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余萧客《文选音义》注音方法
2022年06月14日 08: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6月14日第2426期 作者:曹守平

  音义体起源于汉魏之际,产生自儒家经典注疏传统。至隋唐时,随着反切法的产生和运用,音义体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期。《文选》赋文中多疑难、生僻之字,余萧客《文选音义》摘字为音,以标音为主。音注体例中以直音法为主,辅助以反切、四声法等。在直音法的基础上,《文选音义》中还衍生出了一种新的注音方法,这是在其他音义训诂类著作中所未见的,暂名为排比聚类式多字直音法。多字直音法中的“多字”,即需要注音的字数大于等于两个。这些需要注音的字并列聚类归纳在一起组成一组,并列的字与字之间没有语音、语义上的联系,仅为从文中摘录出的字的并列聚类,其后跟与其对应的读音。并列排列需要注音的字有几个,其后相对应的读音就有几个,与其对应的相应的字为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最后会有“几音”二字作为结尾。

  《文选音义》排比聚类式多字直音法的注音方式为:“某A、B、C、D……某N,某A1、B1、C1、D1……N音。”“N音”从“二音”到“十八音”,且每音都存例众多。《文选音义》排比聚类式多字直音法音注释例中仅1例为余萧客自注,其余音注释例皆援引前人著述、注释以及《康熙字典》,其援引他注进行注音的形式主要有四类。

  1.援引注者的姓或名,后罗列与需要注音的字相对应的字,具体姓或名有“善、何、徐”。余萧客将李善、何焯所注之音进行罗列,其具体形式为:“某A、B、C、D……某N,善/善音/何/徐A1、B1、C1、D1……N音。”

  2.援引旧音。其具体形式为:“某A、B、C、D……某N,旧/旧音A1、B1、C1、D1……N音。”如:瞵、睐、药、呃、鷩、稊、穟:旧“怜、頼、握、扼、鳖、啼、遂”七音。(卷三《射雉》)

  3.援引前人注释,以“姓名+注”的形式进行音注。援引前人注释中具体的姓名有“李竒、苏林、如淳、郭璞、司马彪”,其具体形式为:“某A、B、C、D……某N,李竒注/苏林注/如淳注/郭璞注/司马彪注A1、B1、C1、D1……N音。”

  4.援引前人著述和《字典》,援引具体的书名有:《山海经音》《音义》《补注》《索隐》《正义》。如以《山海经音》为例,具体的形式为:“某A、B、C、D……某N,《山海经音》A1、B1、C1、D1……N音。”

  《文选音义》采用“某A、B、C、D……某N,A1、B1、C1、D1……N音”这种排比聚类式多字注音法,一方面或出于训释内容精简明了的考虑,另一方面或因考证时随手记录聚类归纳以备资料的积累。《文选音义》是摘字单独作训,不是随文注释。诸字并列聚类排在一起,没有相应《文选》中原文所参照,同时诸多被训释字并非出现在同一文章相同章节,有的前后跨度很大。且因为是随手记录的学术札记,有时不是按照原文的行文顺序排序。所以对于读者来说,多字直音法之“二音”“三音”等少于“四音”的注释方式,比较符合简便高效的原则;但从“五音”到多达“十八音”之注音方式,就不大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因为字数过多,注音的字与对应被注音的字查找起来,容易对应顺序出错,读者从原文挨个查找注音的字,远不如随文注释的注音方式方便高效。

  余萧客《文选音义》比较注重字的声调问题。对于字词的声调,李善注《文选》中很少有相关的音注释例,除了对于一些是叶韵的字标出声调以外,几乎没有专门对某一字的声调进行专门的训释。五臣注《文选》则注重声调问题,对于一些特殊的字,五臣会为其标出声调。具体形式为在《文选》原文具体的字后标出“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如《文选序》中为“更”“数”二字所作的标注:“自姬汉以来,眇焉悠邈,时更(平声)七代,数(去声)逾千祀。”

  《文选音义》四声法具体的形式有如下几种。1.“某,平声/上声/去声/入声”。2.“某,旧平声/上声/去声/入声”。3.并列训释四声法。4.“某,平/上/去/入”。5.用直音法加四声来进行注音。具体形式为“某A,某B,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其中A、B为两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6.某叶平声/上声/去声/入声。7.多种注音方式兼备。

  《文选音义》在四声法基础上衍生出四声并列训释法,其形式跟排比聚类式多字直音法一样,即将要进行音注的字并列聚类成一组,后跟“并平声/上声/去声/入声”进行训释。并列聚类的这些字在读音、意义上并无关联,仅为余萧客考证《文选》时摘录而组。《文选音义》中四声并列训释法的字从两字到五字不等。如:道、沼、浩、造、兆:并上声。(卷二《魏都》)

  《文选音义》四声法还有一种更为简略的形式,即“某,平/上/去/入”。这一形式为“某,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的简略而成。“声”字笔画较多,余萧客作注时省去这一“声”字,或出于简便高效的想法而为之,抑或其做笔记时随手记录而为之。从“某,平/上/去/入”这一形式出现在《文选音义》中的例证(共56例)可以看出,“某,平/上/去/入”这一形式的释例远低于带有“声”子之四声法其他形式。如:臆:入。(卷三《登楼》)

  《文选音义》中“某A,某B,平声/上声/去声/入声”这一形式,先是用直音法标出与被训释字相同或相近的读音,然后用四声法标出声调。这样标注出的字的读音更加精准,能够更好达到音训的目的。如:黖:欷,去声。(卷二《吴都》)

  《文选音义》中多种注音兼备的方式有如下三点。1.某A叶某B+四声。如:盘:《字典》叶“便”,平声。(卷二《东京》)2.某A,某B+四声。如:厱:恰,平声。又音“龛”。(卷三《江赋》)3.并列训释。并列训释中两个被训释字并列在一起进行训释,但并不是两个字都会被标出四声,仅其中一个会用四声进行音注。如:欱、毢上“呼合切”,下“喷”,平声。《后汉》作“吹、燎”。(卷一《东都》)

  《文选音义》应是余萧客阅读校勘《文选》时所作的群文集校类训诂札记。这类考辨笔记体的特点在于,作者自由地随手记录自己读书考证时所见所感,其内容多考究古籍,辨正字音字义、考证名物象数等。这类札记记录了作者训诂研究的独特见解,同时也保留着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正因此类札记的形式自由,所以余萧客《文选音义》中才会衍生出排比聚类式多字直音法,以及四声并列训释法这种并列训释的方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乾嘉学派——吴派研究”(17ZDA3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