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军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2021年03月18日 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3月18日第2128期 作者:聂运义 曹鹏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引下,我军军事职业教育改革一步一个脚印往纵深推进,从2017年8月中央军委印发《军事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到2019年5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再到2021年1月1日《军队军事职业教育条例(试行)》施行,顶层设计越来越完善,改革脉络越来越清晰,有力推动我军军事职业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新时代军事职业教育,肩负着建设学习型军队、培育学习型军人的光荣使命。当前,部队练兵备战热潮蓬勃兴起,军队院校改革向纵深推进,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准确把握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内在关系,围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着眼构建形成时时学、处处学、人人学、终身学的格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紧贴使命任务、岗位履职、职业发展,完善网络化、开放式、全覆盖军事职业教育体系。

  能力为本 一体设计

  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坚持面向部队、面向战场、面向未来,必须把提高官兵岗位适应能力作为军事职业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体化设计军事职业教育体系。

  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标准。按照军队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员,系统设计制定军事职业教育目录,实施菜单式选课、项目化培训,明确各类教育项目的目标和标准,实现脱产进校教育培训与在岗军事职业教育学习相衔接,军事职业教育课程与职业资格培训课程相互认,军事职业教育学习与部队军事训练相融合。

  系统构建教学内容体系。按照军官晋升资格教育、职业技术资格教育、岗位任职基础教育、知识能力拓展教育四大类,区分不同教育对象、任职岗位,依据各层级项目成才标准,分步研究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军事职业教育内容体系,制定军事职业教育课程目录。根据部队建设实际,着眼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遵循“自上而下顶层设计教学内容,自下而上逐步夯实应用能力”的原则,按照“任务—问题—内容”结构模式,构建教学内容体系。

  科学制定考核评估办法。立足于军事职业教育的特点规律,科学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是构建军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军事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程。通过以战斗力为根本标准,遵循“聚集实战,以评促建,着眼整体、重在质量”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常态化评价、个性化评价,激发各级抓军事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推进军事职业教育向实战聚集、向部队靠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覆盖全员 分类实施

  坚持把军事职业教育的普遍性要求与官兵的具体需要有机结合,突出军种特色、兵种特色、专业领域特色以及素质提升要求,实现全员参与、全员提高。

  以深化、补充、拓展为主要功能确定教育类型。坚持军事职业教育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官兵的具体需求相结合,突出军兵种特色、专业领域特色、素质拓展要求,构建以知识更新为重点、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全员教育模式。着眼快速培养岗位履职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区分岗位能力提升与知识拓展更新、职业资格认证、专项技能等级认定等不同类型,设置微专业,实现人才培养与部队需求的有效对接。

  以开放式、个性化为主要特征选择教育方式。适应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推广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方式。减少传统的“讲授式”模式,充分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实践的创新成果,发挥网络、云服务等信息技术作用,将虚拟现实、远程实景、视频、游戏等运用到课程教学中,提高学习的自主性、趣味性和竞技性,最大限度增加课程教学的吸引力,激发官兵的学习兴趣。

  以分类指导、对口培训为基本原则划分教学任务。针对军事职业教育人员规模大、兵种专业多、学习需求多样等特点,坚持对口培训、分类指导,增强军事职业教育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军官和文职人员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线,开展资格培训、晋升培训和专项培训。士兵培训按照军事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与专业岗位相贴近的原则,区分为义务兵培训、士官非学历教育和士官学历教育。区分军事、政工、后勤、装备等不同岗位,按职业岗位确定培训项目,设置创新思维、作战技能、指挥素养等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资源共享 开放联合

  统筹利用院校、部队、地方优质资源,坚持体系设计、系统整合、开放共享、融合育人,突出集优、精干、实用,科学合理设置培训项目,融合构建教育网络平台,满足官兵多样化学习成才需求。

  丰富数字化的学习资源。丰富优质的学习资源是军事职业教育魅力之所在,也是官兵学习的主要载体。按照体系设计与军种特色相结合、通用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自建为主与引进补充相结合的思路,加强全军通用教育资源、军兵种专业教育资源、军地通用教育资源等类型课程资源建设。借鉴国家教育云建设模式,整合院校和部队优质教育资源,加大虚拟化、网络化、数字化课程建设力度,形成高度共享、高效运转、高质量服务的大型资源平台,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学习提供个性化服务。

  搭建网络化的教学平台。当前,军综网、互联网服务平台已经上线,为全军官兵提供在线学习服务,并伴随着官兵使用需求,持续迭代升级和优化完善。实现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军综网学与互联网学相结合、在线学与离线学相结合、个体自主学与大家一起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官兵依托平台“学”的能力。及时跟踪运用信息技术新成果和现代教育新理念,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两个网络服务平台,促进手段更加便捷多样,成果更加管用通用,服务更加精准智能。

  建设“双员型”的师资队伍。实施军事职业教育师资选拔计划,坚持外请与内聘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建立由客座教授、骨干教师和辅导教员组成的师资队伍。实施军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计划,建立全军军事职业教育师资数据库。建立教员轮训制度,有计划组织教员到部队锻炼和跨院校代职锻炼、参加重大演训活动和非战争军事行动,鼓励教员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计划,组织团级以上单位主官和军级以上机关综合部门领导,承担军事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授课、专题讲座和教学辅导任务。

  贯穿全程 终身教育

  把军事职业教育纳入官兵成长成才过程整体设计,制定终身教育学习计划,分段实施、分步完成、全程教育,为官兵厚植理论根基、拓展专业素质、完善知识体系、提升学历层次提供重要支撑。

  健全军事职业教育管理机制。秉承强力领导、强势推进、突出特色、确保实效的指导思想,着力强化军委和军兵种机关的统筹管理职能、部队和院校机关的教学管理职能,这是推进军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组织保证。对军委机关、战区机关、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机关、战区军种和军级部队机关、师(旅)级部队、院校科研单位和训练机构的军事职业教育任务进行梳理和分类,不断提升军事职业教育对部队战斗力建设贡献率。

  建立全程学习运行机制。鉴于院校教育的局限性、存储知识的滞后性、部队需求的现实性,军事职业教育应结合官兵成长成才需要,紧紧围绕部队战斗力建设需求,以提升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非学历与学历继续教育相结合、以非学历继续教育为主,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在岗学习。建立全程学习的运行机制,把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训法等内容纳入军事职业教育教学内容,按照官兵终身学习计划,通过分段实施、分步完成,全程安排官兵参与军事职业教育。

  完善终身教育引导机制。完善军事职业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细化各级各类军官、文职人员、士官、义务兵等选人用人标准,引领和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对接国家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不断丰富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为官兵提供能够记录、存储其学习经历和成果的个人学习账户,推动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搭建军队人员终身教育“立交桥”,调动广大官兵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参与军事职业教育成为广大官兵的自觉行为。

  科学统筹 注重实效

  建立科学规范、系统配套、运行高效的政策制度,积极加强军事职业教育与进校培训学习、军事训练、晋职晋级的无缝衔接,制定各项规范标准和严格监察督导落实,健全组织管理和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军事职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完善法规制度。按照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在《军队军事职业教育条例(试行)》的基础上,逐步配套《军事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制度》《军事职业教育考试制度》《军事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等法规制度,不断完善顶层法规。各大单位和军委机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推进军事职业教育落实的制度规定。战区军种和军级以下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结合任务、编成、人员等实际,制定军事职业教育融入部队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不断创新管理运行、考核评价、成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军事职业教育规范化、正规化和常态化发展。

  制定质量标准规范。依据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和部队岗位任职需求,探索构建各个层级各个岗位的能力素质标准规范;制定在线课程、配套条件建设及数字资源开发规范和审查认证标准,推动建设面向全军的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制定学分认证标准,建立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量化评价认证,完善不同教育形式学分转换和学分互认办法;制定军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和学习档案,规范考试组织形式,实行学习过程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相结合,探索知识、能力、素质多维考核模式。

  建立监察督导体系。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原则,构建包含经常性教学质量检查、系统性教学工作评价的军事职业教育质量监督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监察督导制度,完善监察督导报告制度、约谈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奖惩制度等。通过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将对单位的考核评价,纳入军事训练监察和院校教学评价体系;将对个人学习成效的考核评价,纳入军综网服务平台个人学习账户统一管理;将对各级领导的考核评价,除了进行个人学习考核评价外,还要考核“管”的成效,强化“学”和“管”的双重责任落实。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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