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成癖
2022年04月22日 08: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22日第2393期 作者:李成

  “人无癖不可与交”,这话似乎有几分道理。因为“癖”往浅里说是“爱好”,一个人一点爱好都没有,除非是神仙或修道中人,一尘不染,清静如闲云野鹤,甚至连修道之人也是有爱好的,那就是他所修之道。稍稍往深里说,“癖”是“癖好”,爱好成癖,也就是上瘾,说明习惯养成已是根深蒂固,执念很深。这样的人,个性大约也就出来了,即沾染上了所“癖”之物的气味和色彩。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样的人的确有几分可爱,身上有人间气息也。

  我生五十年矣,真没想到,这么快就糊里糊涂、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这么多岁月。为什么糊里糊涂,大约也是有一份爱好在牢牢地吸引着自己的注意力,甚至朝朝暮暮,心心念念,寝馈其中,所以没怎么分心去思索这日子怎么过,漫漫长夜怎么打发。这种爱好就是读与写,而且读是第一位的,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不仅是习惯,甚至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刻骨铭心的执着与爱恋。日积月累,自然成癖,那么,不叫书癖,还能叫什么呢?

  我的书癖,大约有那么两三端。其一就是强烈地寻觅书、搜罗书的欲望。虽然还不能说已到“爱书如命”的程度,但的确是觉得这是一种灵魂的需要,与灵魂有百般牵连。如果要我说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或“警句”,我会说,书是灵魂的伴侣。伴侣在一定意义上是另一个自己,需要时时刻刻在的,也就是如影随形。如果缺席了,就觉得灵魂不完整了,必须时时有未读的新书陪伴在侧才能安心,否则就会食不知味,寝不安枕。于是放出眼光,打开感觉神经,雷达一般去搜索什么地方会有好书。一旦能够精准“定位”,便坚定不移地走过去,把它拿到手里。

  每到一个地方,我最关心的是有没有书店,若在大城市,不仅要问有没有新华书店,还要问有没有旧书店,因为近十多年来,我已养成逛旧书店的习惯,甚至认为旧书店比“新书”店更有魅力,以其有过去那么多时光积存下来的陈年旧货也。我怀念20世纪90年代北京街巷里的书香味。那时候,几乎是每条大街都有书店、书摊,到处都可见陈列待售的图书,那真是书的饕餮的狂欢啊!可惜,如今这样的风光不再,大量卖家都转到网上销售,这是互联网发达的必然趋势,我买书也转移到网上,即便不是每天也是隔日就去旧书网上溜达一圈。

  这种搜书、买书的癖好似乎并不难理解,一般人都会有,但是,我由此还衍生出一种“陋习”,那就是到别人家做客,一进屋,眼光就直直地扫向主人的书房;想方设法进去后,则目无旁视,直盯向书架书橱。如果主人深藏密锁,还要尽量用言辞去打动人,请他打开宝藏,让我去参观一番。有的书房里,一排排书橱“缥缃满架”,更是令我目迷五彩,挪不动步子,一边啧啧称赞,一边伸手缩脚,想抽出一两册翻阅把玩。那种神态,可以说很没风度,但我似乎也无暇顾及了。你说这不也是一种接近病态的嗜欲吗?

  其二就是对买来的每一本书都十分爱惜。新椠之物,臻臻至至,漂亮干净,看着就赏心悦目,何况是大家或名人思想、灵魂的结晶,真的令人爱不释手。有时翻开来,还忍不住要闻闻书香(现在的印刷品好像不用油墨,故没有书香了),看书前,桌子上要铺上崭新的报纸,手要洗得干干净净。看的时候,要好好地翻看,不要用劲拉,容易使书脱页;看到什么地方,记住页码,不要折页做记号,甚至不夹书签(假如久放,书签也会对书页造成影响);最好不要在书上用笔画线,精彩的地方默记于心上——因为我发现,即便画了线,也未必就能记住。也不轻易在书上直接批注,实在想写点感想,那么就裁个小纸条写下来,夹在书里。堆放书要稳当,如果倾倒,让书“摔”到地上,总觉得像摔了孩子那样心疼,万一把书脊碰皱了一点点,更是惋惜不已,会一再用指甲把它压平、抹平。

  这些年多买旧书,书一拿到手,就要用纸巾给它做初步的清洁,有的是塑膜封皮的,更可以用纸沾水小心地给它擦洗一遍,但千万不要将水淋湿内页或书口,如果淋湿了,会懊恼半天。接着,要进一步整理,比如书不平展的,要想办法使它尽量平展;如果有折页、卷页的,也要使之展开;书脊和封面有裂缝的,用胶水、糨糊把它粘好,脱页的也尽量对齐粘好;如果有缺口有撕裂的,也尽可能垫上薄纸把它粘上;有馆藏标签的,要小心翼翼地将它揭去。揭标签的办法是用火烤,使其粘贴的胶水糨糊尽可能融化,揭时不损书皮。有的书口已发黄变旧,那就用砂纸把它仔细打磨打磨,直到显得清新为止。

  如果经过这么一番整理,品相仍然不佳的话,那么就找一张质地好一点的纸把它包上——我一般直到这时才包书皮,而不像有些爱书之人,每买一本都给它穿上书衣。作家孙犁先生不就有一部《书衣文录》么?由此看来,我爱书的癖好还没有到极端。我也不是那么喜爱收藏毛边本,不像那些高“段位”的藏书家列身于鲁迅所说的“毛边党”。我总觉得,齐斩斩的新书多好,参差不齐我不是太喜欢。

  不管怎样,我的书癖种种总是一定程度地存在,好像至今还乐此不疲,我也暂时没有戒掉的欲望。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走火入魔或走到偏执的地步。在这方面我是有教训的。上大学的时候,由老师作伐,和一位高中同窗谈朋友。她在另一所大学上学,我去看她,顺便在那个城市的书店里买了一本海外华人的诗集。书放在她宿舍里不过一两夜,再取走时,发现她用钢笔把封面的花纹描了一遍。我心疼不已,一下午一连三次提到这件事。最后,她恼怒了,委屈地说:“难道这书比我还重要,值得这么反复说!”我一想也是,顿时哑口无言,且心生愧意。

  还有一回,我从一家旧书肆逛回来,自行车上捎着一套全新的《全唐诗》,非常漂亮,有二十多本。我仔细用绳子捆扎好,生怕把它勒坏了,小心地骑车往回赶。快到家时,过一个路口,当时天色已暮,大家都比较着急。我的自行车不小心碰着了一位正走路的青年妇女,碰得不重,但车座后面的书还是滚下来了,摔在了地上。我心里一紧,连忙下车嚷道:“我的书——”那位妇人看了看我,开言道:“一个男人骑车碰了人,不问人,只问书!”我的脸顿时发起烧来,想起圣人曾经“不问马,只问人”的轶事,我到底还是不够圣贤啊!我向那位妇人投去歉意的目光,说了声“对不起”,心里更是不由感叹:“你教训得对!”这件事直至今天都没有忘记,大约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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