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文明起源”的表述不够严谨
2023年10月27日 10: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0月27日第2760期 作者:易建平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进行到今天,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大到足以让我们重新阐释司马迁等人所建立的中国史学叙事传统,让我们重新检讨国际上流行的一些文明与国家起源理论。遗憾的是,我们在理论上的归纳概括,还难以与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实证工作相匹配。这严重地妨碍了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取得更大的成就。应该对我们几十年来的努力进行检讨了,应该重新调整工作重点,实行理论优先,至少应与实证研究并重。尤其要重点关注,到底使用什么样的基础概念,才能够更为科学有效地进行中华文明探源。

  明晰“文明”概念是前提

  中华文明探源工作看起来是一个仅仅涉及中国历史的问题,但其实,它首先是国际学术的一个共同话题。它是整个人类社会演进关键点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首先就表现在“文明”一词身上。仅仅依靠中国材料是无法有效定义“文明”的,这个概念只有从整个人类社会演进史当中才能够归纳概括出来。至少,我们如果不比较研究上古两河流域、埃及、印度和中南美洲等地的历史,仅仅从中国先秦史考察,是无法进行“文明”定义并且顺利进行中华文明起源研究的。笔者认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要想更为顺利地进行,一开始就应当拿出更多的人力财力在整个世界历史范围内研究“文明”定义问题。不搞清楚“文明”是什么,不能够让“文明”通过整个人类社会演进材料的实证检验,又如何论证“中华文明”起源于何时何地?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在这个基础问题上,亟须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中国考古学家的确应当是探源工程的主力,但是,如果在没有搞清楚“文明”是什么之前,仅仅依靠他们将主要精力投放在发掘“文明”起源于中国的何时何地之上,这在程序上是颠倒的。于是乎我们就看到,中华文明起源于百万年前、八千年前、六千年前、五千年前、四千年前和三千多年前,等等,各种说法层出不穷。而所谓“文明”起源的标志,一会儿是用火,一会儿是天文,一会儿是农业,一会儿是玉器,一会儿是文字,一会儿是青铜,一会儿是大型墓葬,一会儿是“宫殿”,一会儿是城址,等等,五花八门,看起来眼花缭乱,大家谁也说服不了谁。甚至,不少学者为了将中华“文明”起源的时间提早到古代两河流域和埃及之前,煞费苦心地将“文明起源”这一题目不动声色地改作了“文明因素的起源”。这样巧换命题之后,难道他们真不知道,大家通常所称两河流域和埃及“文明”的起源,谈的是国家的起源,而不是农业或者文字等一类狭义文化因素的出现吗?对不同文明进行比较,需要同样的标准,这是一个基本的要求。何况,任何一种因素的起源,我们难道不能够追溯到最后一次智人走出非洲之前吗?

  定义“文明”,是一个比较研究领域内的问题。离开其他地区人类早期社会演化的横向考察,仅仅凭着中国地区早期历史的探索,仅仅依赖中国的考古学家,是不可能获得有效定义的。一个科学有效的“文明”定义,是顺利进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前提或者说基础;没有了“文明”的标准,在中国是无法找到文明起源于何时何地的。

  既有“文明”概念没有形成共识

  到目前为止,“文明”这个概念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很难说有过共识。其含义之复杂混乱,在学术史上是罕见的,故而,有人将其列在了“麻烦词排行榜”的前几位。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李剑鸣曾经大致地梳理了一下,指出,仅仅在历史学著作当中,“文明”概念便有与“野蛮时代”相续并相对的“时代”,古典进化论者“蒙昧”“野蛮”与“文明”三大阶段中的最后一个阶段,侧重生产活动、技术形态、艺术成就、宗教信仰等的人类生活方式,义近“社会”,义同或近“文化”和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六种。“文明”这个词本身很长时期以来还是西方中心论的产物,甚至一度还成了合法化西方殖民者行为的工具。故而,李剑鸣引用了一个西方学者的观点,认为应当抛弃“文明”这一“含义彻底混乱、主要带有意识形态指向的”概念。

  使用这么一个含义紊乱且带有西方中心论印记的词来作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核心概念,这让中国学者难以搞清楚也是“情理之中”。到目前为止,在国际学术界,总的来看,如此混杂错乱的一个概念,却鲜有人对其进行梳理。原因在于,爬梳工作费时费力。因此,笔者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学术界相关研究人员现在尽可能避免使用“文明”这个词,越来越多地使用“国家”概念来进行人类社会演进关节点的研究。这个趋势自恩格斯就已经开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本是基于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而作,副标题更明确说明是“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而且,其古代社会演进的主要框架使用的即是摩尔根的“蒙昧、野蛮和文明”三大阶段。但是,他却颇为令人不解地将书名定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而不是“家庭、私有制和文明的起源”。尤其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在内容上,恩格斯使用“国家”这个词的频率是“文明”这个词的近1.6倍。这与摩尔根形成令人诧异的对比:后者使用“国家”这个词的频率只有“文明”这个词的约0.26倍。笔者认为,恩格斯正是凭着科学本能感觉到了“文明”这个词的含混性,而有意无意更多地使用了“国家”这个概念。在“文明”这个概念的使用上,恩格斯更多地是在叙述摩尔根的意思。而在“国家”问题上,恩格斯结合摩尔根的论述,将这一关键性概念的研究大大推进了一步。

  后来,由于博阿斯学派对摩尔根西方中心论的批评,使得古典进化论沉寂了近半个世纪。自19世纪40年代开始,以怀特等人为代表的新进化论者才让进化论重新走到了学术前沿。然而,进化论重新抬头之后,在“文明”与“国家”概念的使用频率上,我们看到了一个与摩尔根时代完全不同的趋势。尤其是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社会演进阶段划分问题上,“国家”概念可以说逐步代替了“文明”。其中,最为有名并且主导相关研究至今的便是塞维斯与弗里德的理论。他们两个都认为有四个发展阶段:游团—部落—酋邦—国家,平等社会—阶等社会—分层社会—国家。与摩尔根不一样的是,他们明确地将社会演进的最后一个阶段仅仅确定为“国家”,而不是像摩尔根那样,主要地将这个阶段确定为“文明”。可见,他们更多是沿用了恩格斯开始的思路,并且将其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在塞维斯那里,我们多少还是看到了部分犹疑。在塞维斯提出四阶段发展理论13年之后,1975年他出版了《国家与文明的起源》一书。在标题上,塞维斯还是将两个概念并列了;虽然在书中他明确说明,由于“文明”概念的含混模糊,他将研究的对象主要确定为“国家”。

  之后的文化人类学家,很多甚至只谈“国家”而不说“文明”了。最为显眼的是1978年克赖森和斯卡尔尼克主编的《早期国家》一书的出版。自此以后,学术界更多关注的是“国家”的定义问题和“早期国家”的起源与演变问题了。关于“早期国家”,学者们在其起源、形成、兴盛与衰落等广泛的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内容涉及制度建构、意识形态、文化认同和经济等方面。相对而言,以“文明”为名的研究,在文化人类学领域,在实证史学与考古学领域,国际上是越来越少了。这与国内研究的趋势大有不同。

  “国家”是人类走出原始社会的恰当标志

  人类社会演进到一个关节点,走出原始社会,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新时代,一定是社会结构本身出现了质的不同,而不是出现了“天文”“农业”“玉器”“文字”“金属”“大型墓葬”或(和)“城市”等“博物馆式清单”上的物事。虽然这一新的社会同时可能也出现了这一类东西。问题在于,出现了这类物事的社会,也可能并没有在社会结构方面出现与原始社会截然不同性质的变化。而且,没有出现这类物事,某个社会的结构却也可以出现与原始社会完全不同的质的变化。这也就是说,历史并未一定安排了有人区分为狭义文化意义上的“文明”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方面意义上的“文明”同时起源于同一个地方。

  概括起来看,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研究,证明了任何一种所谓“文明”要素或者说“博物馆式清单”上要素的出现,在一个社会进入新的时代时都并非必要条件。而缺乏了社会结构质的变化,缺乏了“国家”的出现,说一个社会脱离了原始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甚至连主张者自己都不会相信。同时,出现了“国家”,哪怕并无许多学者强调的“天文”“农业”“玉器”“文字”“金属”“大型墓葬”或(和)“城市”等“文明”要素或者标志,我们仍旧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个社会已经从原始社会进入一个治理结构截然不同的新的时代。

  因而,我们的主张是,所谓“文明探源”,即是“国家探源”。何况,我们过去的研究证明,于社会演进研究意义上使用的“文明”这个词,在西方,词源上本是来自于“国家”。

  问题在于,“文明”这个词虽然含义混乱,但是,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普通民众那里,都使用了太长时间。要想完全抛弃它,是不太现实的。笔者认为,在学术界,在进行人类社会演进关节点研究时,只采用“国家”这一核心概念。在进行学术与非学术对话时,我们也可以使用“文明”这个词,但是将其定义为“国家”出现之后的文化。这样做的好处是,既照顾到了传统用法,也可以清晰地进行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国家社会演进关节点的研究。甚至,只有这样,“中华文明五千年”的说法,才更能在核心概念上立得住,才更能够经得起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材料的实证检验。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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