历史以及生活习俗所体现出来的特异性,作者全面概括了犹太精神的内涵:神本主义、崇尚德行、求异自立、学而不厌和坚毅不屈。正是这些精神风貌,使犹太民族成为一个特立独行又卓尔不凡的民族。

  比较研究时而平等时而不平等 

  任何一个从事比较学研究的学者,都不得不面对不可通约论者的挑战——不同文明能比较吗?比较的根据何在?这样的工作是否有意义?不可通约论者向来夸大族群之间的差异性,认为族群之间不可交流,找不到最小公约数。

  针对以上质疑,史华慈坚信不同文明之间可比较,因为“人类经验共有同一个世界”;郝大维与安乐哲亦认为,比较文化是从基本假设开始,即有共同的人性,“在有偏向地规范描述和解释的努力的那些思维模式之间有共通之处”。该书作者赞同余纪元教授对麦金泰尔不可通约论的反驳,“人类生活在同样的世界上,拥有相似的精神能力,并共同享有许多基本的关系与组织,诸如父子、兄弟、朋友、家庭、社区、政治等。所以,存在一套基本的欲求、感受、信念和需要,这些是人类都享有且对于过一种有生命的人的生活而言所必需的。这形成了对不同文化进行比较研究的公共基础”。作者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不可通约、不可放在一起做比较研究的,进而破除了文化相对主义以及不可比较论者的狭隘视域,为比较学确立了合法性基石。

  如何建构较为完备的比较学理论?怎样面对已有的学术成果?如何超越已有理论?作者早在1996年的国际会议上就发表了题为Confucianism and Judaism:A General Comparison的演讲,开启了儒学与犹太学的比较之旅。谈及比较对象的平等性时,他赞成中国古代和西方亚里士多德所提倡的“以友为镜”。他还吸收余纪元教授和李晨阳教授的平等观,认为比较者应持有价值中立的态度,不能先入为主,或自在地被先见左右。正如史华慈的告诫:“任何人都不比别人占有更具特权的神龛。”作者直言,主观上始终保持中立态度,但被比较对象之间能否真正平等,则因具体的比较对象而定。比较者个人主观上虽能保持平等之心,但比较对象之间则会因自身差异而被判出高与低、全与偏、美与丑等差别。不同哲学思想文化领域或主题的比较研究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但是,比较研究有时是平等的,有时则可以是不平等的,不必一味追求比较对象的平等性,而忽视更为重要的问题。

  四种比较者角色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比较研究如何开展?通过对多个经典案例的分析与综合,作者尝试提出比较研究的四个步骤。第一步是比较者根据某个共同具有的普遍性——第三方,确定具体的比较对象,这是至关重要的起点,即寻找可比性,确立比较领域与对象。作者引入“比较的第三方”阐明比较的平台与标准问题,这是比较研究的基点,既比较项之间的某些共性——平等地兼顾所有比较项,又是“超越比较项之外的”,可将其“单独捻出”或提取或升华为“第三方”,作为比较的前提。第二步是指出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由此得知比较对象各自的特点。第三步是在比较的基础上,以合理的标准作出准确的判断;当然,也有比较者不愿作出评判,止步于观察、分析与陈述比较对象的情形,将评判权交由读者或他人。我更倾向于作者的选择,即世界离不开观察者,总是在建构之中开展一切活动,包括比较。因此,比较学应有一些合理的任务与目的,而不只是科学说明,应还有理解、诠释与建构的取向。第四步是在比较研究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或综合性创新。其方式主要有,将比较对象的知识与真理移植、嫁接、互补、摄纳,或整合为新的理论,“以克服原有各方的片面性而获得较为完备的整体性的思想或理论”;亦可通过归纳、总结,形成新理论;或是通过概括各自优势,使之升华或抽象,以求创建新的思想,解决时代难题。

  作者以生动的比喻描述不同类型的比较者及其目的。第一类是介绍人角色的比较者,他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促使比较对象相遇。第二类是鉴别师角色的比较者,不仅介绍比较对象,还对之进行分析与对照。第三类是裁判或法官角色的比较者。第四类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角色的比较者,这类比较者在走完前面三个步骤后,继续探寻思想的丛林,寻找通往真理之路,将“各方的真理性因素综合或融合起来,建立一个超乎被比较者之上的思想体系”,构建一个新的知识大厦。

  数十年来,作者投身犹太学的研究、教学与学科建设,积极推动中国犹太学发展。他有意识地扮演多个比较者角色。既是介绍人,翻译大量犹太哲学经典,撰写《犹太哲学史》,充实汉语犹太文化典籍,使国人有了学习犹太文化的桥梁;又是鉴别师,通过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以及早年研究西方哲学的经历,对中—犹文化进行深入分析;还是法官,立足于多年的基础研究,深入分析鉴别后对具体的比较对象作出公正评判。值得点赞的是,作为一名中国学者,在面对传统文化时,他依旧能克制情感,不跟风、不趋时,理性剖析问题,既看到彼此的优点,又直面彼此的问题,并提出文化建设的建议。如在鉴别犹太人的求异尚异精神与中国人的求同存异精神时认为,求同存异的思维与言行方式对中国人影响深远,早已浸透“大传统”和民间“小传统”,成为一种民族心理、习惯与思维。这种习惯和思维的优点是包容,缺点是不利于知识创新和科学的发展。在比较先知与圣人时,作者认为,中国古代文化里的圣人或君王,或宰辅或权臣,或渴望货与帝王家的士子,他们的思想多是引导大于批判;而犹太先知则勇于社会批判。二者比较,社会功能清晰,各有所长,可优势互补,形成理想的人格,即“集社会批评家和道德楷模于一身”。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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