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我国的法治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时代命题,从根本上保证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样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3卷本)(汪习根等著,人民出版社2021年11月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运用科学的法治理论进行深度阐释和研究,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行了重点阐释,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理基础、科学含义、价值取向、战略构想和实践方案。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层核心要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一层核心要义。该书在“党法关系篇”中探讨坚持党的领导之于法治道路的价值意蕴,提出党在倡导法治、引领法治、总揽法治、协调法治、统筹法治、保障法治等方面的必然和优势,进而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的制度安排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二层核心要义。作者在“制度保障篇”中分析了法治与社会主义的兼容性,进而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经济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总结法治实践经验,为最大限度释放社会主义制度的法治价值功能提供理论指引。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三层核心要义。“法治理论篇”创新性地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对传统法治理论的创新与超越,具体表现为良法善治论、法律权威论、权利保障论、权力制约论、社会公平论、司法正义论、法治信仰论、法治思维论、法治改革论和法治话语论十大方面。三层核心要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区别于其他法治道路的关键所在。这部分内容为我们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颇具学术性的知识储备。
准确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历程,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凭空出现的,其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其实践探索发端于土地革命时期。不同的历史阶段,法治的社会背景、思想基础、主要内容和呈现特点均有不同。作者在“历史探源篇”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过程,划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治道路探索、新中国成立初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法治道路构建和曲折发展、改革开放前20年的法治道路建设、党的十五大到十八大以来法治道路的形成四个时期。
书中还将中国在探索法治道路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概括为五大方面,即法治应当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道路必须以中国国情为基础,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法治道路必须符合人民利益。这段中国现代法治演进史的研究,生动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清晰、日臻成熟、走向完善的过程,在法治领域讲好了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
汪习根教授自2007年起一直担任联合国发展权高级咨询专家,赴联合国参与国际标准、公约和重要国际文件起草,致力于将中国规则植入世界。该书同样具有国际化视野,在“域外借鉴篇”中揭示了英国法治道路呈现的自然演进特点、美国法治道路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惑、法国自上而下法治路径取向的经验、日本引进西方法治理念遭遇的阻碍、韩国宪法构造的实践困境、新加坡实用主义法治模式的经验、泰国法治道路探索中面临的挑战、埃及法治道路探索的曲折历程。这种比较法的研究,既全方位地探析法治道路与法治模式的类型及其可能的共性特征,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经验教训;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置于全球法治实践中,为统筹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进而提升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影响力提供了交流对话的知识储备。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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