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进程中阐释城市历史
2023年02月20日 09: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2月20日第2593期 作者:许哲娜

  文明,广义上指人类社会取得的一切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城市作为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综合发展的产物,一直以来都被视为文明的象征。据文明研究者考证,英文的“文明”一词源于“城市”(civil),“表示城镇社会生活的秩序和原则”。因此,城市史学界历来有“城市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主线”这一说法。在文明进程中解读城市历史,理应成为城市史研究的重要研究视角。目前,这一研究视角主要在考古学界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践,研究者以一系列具有文明象征意义的考古发现来判定聚落是否具有城市性,并将城市的出现作为文明起源的标志。历史学界则更为关注有文字以来的城市历史。相较于蒙昧时代,城市问题的复杂性和文字资料的丰富性都大大增加。受限于时间和精力,加之城市史研究兴起之时恰逢微观研究占据主流,历史学者对城市史的探讨大多以单体城市为空间范围、以朝代更迭为时间线索,在内容上聚焦于专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历史学与考古学的对话逐渐深入,考古学的文明史视野或许会引起历史学对城市与文明关系研究的重视。“文明”作为一个较为宏大的概念,在向度、广度和深度等方面都有更多延展性,有可能推动城市史在研究思路、研究范畴、研究路径等方面取得一定的突破。

  在体系中理解城市

  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人类社会的日益复杂化,文明的复合性也迅速增强。文明的建构和演进绝非一座城市可以独力承担。况且就像法国神学家埃吕尔所说的,城市出现的首要条件就是“不再依赖自然界的恩赐”,自足性的匮乏注定了城市只能在地域联系中生存。这就要求研究者无论是出于对城市存在逻辑的关注,还是出于对城市与文明关系的重视,都应形成在体系中理解城市的思维方式。

  美国学者施坚雅借鉴中心地理论,勾勒出大城小镇如何在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经济联系中形成层级分明的城市体系。日本中央大学妹尾达彦教授的《隋唐长安与东亚比较都城史》分析了隋唐复都体系对加强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联系的重要意义以及世界文明格局演变对复都体系的影响,并在比较视野下展示了都城作为一种政治、经济和文化潮流在东亚世界的流传与影响。日本大阪市立大学中村圭尔教授的《魏晋南北朝都城研究的另一种可能性》提出了“都城圈”这一概念,指出应该对都城以外维系都城正常运作的“地区”给予更多关注,这不但将都城置于城市体系中,而且打破了城墙界限,在城乡互动中重新认识都城。

  近年来,文明交流通道沿途城市研究推动了我们对城市的体系化认识。我国台湾学者刘淑芬研究员的《六朝的城市与社会》认为,六朝时期存在一个海外奇货从广州输入后借道永嘉、临海等地辗转运往建康从而将国内外贸易联结为一体的城市体系。清华大学张国刚教授的《中西文化关系通史》指出,宋代海外贸易带来了港口城市数量的急剧增长以及区域城市的体系化。

  与此同时,大运河申遗成功使运河城市史研究不断升温。南京大学张学锋教授的《沟通“船的世界”与“马的世界”——漫说隋唐大运河的世界史意义》认为,隋唐大运河促进了以长安、洛阳为中心的陆上丝绸之路与以明州、泉州为中心的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了完整的交通圈。这就要求研究者在“东南亚海域世界与内亚草原世界”的城市体系中,重新认识中国在全球文明交流中的角色和贡献。

  对“体系”思维的强调,正在逐渐成为城市史研究的鲜明学术特色。城市体系本质上是对“关系”的研究和解读,既包括城市之间的关系,也包含城乡关系;既要从政治、军事、市场、金融、产业和文化等视角剖析城市关系和城乡关系,也要解读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城市在体系中的功能区分和角色定位,从而在文明格局变动中深化对城市的认识。

  以文化诠释城市

  文明除了具有体系化的特性以外,还有强烈的文化属性。狭义的文明即指人类精神文化成果。因此,从文明史角度探讨城市史,还需引入文化诠释研究。

  在新文化史潮流的影响下,城市文化史研究逐渐活跃并取得丰富成果。然而,由于研究话题过于集中在消费、娱乐等方面,史学界对其流于碎片化、缺乏宏大意义等弊端提出了批评,认为这种弊端导致城市文化史的学术价值无法得到充分重视。

  社会学认为,文化使城市与其他聚落有了根本区别。英文中用来诠释“文明”即“城市”的内涵的两个词汇“秩序”和“原则”,一方面以浓烈的文化色彩,强调了文化上的“开化”才是衡量城市的核心指标;另一方面以较强的抽象性,向研究者提示了应在更高层次上认识城市文化。在中国传统语境中,“文化”一词同样意蕴深邃。武汉大学冯天瑜教授的《中国文化史》认为,“作为整词的‘文化’是‘文治’与‘教化’的合称”。这表明古代中国的“文化”更为关注在文明演进过程中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社会治理、社会教化等活动。因此,城市文化史研究应注意在研究对象中提炼有助于推动城市发展的精神原则,总结对城市文明兴衰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价值体系。

  城市文化交流是文明赓续的重要动力。一个文明体系的最初形成或许是以经济联系为基础,或许是以军事占领、政治控制作保障,但其持续发展却有赖于文化的传播、接受和认同。而城市正是“有效地捕捉并传播这种(文化普适化)力量的工具”。南京大学贺云翱教授关于东亚各国都城历史遗迹和文物的比较研究认为,都城形制元素通过工匠技术与建筑文化的交流,得以在东亚世界辗转流传,从而建构了一个以六朝都城建康为中心、以百济和新罗为中介、延伸至日本的都城文化体系,并展现了建康作为东亚都城样本的文明示范意义。这表明,在文明的视野下认识城市,需要学者更加重视城市文化交流与融合研究,探索各种文化模式在不同城市之间的复制、迁移与整合过程,从而理解文明共同体的维系机制与途径。

  从社会认识城市

  传统的城市定义强调城市的经济属性。西方学者长期以来以中国城市的政治性压倒经济性为由,否定中国城市的城市性。这刺激了中国城市史研究者花费大量精力去发掘中国城市的经济因素。然而,如果从文明角度来认识城市,那么衡量一个聚落是否具有城市性,其主要标准应该是它是否具备城市文明的要素。

  “文明”与“社会”都能概括一定区域内的“现实生活与历史记录”,故而被格迪斯、布罗代尔等学者视为一对可以互指的名词。因此,芒福德在《城市文化》中以城市特有的社会属性来注解城市文明的核心要素,认为“仅仅从城市的经济基础层面是没有办法去发现城市的本质的,因为,城市更主要的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新事物”,从而启发城市史研究者从社会角度来定义城市特性。

  如果说城市文化及交流是城市文明的主要表征和发展动力,那么城市社会就是多元文化的接收器和城市文化的孵化器。宋俊岭在《城市文化》译者序中强调,应关注芒福德笔下的“文化”隐含着“培养”的重要含义。芒福德认为,城市特有的社会环境能使“来自不同疆域、不同部族、不同类型的”事物得以“交融和实现新的组合”,从而为文明演进提供必要的准备和铺垫。香港中文大学科大卫教授在佛山市镇研究中发现,更愿意接纳陌生人的社会心态在佛山聚落形态蜕变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更为佛山较早迈入近代文明奠定了重要基础。这也启发城市社会史研究者不应停留在对新式社团、新式职业等城市文明表象的历史叙述,而应在社会史的观照下对城市文明要素的产生环境和机制进行深入阐释,并考察这些新生事物如何发挥推动文明进步的作用。

  此外,还应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认识城市。国家凭借其强大的动员能力,成为文明建构的规划者、组织者和引导者,并通过吸纳和整合地方社会文化来丰富文明的内涵。民众则通过将国家意志“内化于地方社会”,推动所在地域的“文明化”。历史人类学者已经从乡村社会角度对这一互动过程进行了较为准确的描摹。在传统社会,城市虽然在人口和面积上不占优势,但是作为政治文化中心,在文明建构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却是乡村无法比拟的。在城市这样的高级聚落中,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必然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层次和面相。这也使得从城市视角书写文明建构历程更加令人期待。

  文明史并不是要把城市史研究引向空洞的宏观叙事,而是要从时间和空间上为城市史提供一个高屋建瓴的观照维度。如果城市史学界长期陷于个案研究,那么对“什么是城市,什么是城市史”这一根本性问题不但无法给出具有一定分量的综合性回应,反而容易堕入“只缘身在此山中”的迷局,使城市史研究陷于云南大学成一农研究员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所说的“研究目的不明确”的迷茫中。文明史视角或许可以为城市史学树立起“以城市阐释文明”的研究目的,并推动研究者在以文明演进为时间单位、以文明传播为空间范围的整体史视野下,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整合,阐发城市发展之于文明进程的价值和意义。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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