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小时工作制”
——燕妮·马克思与《共产党宣言》仅存的一页手稿背后的故事
2024年03月12日 10: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3月12日第2850期 作者:潘西华

  目前,世上仅存一页《共产党宣言》手稿真迹,存于荷兰皇家文理学院社会史国际研究所档案馆。其珍贵之处在于,这页手稿的头两行是马克思夫人燕妮的亲笔字:“[Prole]tarier für die 10 Stunden Bill ohne ihre Illusionen über die Resultate dieser Ma?茁regel zu teilen”,其余为马克思手迹。这两行文字翻译成中文,即“……无产者,有利于十小时工作日法,不赞同他们对这一措施产生的结果所抱的幻想”。这是燕妮对于1847年6月英国议会通过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评价。这页手稿蕴藏着英国无产阶级利用资产阶级内部的分裂、迫使他们用法律形式通过十小时工作日的故事,同时也昭示着无产阶级必须把反对资产阶级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结合起来、夺取政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燕妮的这一见解,在随后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著述中得到了佐证。

  “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通过

  在英国,工人的工作日是由法律规定的。但是,法定的工作日很少得到遵守,不同行业实际上沿用着不同的工作日。18世纪中叶,织袜工人的工作日平均为10小时。到19世纪三四十年代,工人的工作日则为16小时甚至18小时,女工和童工的工作日更长。英国像其他国家一样,一向依靠立法干涉来限制工作日。从18世纪末开始,英国无产阶级就争取通过立法手段来限制工作日。但是,由于最初的法律规定极不完备,很快就无人问津了。19世纪初,在一些慈善家的领导下,创建了一个党派,它要求在法律上将工厂每日的工作时间限制为10小时。

  为了推动这一法案通过,英国工人多年坚持各种形式的斗争,从起初采取最原始的盗窃的反抗活动,到破坏机器的激烈行动,再到组织或参加反对降低工资的罢工运动。伴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无产者在由分散到组织成为阶级的过程中,越来越感受到自己的力量。从19世纪30年代起,广大无产者投入到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斗争中。1847年6月8日,英国议会通过了十小时工作日法,规定从1847 年7月11日起童工(13—18岁)和女工的工作日先缩短为11小时,从1848年5月1日起再限制为10小时。由于男工没有女工和童工就不能劳动,因此,他们的工作时间也缩短为10小时。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得以通过,主要在于英国工人以及各方面历时40年的长期斗争,同时也得益于他们巧妙地利用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分裂。

  英国阶级矛盾的发展具有特殊性。19世纪30—40年代,伴随着英国产业革命的完成,英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强国。产业革命,在促使英国社会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场深刻的社会关系变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巨额增长的国家财富最终属于有产阶级。但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始终存在着一批自身利益受到产业革命损害、自身生存受到产业革命威胁的派别,诸如银行家、证券投机商、船主、商人、土地贵族、西印度的大地主、小资产阶级等。他们不甘心在产业革命中被工厂主排挤掉,其切身利益“迫使他们除掉一切可以由法律控制的、妨害工人阶级发展的障碍”。此时,他们把目光投向了无产者为争取十小时工作日所进行的长期斗争。

  1846年6月26日,谷物法的废除,沉重地打击了土地贵族,促进了工业资产阶级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深化了土地贵族和工业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此时,英国工人阶级要求通过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仅为报复工厂主在废除谷物法方面获利提供了机会,而且也能有效阻止工厂主财富、势力的迅速增长。争取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斗争,给这些反对自由贸易的阶级和派别联合无产阶级反对工业资产阶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由此,他们在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宣传口号下联合起来,不仅在议会中为通过限定工作日的法律而努力,而且在缩短工作日的斗争中甚至一度充当了领导者的角色。

  作为封建反动势力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手段,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通过,绝不是由于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某种同情。这些贵族和敌视工厂主的资产阶级派别之所以同这些既无资本又无地租、只靠劳动谋生的无产者联合,是因为借助工人阶级的斗争,有利于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通过。因此,十小时工作日法的通过并不证明工人阶级有力量,而是证明了厂主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为所欲为。在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斗争中,英国工人同形形色色的反动分子建立同盟,极大加强了反动分子在工人运动中的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从它本身和作为最终措施来看,毫无疑问是个骗人的手段,是不高明的甚至是反动的措施”,这就为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取消埋下了隐患。

  不赞同十小时工作日法案

  由于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是由无产阶级而是由他们的暂时同盟者通过的,并且继这项法案之后,英国议会再也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措施来彻底改变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因此,这项法案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实际上,许多工厂主并没有遵守这项法律,而是寻找种种借口,把工作日从早晨5时半延续到晚上8时半。1850年8月5日,英国议会颁布了新的法案,规定女工和童工每日劳动10个半小时,并明确了每天劳动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至此,十小时工作日法案被彻底取消。

  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短暂实施,用法律的形式维护了工人的利益,但也仅限于给工人们带来一种对身体有好处的、使工人的健康免于过快毁坏的物质利益。除此之外,工人们还是一无所获。既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政治权利,也没有改变他们作为雇佣工人的社会地位。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废除,再次生动地向工人们证明,要实施一项有效的法律,决不能依靠工人和资本家的私下协商,要求资产阶级实行“劳动保护措施”是一种幻想。工人要获得任何持久的利益,是不能依靠别人的,既不能与温情的空想家为伍,也不能与英国一切反动阶级合作,而只能亲自去争取。资产阶级只要掌握政权,就会用它来维护雇佣劳动制度。因此,“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恩格斯指出:“解决十小时工作日的问题,也像解决以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为基础的一切问题一样,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阶级革命”,并且“首先应当采取的办法就是夺取政权”。只有推翻工业资本家,为无产者自己夺得政权、争取到政治和社会的统治地位,无产者才能获得自身的解放,才有可能由自己来保护自己的劳动。

  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立指明方向

  尽管英国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实施及效果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马克思还是充分肯定了其重要意义。他强调:“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而且是一个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马克思分析指出,这种用立法手段限制工时的问题涉及一个大的争论,即“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和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之间的争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经力图证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必然性和永恒性。在他们看来,只有在无限制的自由竞争的条件下,社会生产才能和谐地进行,而对经济生活的任何人为干预,都会导致“自然秩序”的破坏。他们为了反对无产阶级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曾预言对工时的任何立法限制都将为工业敲起丧钟。但实际上,十小时工作日立法已经“对社会生产过程自发形成的制度给以初次自觉的和有计划的影响”,它并没有导致经济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业的繁荣。事实证明,当法律使资本永远不能延长工作日时,资本家就会转而借助加快发展机器体系、不断提高劳动强度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进行补偿。实际上,这就推翻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谓不能干涉经济生活的反动论调。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仅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阐发工作日、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等问题提供了事实依据,而且证实了马克思、恩格斯所阐发的以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的社会主义原理是可行的、正确的。

  英国无产阶级长期斗争取得的十小时工作日立法,为欧美其他国家无产阶级开展缩短工作日的斗争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早在1850年,恩格斯就在《十小时工作日问题》中设想,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采取远比十小时工作日法甚至比八小时工作日法更严格得多的措施。

  在英国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的示范作用下,德国、意大利、法国和美国等欧美所有先进的工业国家都重复着英国的情况,先后爆发了带有不同地方色彩和不同规模的斗争。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美国工人为争取八小时工作日而进行的斗争。

  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工人加强了争取通过立法手续规定八小时工作日的运动,并成立了许多为八小时工作日而斗争的联盟。1866年8月,全国劳工同盟于巴尔的摩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宣布,八小时工作日的要求是把劳动从资本主义奴役下解放出来的必要条件。美国工人的这一要求,在1866年9月召开的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上得到呼应。马克思在写给《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建议通过立法手续把工作日限制为8小时”。9月7日,大会通过了包括八小时工作日基本要求在内的详细决议,并促使争取八小时工作制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行动纲领。此后,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就成为了19世纪80年代劳工运动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各国工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

  1884年10月,美国与加拿大有组织行业工会与劳工工会联合会作出决议,规定在1886年5月1日开展一次全国性的为争取法定八小时工作日的总罢工运动。是日,美国多地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参加者约有35万人,仅芝加哥一个城市就有4万人参加。在运动中,工人们提出了“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教育8小时”的口号。作为这次罢工运动的中心,芝加哥工人的斗争遭到政府的残酷镇压。政府的暴行,激起美国和世界工人阶级的同声谴责。慑于无产阶级的强大威力,美国资产阶级被迫作出让步,使得大约20万工人特别是建筑工人争取到了八小时工作日。

  为了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14日,在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国际劳工立法和关于庆祝“五一”的决议,要求在法律上规定八小时工作日,宣布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团结战斗的节日,简称“五一”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立即得到世界各国无产阶级的积极响应。1890年5月1日,欧美多个国家的工人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群众性示威游行。从此,“五一”国际劳动节就成为世界各国无产阶级显示团结、战斗力量的盛大节日,推动着无产阶级为人类求解放、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伟大斗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共运研究部国际共运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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