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应承担媒体责任
2021年09月01日 08:3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9月1日第2242期 作者:姚晓丹/编译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近年来,社交媒体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社交方式和信息传播方式,成为人们重要的交流工具。然而,虚假信息以及一些涉及暴力事件、极端行为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大范围传播,让社交媒体监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法国巴黎政治学院官网8月24日刊发消息,介绍了该校社会学教授多米尼克·布利耶(Dominique Boullier)对社交媒体的认识。

  布利耶表示,从认知科学的角度来看,结合影响持续时间和影响强度,社交媒体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吸引人们注意。

  第一种是投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专心、全神贯注、精神集中。通过这种方式,社交媒体可以高强度地吸引人们的注意,但持续时间较短。第二种是忠诚度,也就是让人们将使用社交媒体变成他们生活中的常规事项。从认知成本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是经济高效的,因为当一件事情一旦成为习惯,人们就会自动运作它。这种方式对注意力的吸引强度低,但持续时间长。第三种是惊慌,即用刺激性的、在日常生活中不常见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令人们震惊,并以此来吸引其注意力。这种方式对注意力的吸引强度高,但效果持续时间很短。第四种是沉浸,也就是吸引人们进入一种氛围或环境,并接受这种环境中的设定,就像沉迷于电子游戏的人接受游戏中设定的环境一样。社交媒体如果在这方面设计良好,就能够长时间、高强度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社交媒体还通过算法了解用户的偏好,发布有针对性的广告和消息。“转发”等功能的设置也使人们不需要阅读某条消息,甚至不需要复制它就能进行发布,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不良信息“病毒式”传播。在个人社交媒体账户、消息等页面显示观看、点赞、分享的次数,也成为一种“虚荣指标”而备受追捧。

  这些导致了两方面的后果。一是“气泡”效果。经过算法筛选后,人们往往只能看到符合其看法、习惯的消息,却很少能看到相反的意见,长此以往便可能产生认知偏差。二是“惊慌”效果,即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吸引更多新用户的注意,社交媒体过度发布具有冲击性的消息。假新闻比其他消息传播得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也与此有关。而许多网站推送消息时看重的就是人们对某条消息的反应速度,它们会推送那些短时间内得到较多人转发的消息,这就造成了假新闻的大范围迅速传播。从这个角度来看,导致假新闻快速传播的并不完全是其内容的欺骗性,也包括其具有冲击性的“包装”。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许多国家已经加强了对社交媒体的监管。虽然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通过了涉及媒体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是过去在反垄断领域经常使用的、通过拆分垄断企业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并不适用于对社交媒体的监管。布利耶认为,既然社交媒体已经成为新型传播方式的一部分,它就应当承担起作为媒体的责任,像传统的出版商一样对其所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管,并且保证自身广告营利模式的透明度。可以对观看、点赞、分享次数在社交媒体页面的显示情况进行控制,避免人们为了追求高关注度而不负责任地发布信息。为了促使人们在发布消息前进行思考和选择,一定时间内可以控制用户在同一平台上发布、分享和点赞的数量。监管的目的是让社交媒体真正承担起媒体的责任、发挥媒体的功能,督促其自行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过滤。

  (姚晓丹/编译)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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