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符号学视域下的古汉字六书研究
2023年06月06日 10: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6月6日第2665期 作者:田沐禾

  传统的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作为六书文字的古汉字所包含的立象尽言、语象融合的符号化方式,至今仍是汉字、汉语乃至汉民族诸文化符号的重要思维原则。本文以古汉字“美”以及甲骨文合体象形字为例,简述六书所隐含的语象中性思维及其符号学价值。

  “美”的六书归属问题 

  关于古汉字“美”的六书归属问题,学界主要有三种意见:会意说、象形说与形声说。

  一是会意说。许慎对“美”的解释是,“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唐徐铉将“从羊从大”解释为“羊大则美,故从大”。段玉裁也基本同意许慎、徐铉对“美”的解释。会意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一个字,将原字的意义合起来以表示新字的含义。传统六书学是在形音义的语文框架下思考会意字的,字符围绕字义而组合在一起,并不区分和思考会意字中隐含的图符性。语象融合的中性符号观,就是要发现六书汉字中被隐藏了的语象关系。会意结构有语言线性组合(“言可尽意”)和非线性象符并置(“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的双重属性。根据语象双重思维的中性观,会意说的“美”,其“羊”“大”之间不只有偏正性语言组合关系,即“大”不仅具有大小之“大”的形容义,同时还具有张开双臂表示“大人”的可视形象,进而与“羊”构成了画面并置。中性符号学关注汉字内部语象双重编码的融合:作为会意的“美”具有语符性的偏正修饰关系和象符性的画面并置关系的中性特征。

  二是象形说。王献唐认为,“美”是的象形体的伪变。商承祚认为,(美)的上部象角敧之形,一个人戴着不整齐的羊角就是美,乃合体象形。于省吾认为,早期美字象“大”上戴四个羊角形,“大”象人之正立,系独体象形字。传统六书或古文字学主要是“据形构义”,借助形体分析来寻求字的本义,并不关注象形字的图像符号学性质。中性符号学则将象形字所隐含的语象二元关系作为中心问题来思考。若将理解为独体象形字,其形体一方面具有图像的不分节、画面感和指物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语言性字符的笔画结构和约定性的形音义关联。若将理解为合体象形,古文字学仅解释为象形字内部有两个组合部件,即字符和非字符。对此,中性符号学则将其解释为语象关系建构之物:下部的“大”为约定俗成、重复使用的字符,这是语言符号的特征;上部的则是非约定的视觉符号,描绘了某种事像但尚未成为稳定的表示语言的文字单位,因此具有象符的特征。象形字的这种亦图亦语、语象融合的中性符号精神,在今天仍体现于各种网络表情包、标识的设计中。

  三是形声说。马叙伦把“美”的六书类型理解为“形声”,认为 “美”字从大(形符)、从羋(声符)。臧克和认为,马叙伦的说法只是一种假设和缺少论证的猜想。古文字学把形声字处理为两个字符的组合,区别仅在于:一个表语言的声音,另一个表语言的意义。语象融合的中性符号学则更关注形符和声符语象异质性。形声字的形旁(如美字下部的“大”)保持了与象形字的画面感,更接近象符的性质;而声旁(如美字的上部“羋”)则关联着词语的声音,更接近语符的性质。这样,形声字就是一个语象并置、融合之物。而一旦将形声关系处理为语象关系,就以中性符号学的立场拆解了字学、文学和绘画之间的壁垒,把“形声”的语象二元精神推演至整个人文符号领域。比如,“蛙泳”“猫步”“海量”等复合词中,前项是象符,后项是语符;“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等诗句中,前项“樱桃”“杨柳”是象符,后项“樊素口”“小蛮腰”是语符;在一些文人画中,题诗是语符(声旁),画面是象符(形旁);等等。

  合体象形字的语象关系 

  在一些甲骨文合体象形字中,隐含着语象二元机制以及不同的关系方式。六书中的合体象形,一般是在一个独体象形字的基础上加图像性符号构成的。比如,甲骨文“果”字,在“木”字上加像果实之形的,便成了“”;“雹”字,甲骨文作,在“雨”字下加上像冰雹的图像符号,生成了“雹”字。学界称其为“合体象形”,即预设了构成象形字的是两个字符的“合体”,区别仅在于一个是成字字符(现成的象形字),一个是非成字字符(具有图像性的符号)。这样就把本是异质性的语象二元成分同质化为两个语符(成字字符和非成字字符)的组合。将字符的“合体”重新阐释为语象的融合,有利于揭示甲骨文语象跨界的中性符号性质。在甲骨文合体象形字内部,大致可分为语符主导型、象符主导型以及语象交融型三类。

  一是语符主导型,即甲骨文合体象形字的主要意义由二元成分中的语符(成字字符)来承担,其象符主要起形象烘托、辅助说明作用。比如,“每”字的甲骨文字形为,也是在语符(女)字上部加象符以象妇女头上的发饰,整字表妇女发饰盛美之义。属于语符主导的合体象形,在甲骨文中有:羌、央、美、立、舞、叕、黑、母、每、之、攴、晕、旦、桑、枣、周、黄、至、無、失等。

  二是象符主导型,指甲骨文合体象形字的意义重心在其象符(非成字字符)。由于象符自身表意的不确定和非约定性质,因此需要语符(成字字符)对象符进行限定或说明。比如,(舌)字的意义由象舌形的象符承担,“口”字用来明确“舌”之义;(箙)、(圅)字本义分别指盛矢之器、纳矢的皮囊,单独用象符画出盛器和皮囊轮廓的图像无法表达所象何物,于是附加了语符(成字字符)“矢”字便明确了“盛矢之器”与“纳矢的皮囊”之义,从而使象符想要表达的概念变得明晰。属于象符主导的合体象形,在甲骨文中有:眔、眉、舌、、雹、霝、州、巢、生、果、黍、穆、穧、桼、牢等。

  三是语象交融型,即语符与象符共同承担整个合体象形字的主要意义,无法断然归入前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比如,“足”“疋”的甲骨文都写作,由成字性的语符(表脚趾的“止”字)和非成字的象符共同构成。其中,象符象臀部至脚部之形,语符表脚趾之义。象符和语符组合起来,共同表示从臀部到脚底板的范围,而不同于文字主导型或图像主导型中的任何一种。属于这类图文交融共同承担整字意义的甲骨文有:尿、弱、老、考、疋、足、尞、衍、永等。

  合体象形字的语象关系的上述三种类型,体现了语象互借、借助已知表达未知的中性符号学表达机制。从语言中心主义转向重点研究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是符号学的重要发展方向,其中的关键是对语象关系的研究。古汉字中隐含着极为丰富的关于语象关系的符号学思想。在中性符号学看来,甲骨文象形字实际上是汉字由“图”向“文”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状态。甚至今天的简化汉字中存在的大量会意字和形声字,仍在延续着古汉字语象二元融合精神。因此,汉字不再是单纯记录语言的字符,同时也具有超越语言的象符性质。这样,我们对古汉字的语象关系研究就具有了普遍的符号学价值。通过这种视域,我们可以更好把握由史前符号到文字起源过程中的语象互动规则,还可以发现这些规则普遍存在于中国的传统绘画、文学以及语言表达和视觉设计等领域。汉字六书中的语象融合精神,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中性符号学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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