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以文见史”的写作传统
2021年02月08日 09:4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2月8日第2107期 作者:王寰鹏

  所谓“以文见史”,是对中国现代文学与历史互动关系的概括,它既是作家面对历史的观念传统,又是作品处理文本与现实关系的写作传统。中国现代文学在反思历史、关注现实方面成就卓著,各个时期的文学潮流中都存在一个清晰的历史维度。因此,文学作品对认识中国近现代史具有不可忽视的能动作用。言说历史还是现代作家试图借历史以增强话语力量的策略,现代文学批评中也始终有一个潜在的历史标准,文学作品与历史的关系成为文学批评的准则之一。

  发挥文学对认识历史的能动作用

  以往学界对现代文学传统的梳理主要聚焦于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传统,或写实、批判、抒情、大众化传统等。这种研究范式有待完善,因为上述对文学传统的概括只包含了创作方法、文本特征、教化宗旨的传统,而没有包括社会学意义上的“写作传统”和“文类功能传统”。中外文学史上,文学参与历史言说是常有的现象。文学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现代文学与历史深度融会,因而积淀成一种前后相继、堪称传统的写作现象,并演化为具有本质意义的写作传统。

  现代文学对历史的认知作用是不可否认的,文学研究理应重视这种作用。在历史学研究中,鲁迅、茅盾、老舍、丁玲、闻一多等人的事迹和作品经常被当作佐证史料而引用。现代文学能够被用作历史研究之辅助的根本原因正在于它固有的“以文见史”传统的存在。站在文学的立场上,完全有必要以文学为本体来考察这一传统的诸多方面,这对把握作为特殊历史的百年中国文学史是必不可少的。

  “以文见史”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写作传统。梳理这一传统有助于理解新文学重视历史表意功能的特征,从而更好地理解现代文学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机制。文学参与历史建构的传统在五四文学之前的进步人士那里就已经开启。中国现代文学是一种善于到历史中寻求资源的文学,现代作家在“人”的建构过程中,首选的是历史批判的路径,而不是将世俗生活合法化的路径,梁启超、鲁迅、郭沫若等人都选择了前者。

  历史是中国现代作家倾心审视与观照的一片邈远、深沉的疆域。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许多作家都写过孔子的事迹,如郭沫若的《孔夫子吃饭》、曹聚仁的《孔老夫子》、冯至的《仲尼之将丧》、陈子展的《楚狂与孔子》等。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风云人物不断出现在现代文学作品中,包括人文始祖女娲(鲁迅《补天》),历史豪杰伍子胥(冯至《伍子胥》)、项羽(郭沫若《楚霸王自杀》),精神气节的代表人物文天祥(郑振铎《桂公塘》),及众多能臣谋士,如信陵君(廖沫沙《信陵君之归》)、苏秦(魏金枝《苏秦之死》)等。此外,歌颂高尚文人的作品中亦不乏佳作,如郭沫若的《司马迁发愤》、何其芳的《王子猷》、唐弢的《晓风杨柳》等。现代文学创作中的历史书写,是沟通过去与当下的精神通道,有助于促进读者对历史的认知和理解。

  多维因素交互作用更新写作范式

  中国历史精神是现代文学“以文见史”传统最坚固的根基。“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人文化成”“以文传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等思想,都与“以文见史”传统有密切关系。而对“国家”“进步”“未来”的不同理解,最终决定着这一传统在文学发展长河中不同的继承与拓展方式。

  “文史不分家”的观念影响到现代作家的写作方式,作为一种文史合一的写作传统,它有深远的历史背景和深刻的现实影响。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先驱者首开“以文见史”的先河。在新文学运动兴起之前,历史演义已蔚为大观,这是促动新文学发生的一个不应被忽略的背景。文史兼修的教育方式和文史兼备的知识结构,对五四新文学家处理文学与历史的关系有直接影响,对此后作家也有深远影响,古典文史观是促进这一传统形成必不可少的文化背景。

  现代历史观的变迁对“以文见史”传统的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从传统到现代,现代作家逐渐熔炼出崭新的历史观念,如进化论历史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等。新历史观的确立对文学创作影响巨大,它改变了文学形象、文学关注点的总体格局,文学告别了专写上层社会的时代,而进入着重书写社会中下层的时代。在走向大众与背向大众的选择中,历史观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

  中国革命与现代文学的密切关系,使文学天然地关注历史进程。现代文学的纪实功能十分强大,民族国家重大事件与其文学呈现之间的时间差非常小,这是现代文学“以文见史”传统的醒目标志。各时期的主流文学全面折射出历史的风云变幻,文学由此逐渐确立了新历史观、新写作范式并参与了历史的意义重构。

  “以文见史”传统与中国现代伦理变迁息息相关。新伦理的建构依托历史资源的例子大量存在。伦理辩驳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的历史小说中大量出现,抗战文学把民族安全至上提升为最高伦理原则。中国作家善于到历史中寻求伦理变革的依托。在这里,伦理变革与“以文见史”传统相遇并形成相互映照的千丝万缕的牵系。

  “以文见史”传统与现代审美意识紧密相连。审美意识不是凝固的概念而是历史性概念。现代化的曲折历程铸就了近现代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其特征之一就是审美意识与历史意识相互交汇。对史诗品格的追求、对反映生活深度与广度的追求、对大众化趣味的追求、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吁求等,都与现代文学“以文见史”传统形成相互借力、相互促进的关系。历史意识对作家审美理想的熔炼同样至关重要,“以文见史”有时也会成为促进文学传播和接受的积极因素。

  “以文见史”传统与现代文学的形式变革密不可分。历史小说、新歌剧、随感录、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叙事诗中都有历史的踪影。现代作家突破了传统平话和历史演义的局限,从而为历史表达创造了新形式。例如,鲁迅的故事新编、茅盾的社会剖析小说、郭沫若的历史剧、朱东润的历史人物传记、谭正璧的历史小说等,都在文学形式上创造了新范式,而新范式的诞生与历史语境有着必然的关联。

  重视文学史研究的历史维度

  文学史是特殊的历史,它虽然不能完全走向“以史量文”,但也绝不能彻底抛弃历史维度。中国现代文学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对文学史撰写提出了历史标准方面的要求。对“以文见史”传统的认知有助于评价文学作品的价值。文学与历史都以关注人性为前提,这就使某些文学作品在生成审美价值的同时也具备认知价值。从文学的历史叙事中培育出的审美意识是社会化审美意识,对这种意识的研究有助于揭示审美价值的动态性和社会性,从而体现出中国现代文学“以文见史”传统的一个重要侧面。

  “以文见史”传统为文学接受者与批评者带来了指向未来的愿景。文学中的历史书写总是带着对公平、正义乃至乌托邦的向往,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精神并不是“向后看”的精神,而是从“过去”透过“现在”而直达“未来”的精神。这一传统不仅折射出历史规律,而且用指向未来的愿景为社会进步带来隐形的助力。

  文学史研究不能缺少历史的维度。这里所说的文学史研究的历史维度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宏观层面,二是微观层面。所谓宏观层面,就是指对任何文学现象都需要将其置于发生时的历史语境中进行综合考察,然后做出科学合理的价值评判;所谓微观层面,就是本文所说的写作传统的层面,它与具体作家的创作行为、创作成果密切相关。在文学史研究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即对历史意义的追求是很多作家共有的价值取向。例如,茅盾的社会剖析小说虽属虚构作品,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启示。作者总是在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后不久就将其呈现为文学作品,他的《蚀》《子夜》《林家铺子》等都堪称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历史“立此存照”的作品。中国现代文学的本土化现实主义创作实践与“以文见史”写作传统在历史的长河中交汇激荡,取得了丰硕成就。

  历史学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确保群体的知觉不被中断。T. S. 艾略特说,传统首先包括历史意识,“这种历史意识包括一种感觉,即不仅感觉到过去的过去性,而且也感觉到它的现在性”。保持文学史写作的历史维度正是对这样一种“现在性”的呈现与保留。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百年中国文学‘以文见史’传统研究(1917—2019)”(20BZW14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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