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官与先秦谏议制度
2022年08月22日 10: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8月22日第2475期 作者:张海波

  关于先秦时期是否存在谏议制度,目前尚存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谏议制度不是先秦曾经实行的制度,而是春秋士大夫和战国诸子的一种理论虚构。(刘泽华、王连升:《先秦时期的谏议理论与君主专制主义》,《南开学报》1982年第1期)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从西周开始,在政治文化中出现了一种制度化的“规谏”传统,既使得“规谏”成为统治者正己、防民的重要理念,也构成士大夫规谏君主、疏导民情的正当途径。(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97页)对谏议制度而言,谏官无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发展过程应是大体同步的。以谏官为切入点,可为认识先秦谏议制度的生成、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西周以前谏官史影

  关于谏议,先秦两汉文献多上溯到黄帝、尧舜时代。例如,《管子·桓公问》提到黄帝立明台之议,尧有衢室之问,舜有告善之旌,禹立建鼓于朝,汤有总街之庭,武王有灵台之复。类似记载还见于上博简《容成氏》《大戴礼记·保傅》《吕氏春秋·自知》《史记·孝文本纪》《淮南子·主术训》等文献。这些材料反映了上古时代(主要指西周以前),圣王通过各种方式为民众表达意见提供渠道,以知晓施政过程中的过失,从而引为鉴戒。这类文字早在战国迟则汉代,反映了彼时学者对上古谏议情况的认知,据此可隐约勾勒出上古时代谏议制度的史影。

  其中的可靠成分究竟几何,信史无征。然而,上述材料的共同点较为明显,都表明了上古时代君王注意听取民众意见,这与原始社会的军事民主作风颇为契合,当属可信。有的学者根据《尚书·尧典》记载,以为舜帝之时的“纳言”是谏官之原型。(李新科:《春秋之“谏”论略》,《学理论》2010年第20期)《尚书·尧典》原文作:“帝曰:龙,朕堲谗说殄行,震惊朕师,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可见,帝舜命龙为纳言,目的不是采纳谏言,而是禁绝恶言、谗言。况且《尚书·尧典》是后人对上古史事的追述,成书年代目前尚无定论。由此可见,以“纳言”为上古时期谏官的观点难以成立。

  春秋以前职官分担谏议之责

  春秋以前,天子以下,上至公卿,下到平民,皆有参与谏议的权利。《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类似记载还见于《国语·周语上》《晋语六》。由此可见,春秋以前专职谏官尚未出现,谏议职能多由各类职官分担。下面以史官和乐官为例作进一步论述。

  史官以其职守规谏君王的例子在文献中较为常见,如上面引文提到的“史为书”“史献书”等均具有谏议功能。大致说来,史官从三方面分担了谏议职能。一是记事。如《礼记·王制》:“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太史通过记录君王言行,起到监察、谏议的作用。二是组织收集百官对君王的意见。如《左传》襄公四年,周太史辛甲“命百官,官箴王阙”。三是定期向君王讲史。《逸周书·史记》就是左史戎夫为周穆王讲史的记录,共讲述了28个上古邦国衰亡的历史教训。这是史官利用其所掌握的文化资源,通过加工、编排史事,为君王提供谏议,以资鉴戒。再看乐官对谏官职能的分担。《国语·周语上》“瞽献曲……师箴,瞍赋,矇诵”,引文提到的师、瞽、矇等皆为乐官,《周礼·春官》中有关于他们具体职责的记述:“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小师掌教鼓、鼗、柷、敔、埙、箫、管、弦、歌……瞽矇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可见,乐官在朝堂上演奏箴谏之乐、规诫之诗,也是对谏官职能的一种分担。

  《左传》襄公十四年提到“百工献艺”,杜预注:“献其技艺,以喻政事。”《国语·周语上》云“百工谏”,韦昭注:“执艺以事上者也。谏者,执艺事以谏。”可见“百工”执艺事劝谏君王,与史官、乐官一样,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谏官职能。

  专职谏官出现于春秋时期

  春秋是一个风云激荡、承前启后的时代,专职谏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国语·楚语上》记载了耄耋之年的卫武公还令“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对他进行规诫,他要求“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可见春秋初年的卫国依然保持古老的谏议传统。大约春秋早期偏晚,齐国出现了专职谏官。据《管子·小匡》:“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之官。”《吕氏春秋·勿躬》作:“蚤入晏出,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避死亡,不重贵富,臣不若东郭牙,请置以为大谏臣。”可见大谏臣(或大谏)为齐国专职谏官。又《管子·桓公问》载,齐国设置专门处理进谏之言的机构——啧室,由东郭牙负责。若上述材料属实,那么这当是对春秋时期专职谏官及其机构的最早记载。

  无独有偶,《左传》宣公四年记载了楚国“箴尹”一职,杜预注:“箴尹,官名。”《吕氏春秋·勿躬篇》高诱注云:“楚有箴尹之官,谏臣也。”箴尹亦作鍼尹。定四年之鍼尹固亦即哀十六年之箴尹固。可见“箴尹”即“鍼尹”,是楚国谏官。从《左传》的记载来看,楚国知名的箴尹有克黄、公子追舒、固三位,他们当是楚国最早的一批专职谏官。此时,晋国的专职谏官也逐渐形成,如《左传》成公十八年“程郑为乘马御”,《国语·晋语七》则云“知程郑端而不淫,且好谏而不隐也,使为赞仆”,《国语·晋语七》韦昭注:“赞仆,乘马御也,六驺属焉。”可见“乘马御”又名“赞仆”。《左传》中“乘马御”的职责是“使训群驺知礼”,而《国语》提到对这一职官的选拔标准是“端而不淫”“好谏而不隐”,可见掌管车马的乘马御(赞仆)还应承担劝谏职能。那么,乘马御(赞仆)相当于晋国的谏官,但这一职官在彼时并未专职谏议,可能尚在发展之中。

  战国时期渐趋固定

  关于战国谏官的发展情况,《史记·赵世家》的相关记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武灵王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董说《七国考》卷一云:“司过乃谏官耳。”《晏子春秋》卷三《内篇问上》“晏子对齐景公问”也讲到“司过谏罪”,可见“司过”一职由来已久。根据《史记·赵世家》记载,司过不仅分左右,而且有明确的人数。这使我们约略得窥战国专职谏官在春秋基础上的发展。《周礼·地官·保氏》云:“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乃教之六仪。”又云:“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可见“保氏”专司劝谏君王错误言行,下面还有下大夫、中士、府、史等属吏及办公人员,其规模较赵国的“司过”更为理想化、制度化。关于《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它是对周代制度蓝图的构拟。若该书成书于战国以后,那么自然免不了对“司过”这样的专职谏官加以参照利用了。

  综上,西周以前及整个西周时期,尚未出现专职谏官,当时宗法血缘观念根深蒂固,军事民主制残余尚发挥着一定作用,各级职官、各色人物皆可提供谏议,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谏官职能。春秋时期,齐、楚等国陆续出现专职谏官。战国时期,谏官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司过”这样职司渐趋完备、人数较为固定的专职谏官。从谏官发展的视角观之,先秦谏议制度在各诸侯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它经历了从无到有、由不甚完备到逐渐完备的过程,实乃我国古代谏议制度之渊薮。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项目“鉴戒视阈下的先秦文体问题专题研究”(2019M65276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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