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推广有利于教育公平
2021年12月07日 09: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7日第2303期 作者:李萌

  在缩小地域、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全社会教育公平的道路上,推广普通话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普通话的推广普及程度与实现教育公平息息相关。而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提高普通话水平,不仅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民族文化认同。

  掌握普通话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前提

  2017 年,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中指出:“虽然我国的普通话平均普及率已超过70%,但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西部与东部有20个百分点的差距;大城市的普及率超过90%,而很多农村地区只有40%左右,有些民族地区则更低。中西部地区还有很多青壮年农民、牧民无法用普通话进行基本的沟通交流,这已经成为阻碍个人脱贫致富、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甚至影响民族团结和谐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推普政策的实施,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师生的普通话水平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问题仍比较突出,例如山区师生对普通话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通话语音基础差、普通话培训体系不健全等。这是基本现实,我们必须面对,不能回避。

  教育公平要求教育体系整体发展均衡、教育资源地区布局均衡、教师队伍素质均衡、学校发展投入均衡,教师资源的公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作为教育一线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能力,与学生在校学习、升学乃至就业都息息相关。当前我们的教师队伍普通话水平呈现出东强西弱、富强贫弱的特点。在偏远地区,往往是教育资源硬件薄弱叠加教师普通话水平不高,多重因素限制该地区的教育发展。因此要实现教育公平,不仅要从硬件上提升,更要从软件上助力,多措并举提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通过教师的正面引导改变当地青少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整体标准化程度不高的局面。

  推广普通话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系统地推广国语,最早可以追溯到辛亥革命,新中国成立后,国语改称为“普通话”。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确立了普通话的语音标准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对普通话做了规定,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作为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构建民族命运共同体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宪法》总纲第19 条第5款明确指出“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专门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的法定地位。

  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政策是随着我国普通话普及率及时作出调整的,如由“推行双语教学”转向“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由“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转向“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依旧强调教育资源需要向乡村倾斜,需要保障乡村学生享受较高质量的教育资源,继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教育均等化、公平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推出推普的新举措,这些措施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例如,为了缩小教师队伍普通话水平的东西部差距,从贫困地区最基础、最薄弱的环节做起,提升贫困地区教师普通话能力,提高贫困地区普通话水平,以促进教育服务均等化。2020年,教育部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组织50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结对帮扶、远程互动的方式,对口52个未摘帽贫困县开展教师普通话提升在线示范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普通话水平以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能力。2021年秋季学期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抓住幼儿时期的语言学习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教育部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推动教育公平,还应重视教育当中的软件资源,除了现已在多地开始实施的教师轮岗之外,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教师水平整体提高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做好普通话进校园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各级校园是普通话推广的重要阵地。“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开展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开展保教活动,提升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实现教师普通话水平与教学能力相匹配,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促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交流能力提升,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

  在高校中,作为教师队伍的后备力量,国家十分重视师范生的普通话培养。从1994年开始推出普通话水平测试后,对于师范生的普通话有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教师应当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其中语文教师应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能熟练运用汉语拼音。

  虽然“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普通话普及率的目标已经完成,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在教师队伍中,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校园中,还有大量方言应用于课堂教学,语音不标准、词汇使用不当、语法不合乎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推广普通话,在国家层面已经从立法、普法角度进行一系列部署,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地方教育机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在语言使用领域上,学校作为推广普通话的前沿阵地,应当加强教师普通话授课的规范程度,让他们自觉规范地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要做好宣传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红色资源,创新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校园内浓厚的普通话语言氛围。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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