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工程”概念
2022年03月22日 09:3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3月22日第2372期 作者:吴哲

  概念史研究是学术界近年兴起的新热点与新议题。自近代“西学东渐”以来,中国社会被注入了大量外来概念与术语。中国近代以来科技领域的不少概念,较多受到中国因素、西方因素、日本因素的双重或三重影响,其中充斥着大量科技高势位向科技低势位的侵袭,以及交接矛盾、语义偏差等问题。从空间上讲关涉中与外,从时间上讲关涉古与今,业已构成交织错落的概念纠结形态。从追溯词语源流,到厘清“时间线”演化过程,再到表达思想的语词内涵生成机制、发展规律,都在中、西、日三边互动的复杂背景中或隐或现。因此,将科技概念之源流与演变予以厘清,并完成从“历史在场”到“话语在场”的新时代课题,可谓任重而道远。基于科技概念史透视“工程”概念,算是为此作出一定贡献的尝试。

  考据“工程”概念的必要性

  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确立,工程哲学正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学科与研究体系,但作为工程哲学、工程史之最核心概念——“工程”,目前似仍被西语Engineering之窠臼所局限。这导致我们现在甚至无法用汉语解答最初级的问题:工程之“工”,是指工作还是工学?是指工业还是工人?是指工地还是工具?是指工役还是工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其一,工程活动并非现代产物,而是贯穿整个人类文明史,所以“工程”概念本应表现出纵贯古今的内涵(即不应只适用于现代),必须拥有时间线上足够的延续性与通用性。其二,中国自古即为工程大国,相关技术与文明程度较高,而彼时尚无Engineering的单词,故“工程”主体含义被Engineering限定必然存有矛盾或不合情理之处。鉴此,欲解决上述两点问题,将“工程”概念置于中国历史—文化语境下考据势在必行。

  汉语“工程”词源探究

  学界以历史视角考察,目前多认为“工程”一词最早出现于《北史》“材瓦工程,皆崇祖所算也”,指土木构筑。此种观点可商榷处在于:误将“材瓦工程”当作偏正词组,即现代语言意义上的土木工程。而事实上“材瓦”与“工程”是并列关系。李崇祖并非“营建”,而是前期“预算”,材瓦为用料之数量,属于“物”的计算;工程为做工者之工作量,属于“劳动力”的计算。从“皆崇祖所算也”的“皆”字亦可看出,“材瓦”与“工程”为二事,难以合译为土木构筑一事。因此,《北史》中的“工程”,并非现代所译土木构筑,而是做工者的工作量。

  除含义存在以今释古之弊以外,“工程”之词源亦非晚至唐代《北史》,而是出于战国时期。湖北云梦睡虎地1975年出土的秦律竹简,其中有《工人程》三条目(“程”早期含义为律法之一种),似可视为我国历史上“工程”之早期出处。所谓“工人程”,句读为“工+人程”,且“人”是量词而非名词(不表义),故其初义为“工之程式”,即关于工的程式法规。

  学界共识秦律年代应为昭王晚期,则“工人程”的制定至迟不晚于公元前251年,属于做工者劳动力计量、换算的单行法律规定。以秦昭襄王年代计,则工之程式即“工程”,至今已存2300余年矣——显可见,汉语“工程”之内涵,似不应为近现代之工业、科学等所束缚、限定。

  “工程”概念的语义演变

  互训、异体、孳乳、通假等用法,是中国会意文字的鲜明特点。春秋战国时期,“工”与贡、攻、红、功等字混用的现象较为普遍。所以虽然由于法律体系变化,汉代以后不再制《某程》,但“工程”的含义仍通过“程攻”“程功”“功程”等语词在汉语言体系中延续。比如,秦《徭律》“吏程攻”,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注曰“估计工作量”。因程攻之“攻”,并非动词攻击,所以显然程攻即是程工。

  汉代《九章算术》中有“商功以御功程积实”。商功,即各种土石工程算法,而问题大都来自“城、垣、堤”等现实“功程”。南北朝初期,《水经注·济水》亦已有“川无滞越,水土通演,役未逾年,而功程有毕”——两汉南北朝,功程即工程,已极为明显。

  至唐代,贾公彦进一步注释了“功程”含义为“功作之事日日录其程限”。孔颖达疏曰:“言在上每日省视百工功程”——此时除工作量计算考核之外,已含工程进度之意。从“日日”“每日”可见,此进度以“日”(即时间)来考量。又,秦律之《工人程》,本来就是考量“人日”的工作量,如“赋之三日而当夏两日”,亦属“时间”之规定,则“功程”开始与另一个表达时间的语词“工夫”(如《红楼梦》“有顿饭工夫方回来”)通用。《工人程》的工作量换算,所谓“人日”,既量人,亦量日,有两个方面的考量。而“工夫”一词除时间之义外,因“夫”为成年男子,所以还有“工之夫”,即役夫之义,如《晋书》“工夫万计”——所以,“人”与“时间”两个条件都满足,此恐怕即为后世“功程”与“工夫”合流之缘由。既可与“工夫”合流,则“功程”即由原来做工者的工作量估算计量,转而可直接表达时间、精力的含义。唐代吕祖《西江月》有云:“若遇高人指引,都来不费功程”;又,德诚《拨棹歌》“一竿从不计工程”等,此中之“功程”“工程”尽是“工夫”之时间、精力义。

  此后,从唐宋至明清时期,“工程”的使用数量日益增多,各种文献中“工程浩繁”“工程重大”“工程重急”“工程急迫”“工程紧急”频见。所谓“工程浩大”云云,不能按照现代语言意义上的“大工程”“大项目”去理解,而是指做工者工作的“量”,即要么是以浩繁、重大来表示“程”的工作量,要么是以急迫、紧急来表示“程”的考核时间义,要么是以“重急”来既表示工作量(重),又表示时间(急)。

  即便到了民国时期,通常国学素养较深者,使用“工程”仍能不失汉语含义。比如,梁启超《李文忠公事略》“应派员同工察勘,估计工程”——所谓“估计”工程,与前述《北史》中的崇祖“算”工程其义实同,都是估算计量做工者的工作量。

  重塑“工程”概念认识维度

  随着清末“西学东渐”,大略于光绪五年(1879)之后,汉语“工程”渐沦为西语Engineering之附庸。此附庸之过程,使得“程”之语义场消亡,若干现代工具书皆简单将“程”字视为语词后缀,不再予以解释。而“工”字义项亦出现较大偏差,误陷入“工业”“工科”。如《辞海》定义“工程”:“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其中并没有“程”的含义,同时“各学科的总称”,则将“工”误认为工科。

  现代社会对“工程”的理解,多与“制造”“建造”“设计”“土木构筑”“造物”(如Making、Design、Construction)等具体指向相关。而从工程本体论而言,此类总结虽然揭示“工程”的某部分特征,却非本质。以“造物”为例,其弊有四。其一,现实中若干工程是“反”造物的,如建筑学的爆破工程、垃圾物的降解工程等。其二,越是高新技术领域,“人工物”越难以区分“工程”与“技术”。其三,逻辑上讲,如果重要的是造物之“结果”,那么若造物“消失”或“失败”的话,难道就不算工程活动了吗?如果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造物之“过程”,那作为结果的“人工物”便不应是工程核心特征。其四,中国自古即为工程大国,具象的造“物”难以与我国史籍文献体系对接。现代若干工程定义似并不适用于古代,这将造成历史工程与现代工程在定义上的人为割裂,仿佛两个不同“物种”。

  中国历史—文化语境中的“工程”概念,最核心的特征为“估算计量做工者的工作量与时间”,则似可解决上述无法自圆之弊端。比如,在“科学—技术—工程”三者之异同研究中,技术发明是无法预估时间的(“科学”同样不行),很难将某项技术发明预定一个时间限量,即某某时间以内必须发明出来,而工程则可以。又比如,建筑学的爆破工程、垃圾物的降解工程等“毁物”的工程,只用“造物”思维则无法涵盖,但其“工作量”一定可估算,“时间”也一定可计量。因此,汉语“工程”之独到含义,似较之“造物”而言,具有更高级的思辨性与容错率。技术哲学家陈昌曙认为“给工程下一个简明的定义是必要的又是困难的”,但其对工程的思辨则明显体味到了“时间与工作量”,诸如“明确的目标要求”“较长的时间要求”“确定的步骤和阶段任务”等,皆与汉语言历史上的“工程”有不谋而合之处。

  借助中华先民之智慧,我们似可认为:“工程”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此过程表现为做工者完成可计量时间内的预定工作量。至于工程建构出的人工物,只是通过“工”而实现、衍生的次级产物。而工程本身是对“人”的要求(时间、工作量),并不是“物”的结果——这也恰恰证明了工程领域明显不同于科学、技术的“价值导向”“伦理要求”之由来。

  综上所述,就“认识工程、理解工程”而言,我们厘清“工”与“程”在历史上的结合与渊源,也即是理解中华先民对于“工程”认识的思想发展脉络。这或可使我们在新时代跃出西式术语窠臼,对由具象思维“造物”向抽象思维“时间及工作量的考核”方面的提升有所裨益。

  (作者单位:沈阳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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