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传承与创新
2020年12月16日 13: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16日第2070期 作者:郭星华 朱涛

  在全球“抗疫”这场大考中,中国向世界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这样的“中国奇迹”“中国经验”是怎样创造的,其中蕴含了什么奥秘?毫无疑问,党的领导、医疗保障与应急体系的完备以及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的推行是取得抗疫阶段性胜利的三大关键因素。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医疗保障与应急体系是保障,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是有效手段。对于前两点,学界已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对于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模式在“抗疫”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相关讨论尚付阙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认识理解网格化治理有着重要意义。

  治理资源的传承与创新

  网格化治理的核心思想源远流长。中国现在推行的网格化治理模式,实际上就是在原有行政区划基础上,借助信息技术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精细化的网格单元,从而达到社会资源整合、社会信息传达、社会治理举措落实的目的。这一模式的一个特点,就是使个人不游离于社会系统之外,而是融合于社会治理体系之中。这种精细划分并进行有效治理的思想,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经过古代社会到新中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最终形成了如今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这是一个传承与创新的过程。

  网格化是通过精细划分网格而使基层自治的手段。这种通过精细划分实现有效治理的思想资源不绝于中国各时期的社会治理实践。郡县制自秦汉开始实行,县域以上,国家通过郡县两级区域划分进行地方管理;而在县域以下,就是学者们通常所说的“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式乡村治理。传统的村落就如同一个个小网格,只不过网格都是在血缘的基础上衍生而成,因而在乡村形成了一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长老和乡绅的治理,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加上安土重迁思想的影响,社会的人口流动率很低,乡村形成了稳定的治理局面。总之,郡县划分和乡村的“长老统治”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网格划分思想。这是传统中国以血缘为基础的初级网格化治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之后,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权力在基层的深入。有学者将这种社会状况称为“总体性社会”,即国家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的统合,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三个中心高度重叠。并且,这种统合在城市和农村是通过不同形式的中介组织而实现的。在农村,村落空间虽然在物理边界上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但其实质已经发生深刻转变——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再以血缘为基础,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三级组织为人们提供了身份归属,人们进而被划分到更小的治理单位中。在城市里,逐渐形成了以“单位制”为主的管理体制。这是在业缘的基础上辅之以地缘的新型网格化治理模式。相比古代社会的郡县制和“长老统治”,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在原有的行政区划基础上对社会进行了更为精细的网格划分,只不过此时的“网格”在农村是生产队,在城市是单位。虽然没有人将之命名为“网格化治理”,但实质上是网格化社会治理思想的创新和延续。这些举措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秩序的整合作出了巨大贡献。20世纪晚期以来,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和单位制的解体,人口流动急剧增加,社会空间尤其是城市空间关系的再生产变得复杂和不稳定,社会治理难度大大提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加之信息技术的发展,新时代的网格化治理模式应运而生。这是对传统网格化治理思想的第二次创新和延续。

  依靠技术实现三大核心机制

  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部门集合十几项信息技术、地理编码及网格地图技术,创设了一套“万米单元网格”的城市管理模式,拉开了全国各地建设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序幕。随着基层网格化的不断展开,网格化治理模式已经日趋成熟,乃至成为成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性要素之一。网格化治理如今得以成功运行的机制有哪些呢?我们根据实际调研结果,将网格化治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归结为:定位机制、资源整合机制以及平台—反馈机制。

  定位机制指的是借助信息技术(如天眼工程、云计算中心等)对社会治理主体以及对象进行精确定位。在对社区进行精确的网格划分之后,定位机制就能对社区居民—网格员—基层政府—决策部门进行精确定位。在“抗疫”期间,感染病例的流行病学追踪就是基于定位机制的追踪,从个人的行踪路线到密切接触人员都能准确了解到,从而为防控疫情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信息。在日常生活治理中也是如此,每个城市网格内都会配备网格员,通过走访巡查,每个网格员都会与所辖网格内的居民建立稳定联系。一旦社区居民出现矛盾纠纷,相应的网格员便会及时出现,从而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

  资源整合机制指的是对政府、社会组织等各治理主体资源进行整合,精准高效地解决社区问题。全国城乡许多地方乃至村一级,都成立了“综治中心”(综合治理中心)。这一机构相当于政府伸向基层各个角落的触角,收集汇总各类信息,及时处理各类矛盾,同时向上反映情况、汇报信息,形成了“纠纷解决发现与上报—网格员(长)—综治中心—各政府服务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网格化治理局面。如在江西省上饶市,通过在市区内推行的“上饶公众”App,网格员既可以处理群众的要求,群众也可以一键上报社区问题。另外,这个平台还链接了综治中心的各类服务平台,如平安志愿者、心理咨询室,网格员能够迅速识别。这样,网格员可以自行发现社区问题,或者接到居民的主动上报,然后判断事件类型以及解决问题需要的相应资源,再通过相应的枢纽中心(如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资源对接并解决问题,便捷高效。这打破了以往行政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而且通过准确的问题识别与对接,使得以往存在的“踢皮球”、推诿扯皮等治理真空现象大大减少。

  平台—反馈机制借助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居民不仅可以反馈社区问题,还可在平台随时追踪问题的解决流程以及对结果进行满意度评分。这不仅能够提升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还能将此评分纳入政府各部门以及网格的考核绩效当中,从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机制与定位机制以及资源整合机制正好形成一个闭环,社区问题的发现到解决都是各方参与和互动的过程,政府不再是大包大揽式的管理者,而是资源和服务的提供者。这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要求,凸显了民众社会治理的参与感,强化了民众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

  完善和改进网格化治理

  通过以上三个核心机制,许多地方的网格化治理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些地方在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较典型的问题有两个:第一,网格化形式主义,推行网格化甚至成为地方政府的政治绩效考察的要求之一;第二,网格化治理过程中对于技术过分依赖,出现了治理中技术异化的问题。

  一方面,针对建设网格化治理模式流于形式主义的问题,解决的途径之一就是要强调因地制宜,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我国城乡各地的差异较大,不同社区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的各方面条件也有差异,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之间的差异上。首先,网格化治理模式在农村推行的客观基础设施较为缺乏,强行推行会使得城乡财政负担较大。其次,农村社区仍然具有较强的熟人社会特征,社区认同感和凝聚力强。因此,在农村推行网格化治理需要充分考虑到客观物质基础以及乡村社区结构,这一点同样适合于不同城市社区之间。另外,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既要认识到不同地区的差异,也要认识到核心机制和具体措施的差异,不能一味以某些形式标准作为硬性推广要求,那样做反而会适得其反。

  另一方面,网格化治理模式对技术的过分依赖可能导致技术异化的出现。在国家从改革开放前的总体性支配到技术治理的大趋势下,信息技术也是网格化治理模式推行的重要依托。正如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所提到的,技术的进步会使个人的本性受到压制,并且这种压制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技术异化的论断同样适用于网格化治理中技术嵌入存在的风险。因此,在运用技术手段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关注技术可能带来的各种效应。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课题“新型城市化中的社会矛盾与治理创新”(16JJD840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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