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姿态原则出发论诗歌的发生
2020年12月21日 09: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21日第2073期 作者:陈佳璇

  《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古人回溯诗的生发,敏感地捕捉到:诗贯通身体(有形)与灵魂(无形),是生命冲动与心灵歌唱的统一体。换句话说,诗是人类最原始、最自然、最本己的言说方式。然而,这句话同时隐含了诗歌创造的一个天然矛盾:人的情感是幽微的、非透明的,它潜藏生长于人性的基底之上,而人的理性却是有限度的,人对语言的使用也是有限度的。要以有限之“言”表达无限之“情”,人对诗歌的创造无可避免地遭遇了“言之不足”的困境。

  但“言之不足”并不意味着诗歌的死亡,反而触碰到诗歌的生命本相。海德格尔在《语言的本质》一文中指出:“我们对语言的体验将触及我们存在的最内在构造。”语言的本质不是概念或思维,而是对某种存在意义的体验。然而,当日常诉说语言时,我们常被语言的表象所遮蔽,缠结于一种不充分的言说中,这种缠结将我们与事物的存在本质相隔绝。唯有诗歌能将我们带回到语言的原初体验中,与存在本身相遇。在语言的尽头,还有东西在滋长,我们“嗟叹”“咏歌”乃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这种种情态动作表面上虽已脱离诗歌的领地,但它们何尝不是更纯粹的“诗”?在不可道说处,身体仍在言说。因此,我们应回到身体这一向度,重新思考语言及诗歌的本质。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一书中探讨了词语的意义如何内生于我们的身体。在他看来,“命名”(这一赋予事物本质意义的行为)并不是简单地赋予事物一个符号,而是主体体验到了某物。人只有通过身体才有可能达到这种活生生的体验。梅洛-庞蒂将此过程生动地描述为“身体分泌出一种不知来自何处的‘意义’”。

  诗歌作为最纯粹的言说,与身体保持着最亲密、最本己的关系。从基底上说,诗歌源于人的身体、姿态及情意。陈世骧于1956年发表《姿与Gesture——中西文艺批评研究点滴》一文,其中引用了帕盖特关于语言起源的人类学发现:人最初传达意念靠的是全部肢体姿态,声音附随姿态运动而产生,后来才慢慢独立成语言。受此观点启发,文艺批评家布莱克谟发展出一套独到的文学理论。他认为,语言既然生成于姿态,生成后必然留有姿态的本质;姿态是隐在文字之下的核心奥秘,“当文字的语言不足时,我们就要求之于姿态的语言……当施用文字的语言最成功时,则在其文字之中可成为姿态”(《语文姿态观》)。据此而论,一首好诗的生成,最初由诗人深深地感到某个基本情意要传达,他不自觉地操持或倾向一种生理器官姿态,以至他在遣词造句上除了有意识地思考,还受无意识的支配;最终,诗人所选择的字词虽然不同,却在根本上来源于同一姿态,因而这些字词所发出的声音便契合着其“言外之意”。

  姿态是情意与语言之间的秘密通道,或者说,“意”“姿”“言”三者在人类最初的表达中同为一体。《毛诗序》所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真正纯粹的诗,必然生发于真情意,其内部与某种相应姿态的基本情意配合无间,才会声韵协调,达到“意在言外”的美妙境界。此外,对于读者而言,姿态原则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读者念诵诗歌发出每个字词的声音时,便激活了词语的生命。同时,其本人的身体姿态亦在无意识中被唤起,继而某种情意从身心深处涌起,使其摇情动魄,不能自已。可见,在诗歌的创作和接受中,姿态已成为贯通“意”与“言”、“我”与“他者”的通道。

  姿态论诗学超越了传统诗学将形式与内容二分的模式。与形式相较,姿态是更为隐微、内在的,它所代表的是具体形式背后的整体性状态,是“多”背后的“一”。与内容相较,姿态是诗人在情感驱使下心灵状态的外化,包含了潜意识维度,因而具有超越字面含义的更高维度的真实。姿态原则在诗歌内部实现了形式与内容的调和统一,使两者产生意想不到的共振效果。诗歌由此成为气息贯通的有机生命体。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强调诗的“隔”与“不隔”之别:“隔”如“雾里看花”,“不隔”如“豁入耳目”,“语语都在眼前”;能将真情真景转化为语言,乃天才诗人的独特禀赋。如果从姿态论出发,我们可对此论断有更深层的解读,即诗歌不是概念的组合或辞藻的游戏,诗人的创作必须内发于身心的真情真意,如此,语言才可能超越意识,充分言说自身。反之,许多诗之“隔”,是因为它们只具有诗的躯壳而缺乏活的姿态,无法打通语言与情意。

  王国维感叹陶诗“不隔”。我们以陶渊明的《饮酒·其五》为例,具体剖析诗歌背后潜藏的姿态原则。“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全诗从事件、对话、动作、画面到心理活动,像一个长长的电影镜头,一镜到底,浑然天成。极妙处在于情、景、思的交融,流畅中又蕴波澜,虚实相间,远近回旋。所谓虚实相间,即实景生心境;所谓远近回旋,东篱为近,南山为远,山头日夕远在天边,飞鸟相邀近归家来。由此,气韵随意象往复流转,我与万物在流转中浑然一体,达到了某种“无我之境”。

  细品之,整首诗的音律之美妙不可言,其脚韵为an,“喧”“偏”“山”“还”“言”;同时,错落其间的还有多处腰韵an、a、ai,如“然”“辩”等字,与脚韵相呼应;其中还穿插了另一个隐藏的韵i,“地”“自”“篱”“气”“息”“此”“意”“已”。通篇读来,整首诗的音韵自然呈现出“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感,富有生机。更妙的是,a和i这两个韵母的发声恰好分别对应嘴巴的一开一合。在吟诵时,读者不难感受到,诗的韵律如同血液般流动于五脏六腑。

  从姿态原则看,诗人的创作已进入某种真正纯粹的“姿态”,浑浑然近乎忘我。陶渊明写诗是纯粹的,每一字都自胸中流出,由此,完全打通了“情”与“言”的区隔。正如诗中最后留下的那句悠长喟叹:“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因此,我们陶醉、感动于诗歌,不仅在于诗歌的形式与内容,还在于诗歌中涌动的生命姿态之美。

  概括言之,要理解诗歌的本质,必须认识到语言并不只是思维的外壳,它内生于我们的身体,根植于我们的生命体验。只有在“意”“姿”“言”三者亲密无间处,我们才能获得最纯粹的诗歌体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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