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商品惠及全球低收入群体
2024年01月03日 10: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月3日第2807期 作者:刘雨微/编译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随着过去20年来互联网普及程度的不断升高,人们花在数字商品上的时间大幅度增加,推动数字化生活不断发展。然而,数字商品对消费者福利的作用机制目前尚不够清晰。近日,来自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斯坦福大学、西北大学和Meta公司的8名研究人员联合调查了受欢迎的数字商品为多国消费者带来的福利收益。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在其官网发布了该研究的工作论文《数字化福利国家:衡量福利收益和不平等的新指标》(The Digital Welfare of Nations: New Measures of Welfare Gains and Inequality)。

  数字商品(digital goods)是指可以在线购买、转让和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如电子书、可下载音乐、网络游戏等。消费者福利(consumer welfare)是指个人通过消费商品和服务获得的收益。在美国和英国,普通民众平均每周的上网时间大约为24个小时。2010年至2017年,全球在线共享的数字照片数量从3500亿增加到2.5万亿张。数字商品在丰富日常生活的同时,也给衡量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工作增加了新挑战。在过去40年里,美国政府统计的信息部门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几乎没有变化,一直保持在4%至5%之间。由于大部分数字商品可供用户免费使用,无论为用户创造了多少价值,在某种程度上都很难在国内生产总值、生产率等统计数据中充分体现出来。论文合著者、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系教授埃里克·布林约尔弗森(Erik Brynjolfsson)表示,需要设计新的指标来弥补现有统计方法的不足,从而深入解析数字商品的福利效应,衡量数字经济的规模和价值。

  布林约尔弗森等人对来自13个国家的39717名社交媒体用户进行了大规模的激励选择实验。在此期间,研究人员还对10种数字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福利增益进行了估计。在过去,学者曾用类似的估价方法评估了非市场商品(如环境商品)的价值,所得数值也曾在法律案例中被作为依据。研究人员发现,这10种数字商品在13个国家共创造了2.52万亿美元的价值,大致相当于这13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5.95%。一个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1万美元,这10种数字商品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用户估值则会降低2.09个百分点。由于高收入和低收入消费者都可以免费消费这10种数字商品,低收入消费者和低收入国家从数字商品中获得的福利收益相对较大。研究人员认为,数字商品将不成比例地惠及低收入群体,从而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消费者福利不平等。

  布林约尔弗森表示,本研究所选取的数字商品均是在过去十年中逐渐出现的。所以,以传统方式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或许不能完全反映数字商品的贡献,甚至可能低估了真实的经济增长。布林约尔弗森也承认该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对宏观经济指数的估算精确度不够高,还受到系统偏差和用户非理性选择的干扰。

  论文合著者、卡内基梅隆大学海因茨信息系统与公共政策学院助理教授阿维纳什·科利斯(Avinash Collis)表示,数字经济正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想深入把握未来经济变化的规模和性质,就需要更清晰明确地衡量数字商品创造的价值。该研究为建立更可靠的衡量基准提供了助力。

  (刘雨微/编译)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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