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应避免“重技术轻治理”
2021年11月30日 09: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1月30日第2298期 作者:刘成良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要素被应用到基层治理的场景中。这些技术要素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

  推动政务信息化、打造智能化平台,是地方政府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此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重技术”而“轻治理”的问题,将基层治理现代化片面理解为治理手段技术化,把主要精力用于建设各种高端平台和信息系统。虽然这些做法可以解决海量数据的运算和管理问题,辅助基层治理决策,提供可视化信息处理流程,但也存在明显弊端。比如,一些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成本非常高昂。一些地方建设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相关配套建设费用、人工开支及后期维护费用较高,且与地方的财政实力并不匹配。此外,一些信息平台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由于技术的局限性,大量数据依然需要人力调查获取。如果缺乏可靠的数据支撑,平台功能则非常受限。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心放在治理手段的技术化,其结果很可能是基层干部忙于各种信息的获取和验证,并容易导致形式主义问题。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心在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现代化信息技术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而非最终目标,因此要避免“技术”和“治理”关系的倒置。当前,完善“互联网+基层治理”机制,需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平衡好“技术”和“治理”的关系,综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主要包含两方面要素:其一,能够利用现代化技术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其二,能够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应以有效治理为目标,用技术服务治理,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地方政府要根据自身财政实力,探索符合其治理需求的现代化治理模式,切忌贪大求全、负债建设。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的规划指导功能,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统筹协调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社会治理”平台是大势所趋。当前,县域政府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然而,一些地方在建设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社会治理平台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这些平台之间的内容设计、运行模式各不相同,彼此之间衔接联通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为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必须不断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创新设计技术平台,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

  三是完善分类治理机制,因地制宜探索“互联网+基层治理”的应用场景。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的前提在于其应用场景能够贴近生活,同时又不给基层治理主体增添过多负担。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面对城乡之间的差异、城市之间及乡村之间的差异,社会治理的重心应有所不同。发达地区基层治理的重点在于集体资产管理、小微权力监督、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多样的“互联网+基层治理”应用场景。例如,苏南地区的“户户通”平台,农民通过手机或者电视随时可以查看村庄财务数据及公共事务决策流程等内容,实现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欠发达地区由于空心化、老龄化等客观原因,“互联网+基层治理”应用场景受到诸多限制,因而需要注重技术治理手段的适老化改造等问题,切忌“一刀切”式的治理模式复制,更要避免打造不具有推广价值的社会治理“盆景”工程。

  总之,“互联网+基层治理”的核心仍然是治理。技术可以赋能,但是无法替代治理主体之间广泛而深入的互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充分认识不同区域的客观条件,探索适合地方发展的治理模式。

  (作者系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研究员、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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