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签署为中欧合作注入信心
2020年11月30日 09: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30日第2058期 作者:本报记者 赵媛

  11月15日,在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上,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内的15个成员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欧洲如何看待该协定的签署?该协定对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有何影响?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增进区域互利合作

  摩洛哥新南方政策中心高级研究员尤里·达杜什(Uri Dadush)认为,从欧洲企业的角度来看,RCEP可以理解为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东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能分享贸易便利化的红利。据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10年内,亚太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将是欧美的2—3倍。RCEP是动态发展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一次性的协议。达杜什表示,消费者和许多依赖于从RCEP成员国进口中间产品的欧盟企业将会从价格下降中获益,欧盟出口商将从该区域更快的持续增长中获益。

  比利时布勒哲尔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艾丽西娅·加西亚-埃雷罗(Alicia García-Herrero)认为,协定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区域供应链的稳定性,有利于贸易便利化。未来,东南亚人口众多、工资水平较低的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可能得到加强。但欧盟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会呈现下降趋势。中国人力资本和创新无疑是中国产品竞争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在教育方面,中国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领域,中国毕业生的绝对数量与美国、日本和欧盟的总和相等。据相关统计显示,中国人力资本正在迅速接近欧盟国家的水平。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已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与欧盟保持一致。自2000年以来,中国专利申请的全球份额也在稳步提升,欧洲专利局于2019年批准的中国专利申请在人工智能领域占比为6%,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占比为11%。

  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达成

  布勒哲尔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贡特拉姆·沃尔夫(Guntram Wolff)对本报记者表示,协定是重要区域合作成果,在欧洲引起了广泛关注。欧洲各界就未来应达成怎样的贸易协定展开积极辩论。很多学者主张欧盟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但事实上,欧盟已经与该协定主要签署国家签订过双边贸易协定。因而从欧盟角度来看,真正促进经济合作的重点在于中欧双边经贸投资合作,以及中欧投资协定的签订。未来需要营造更公平的营商环境,以及互惠互利的投资关系,以推进中欧投资协定的达成。

  德国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教授罗尔夫·朗哈默尔(Rolf Langhammer)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协定的签署推动了区域自由贸易的发展,并将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及签署。此次协定综合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的多项双边自由协定,未来还可以就数字贸易、外商直接投资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深化区域合作。从欧盟视角来看,协定对于亚洲区域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增强了区域跨境供应链的稳定性,对于区域内的欧盟供应商和生产者至关重要。未来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将就外商直接投资达成更多共识。

  达杜什表示,在贸易谈判的技术层面,协定可能会促使欧盟制定新的亚洲商业战略。新的亚洲商业战略应考虑以下三点:与中国建立更密切的关系,这是最具挑战性但也是最有益的途径;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加快与亚洲其他国家的双边协议进程。对于欧盟贸易政策而言,最关键的是与中国的贸易合作。中欧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要加速与中国的贸易进展,需要加快与中国的投资协定谈判。欧洲打算在严格的条件下维持和加强与中国的经济关系,这将向中国传递一个重要信息。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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