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街区更新中推动城市公共性建设
2022年12月21日 09: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2月21日总第2556期 作者:孙菲 杨发祥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要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为历史文化的重要代表和景观呈现,历史文化街区是具有独特文化属性的公共空间,承载了所在城市的历史记忆和居民的社会记忆,是城市多样化空间的集中体现,也是城市更新和街区治理的特殊形式。城市更新进程中的历史文化街区承载着地方性文化认同,对塑造城市公共精神与价值认同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模式也反映出公共利益的目标取向。

  作为公共空间的历史文化街区。区别于一般城市更新空间,历史街区空间治理需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方面要确保传统空间肌理的延续,另一方面则是激发街区公共空间活力。历史街区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对其空间演变的历史过程研究,有助于将文化要素的作用机制更完整地展现出来,这是区别于一般旧城改造的独特性所在。历史街区空间治理既要放置到社会发展变迁过程中,也要放置到城市的社会创新过程中。

  历史文化街区的特性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作为道路的“街”,二是作为社区的“区”。也就是说,历史文化街区不仅仅是通行的道路,也是融合了商业、文化、社交活动的社区。一方面,从道路角度看,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具有公共性。另一方面,从社区角度看,历史文化街区属于基层社区治理对象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治理好历史文化街区,无法绕过公共性问题。作为道路和社区综合体的历史文化街区,其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历史文化街区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空间,不是私域,而是公共领域。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多方主体共同作用的空间,受到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影响。第二,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场所,必然涉及公共空间的公共性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和空间改造不可避免,这使得原来的城市环境布局出现改变甚至被破坏。因此,重塑城市公共空间及其社会价值并重塑公众良好的社会交往与城市活力成为迫切任务。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间,是人们进行功能性或仪式性活动的共同场所,具有使人们建立联结的重要作用。在当前的开发过程中,历史文化街区往往被发展成与旅游密切相关的模式,而旅游业本身就是一个与“公共性”密切相关的产业。事实上,旅游发展需要居民参与。也有学者提出,从社区角度来思考旅游开发问题可能是促成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际上,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历史文化街区在成为景区的同时,已经成为重塑社区关系的重要存在,其闪光点就在于它成了城市公共空间的连接。

  地方文化认同促进公共价值认同。地方认同是人文地理学和文化地理学的重要概念,十分重视和强调人与场所空间的互动。具有某种地方认同的行动者,将自己描述为属于特定地方的人,并认为自己属于地方的一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中具有文化意义的地理空间,长期生活于其间的民众对其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及其衍生的认同感。这种地方认同感之中蕴藏着公共精神,又或者说是这个城市的公共价值。

  地方性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促进了地方公共性的诞生与发展,二者关系十分紧密。地方文化建构与公共性发展是一个共进历程,体现了街区公共性形成过程的自发性。这包括商业发展带来的衍生行业发展,以及对地方生活习俗的改变,地方文化发展变迁下带来的世俗演进,不同社会群体建构出了多样化的公共空间和社会交往形式。

  历史文化仅仅被看作街区的符号象征显然是不够的,它还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街区的空间重构,进而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形式。民众对历史街区更新的接受与认同往往来自对地方文化的接受与认同,甚至来自对国家民族文化的认同。这无疑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精神价值。因此,引入历史视角以考察街区整体社会变迁,才能更好地发现街区文化公共性演变的结构因素,指导当下精细化治理。

  公共利益是多元参与的目标取向。公共性的“利益”维度,指的是最终为谁服务,是为了自身利益还是公众利益,最终其行为造成了何种后果和影响。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大拆大建、完全自上而下、以行政为中心的更新模式之后,逐渐走向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共建模式,其公共性走向多元主体参与、协作互动的全新的公共性。地方政府依然是公共性的主要建构力量,企业与社会组织则是公共性的重要参与者,三者处在不同的位置上。近年来,社会力量在公共性建构中的作用愈发凸显,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

  从治理模式来看,地方政府天然是地方公共利益的代表,它在公共性建构方面往往培育出强公共性。这就使得某些缺陷无法避免,比如在主体对话中忽视居民参与,在目标制定上存在“部门主义”倾向,或者因重视效率而轻视其他面向。企业的加入,一定程度上可以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对街区发展的干预,同时提升历史街区的文化消费环境与消费活力,调动市场多方面资源参与到营造公共领域的实践中。当然,市场化的冲击对公共性的侵害也不言而喻,这也为许多学者所诟病。以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主体的历史街区更新行为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公共投入消解了原有的公共性,忽视了居民的真实利益诉求,使得其介入成为一种“破坏力量”。再比如,历史街区中的节庆活动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决定,居民和消费者被动接受,许多抽象的文化符号无法和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连接起来,不接地气,街区文化与日常生活呈现了一种分离。综上,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追求街区更新的公共利益目标取向时,因缺乏社会力量参与,很容易出现偏差。社会力量包括一般民众和社会组织,相较于地方政府和企业而言力量相对弱小,但其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应通过协商共同管理历史街区更新的公共事务,而实现多元参与治理路径选择的关键在于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

  历史街区兼具“街区”和城市文化符号双重身份,亟须我们面向空间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出治理导向的街区更新模式,以及制度设计保障下空间利益主体协同创新模式,目的是使复杂的城市更新达到多元主体的动态平衡,促使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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