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象学的理论基点
2022年07月13日 09: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7月13日第2447期 作者:林伟毅

  政治现象学作为一个日益受到关注的学术领域,探讨与阐明它的理论基点对其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在当代政治学里,如何理解人这一问题长期处于被遗忘的状态。而实际上,关于人自身的理解是一个基础性的政治议题,也是政治现象学的理论基点。

  显现与人:被遗忘的政治议题

  政治现象学是探究政治现象的学问。关于政治现象,人们往往把它理解为政治经验或政治现实,并由此认为政治现象学的要旨在于分析和规范现实政治经验。在这一理解方式下,政治现象学的理论基点是政治现实,以对它的获取和认知为起点,展开经验分析,并对此作出解释、评价或规范。然而,不同于政治科学和其他政治哲学流派,政治现象学论域的重要特性在于,它不仅关切显现者(现实政治经验),更重视和探究显现问题,即政治经验是如何显现出来的。与一般性现象学原则一致,它更为关注的是“怎样”而非“什么”的问题。这种追问寻求从本源上理解“如何显现”。

  对于政治经验而言,当我们探求它何以显现时,首先需要明确这一显现的根源在何处。对此,当代政治哲学与科学一般聚焦于文化、制度或行为等方面的阐释,但往往遗忘了人自身——虽然政治学家的思想视域中总是内在地蕴含着对人的某种理解。事实上,在对人(潜在或显在)的理解上,不同的方式将使作家们书写和建构出理论形态差异显著的政治思想。对此,政治现象学的独特性在于,它对人的理解悬置了形而上学与自然主义两种主流方式,并遵循现象学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在一个新的、更为宽广的视域上思考人自身。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支点,对何为真正、源初的政治经验这一问题,政治现象学呈现出与其他政治思想流派不同的理解方式。

  政治与人:传统政治哲学的理解

  大体而言,西方传统政治哲学主要基于形而上学的思想方式展开。在对政治的理解上,强调关于政治生活的真理,认为人类事务应遵循先在的真理而展开。这里,政治行动被认为理应也可以受到限制。传统政治哲学关于政治的理解是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相关联的。

  传统形而上学旨在从“多”之中寻求“一”,即在繁复多样的事物表象上,探求关于它们的唯一根源或本质。这里,“一”是先在的,它生成了“多”,是后者的根据,使其存在得以可能。在对人的理解上,形而上学也以这样的方式展开,认为人先天地具有某种特性或本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为每一个不同的个体所有。这种特性,先验地对人及其存在方式作出了规定。因此,法国哲学家萨特指出,传统形而上学是以“本质先于存在”的方式来思考人的。在此传统下,人作为一个类出现,不同的个体都被归到这个总体之下而得到理解。

  与之一致,对传统政治哲学来说,政治行动具有某种本质,这个本质在行动所要达致的目的之处实现出来。抑或认为,在本质的作用下,错综的行动总是有着或呈现某种合目的性。因此,汉娜·阿伦特指出,在形而上学的传统里,主导政治思想观念的是“手段—目的”范畴,政治活动被视为走向某个预先所定的目的之手段。

  因着这般政治思考,在传统政治哲学里,政治往往被诠释或表现为一种统治活动,认为繁杂的人类事务必须受到关于政治的先验本质与绝对真理的引领和统治,由此获得一种本真的政治生活,人的本质亦在其中得以更好地实现。据此,行动理应也是可以被控制和支配的,而能够洞见关于行动之本质或真理的,往往被认为仅是少数人或部分人,他(们)至少在某个方面是卓越的。其对行动的控制与支配,本质是一种对于人类事务领域的统治活动。

  可以看到,在传统政治哲学的思想观念中,人先天地具有某种本质和特性,这是人作为人的根据。根据这一理解,政治行动是可以被规定的,因为它由人所开启与展开,而人是能够在一个作为总体的类或概念之中得到定义的。这是形而上学思维和立场下的政治与人,实际上暗含着自然主义的态度,即从自然物或世界存在者的角度理解和思考人。这与现代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有着共通之处。

  政治与人:现代政治科学的理解

  现代政治科学一般不追问本质问题,通常不会对政治生活作表象与本质的二分,而是倾向于悬置或否定政治与行动作为自身的先天根据之存在。同时,它注重对政治现实的分析,力图在经验中寻求方案或规范,并在关于行动的理解上突显了新的特点,即强调计算、统计的方法与对规律、模型的探求。

  现代政治科学往往试图通过对样本的查访统计而获得某种关于行动经验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建立模型,以期实现对于政治行为的解释、预测与引导。这一思维本质上是自然主义的,它以类似研究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的方式探究政治生活,认为准确与丰富的数据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政治行动。在这里,人以类比自然物的方式得到运思。人们的政治行动往往被认为可以从动物性的角度得以说明,因此,“刺激—反应”成为研究者探讨和解释行动的重要理论路径。这实质上是以理解“行为”的方式来思考“行动”,把行动看作是因外在或内在因素刺激所作出的行为反应。据此,政治生活的要旨在于回应人们的需求,若需求或刺激因素改变,对它的反应也会随之变化。由此,现代政治科学突显了行动的发生与展开是可以被预测和引导的观念。

  政治与人:政治现象学的理解

  不同于传统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科学对政治与人的理解,政治现象学遵循现象学“回到事物自身”的基本原则,力图使其以自身的方式显现自身。在海德格尔、列维纳斯、米歇尔·亨利等现象学的思想方式中,对人的理解悬置了形而上学与自然主义的立场,旨在让人自身得以呈现,并由此彰显人恰如其分的尊严。换言之,现象学并不预设人固有某种本质或特性,它拒斥从总体与抽象的方式上思考人,亦不认为人在类比自然物的意义上能真正得到理解。它要揭示的是从形而上学与自然主义束缚里解放出来的人,这里的人,无法从类上得到定义,而是具体的,并在与非自然物的相互关联之中而不是动物性里面显现自身。

  在现象学视野下,政治是政治生活自身,其要义并非在于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现象学试图强调的是,我们要以和政治自身相适应的方式来面对与理解它,从而让它自身得以显现。在这里,政治并非工具或手段——从手段—目的范畴理解它,是把它与物混淆。实际上,它自身是一种意义性的生活与经验。这一政治观念也是与对人自身的理解方式紧密关联的。

  在政治现象学中,人是具体的,有其内在的尊严。因此,政治活动表现人的具体性,人们在其中呈现自身的独特性,而这同时也正是对人的尊严之彰显与守护。换言之,政治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之中对自身的显现。这是友爱的经验,也是一种与目的性考量无关的意义生活。因此,行动在根本上是自由的经验,它无法被规定和预见。

  对于政治思想的书写与研究而言,关于人自身的理解影响和关联着人们的政治理解与观念,虽然这往往是潜在的、不自觉的,却是深刻的、内在的。政治现象学作为政治哲学,它的理论基点也在于此,即对人的理解。基点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以它为支撑点,政治现象学对于政治的思考与理解,一端通向的是现实的政治经验;另一端则通向源初的政治经验,指向自由、伦理与爱。

  (本文系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友爱’的政治哲学研究”(FJ2021C01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墨家的‘兼爱’思想及其当代转化”(JAS2103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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