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宗教改革的复杂性
2022年07月26日 08: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7月26日第2456期 作者:张晓梅

  宗教改革是近代欧洲史上极为重要的一章。很多传统的历史叙事,用“宗教改革”这个名词概括自15世纪末至17世纪中叶发生在基督教欧洲范围内的全部历史事件。这有一定的误导性,即引导读者将这段历史时期内发生的一切,理解为以宗教变革为基础,而相对忽视了历史进程本身的延续性,以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地理与气候等诸多要素在内的社会整体的演化,宗教只是这个整体中的要素之一。中文里的“宗教改革”这种表达方式,比该术语在西方语言中的形态更为突出“宗教”要素,因此也更容易产生误导。关于宗教改革的另一种常见理解偏颇,就与之相关:在狭义的“宗教”改革范围之内,人们更容易看到具有改革精神的神学家和思想领袖们在观念领域的创新,而历史进程中大量的“物质性”内容被遗漏了。历史研究的客观条件限制加剧了这种状况。由于记录观念变革的文献相较于其他物质形态的史料得到较好保存,大多数的历史叙述不得不立足于观念史来构建时间线上的因果链条——“神学革命”引发“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带来“西方现代转型”。这是一个过于简化的解释模型。

  宗教改革史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的宗教改革史研究,在新史料和新学术方法论的支持下,有意识地对上述两种倾向作出了纠偏。其中,主要线索是对“宗教改革”多义性的阐发。在英语学术文献中,首字母大写、前缀为定冠词的“the Reformation”逐渐被其他术语取代,如首字母小写、复数形式的“reformations”,或含义更为模糊的动名词“Reform”,都是新生代学者试图摆脱“the Reformation”这一悠久解释学传统束缚的尝试。另一条重要线索是不再清晰指定改革的起始和终止时间点。具有较为明确起止时间标志的宗教改革,只是某些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阶段性改革,而一旦将众多非主流形态的新教改革,以及天主教会自身的改革努力也纳入完整的宗教改革史,那么固定的时间窗口便不再适用。起点前溯,终点后推,意味着对“宗教改革”作“长程视野”的考察,16世纪作为“改革世纪”的特殊性被弱化。

  两条线索的相互影响颇为有趣:长程视野源于对宗教改革多义性的强调,但时间线拉长之后,异时、异地的不同改革道路之间的区别却显得不再那么突出,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比较、彼此参照的线索变得多起来。例如,“自上而下”的由世俗权力主导的政治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民众运动式信仰革命,二者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区隔,它们从来都是共存的,只是在不同时间段内成为相对的主导力量。再者,在新教和天主教的对抗中,双方的目的截然相反,但诉诸的技术手段却没有本质不同。这些技术手段不受教派意识形态的影响,而是由近代欧洲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决定的,包括人口增长、基础教育的普及、印刷和出版业的发展、科学革命、各国语言文字的成熟、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以及最早一批殖民帝国的出现。如果说传统的历史叙事用“宗教改革”来解释现代早期的欧洲,那么较新的宗教改革史研究则倾向于用“现代如何发生”来解说宗教改革,后者更符合唯物史观的学术方法。

  在史料的选择上,新生代学者更重视出自民间、基层的档案,包括教会巡视报告、堂区执事记录、教会账目、遗嘱、捐款明细和使用情况、诉讼案卷,等等,它们记录的不是政治家和传道士们的改革,而是民众宗教生活方式的变迁。另外,诸如视觉和音乐艺术;宗教礼仪;人们关于巫术的认知;家庭、婚姻观念和女性社会地位;神职人员的来源阶层及受教育程度……这样一些传统叙事较少涉及的题目,在宗教改革史研究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相应地,由神学家生平和神学概念辨析主导的讨论篇幅在下降。

  一部宗教改革史,就是彼此冲突的教派产生、争斗和最终不得不寻求共存方法的历史,这些问题的答案在宗教本身之外,体现于宗教会谈的细节、妥协的达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神学革命依赖的是思想的标新立异,真实的宗教生活却必须立足于“求同存异”,即不同教派之间建立在不同神学基础之上的实践和解。宗教宽容不是神学家们的思想贡献,而是现实中各方在长久的暴力冲突后,通过漫长艰难的谈判,在博弈和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政治和法律层面的决策对于大多数人宗教生活的影响,远超过艰深的神学思辨。

  对宗教改革的价值评估

  这些新的研究进展,进一步揭示了“宗教改革”这一名词囊括的历史事件的复杂性。史料来源和解释模型的多元化,也表明当代人对“宗教改革”的价值评估分歧加剧。实际上,不少新近的宗教改革史研究,初始动机正是价值观的差异,一些学者因为拒绝传统历史叙事关于新教“进步性”的立场预设,才开始从搜集新史料、关注新课题入手,为新的历史讲述方式积累资源。

  20世纪90年代,这一学术动向在英语学界被称作“修正”(revisionist)派,他们构建的新史观被称作“修正”史观。“修正”最先被运用于英国内战史研究,一批学者不认可议会制清教主义是一种“先进的意识形态”,主张用派系斗争而非信仰冲突来解释政治格局的演变。把“修正”视角运用于英国宗教改革史研究,则改革的非宗教性显而易见:是政治改革造就新教,而非新的信仰引发宗教改革。一部既不预设强劲的宗教运动,也不以天主教的崩溃为前提的新教改革史,变得不仅可能,而且必要。进入21世纪后,“修正”学派批判力度有所减弱,但他们的成果被更年轻一代学者吸收、内化,在公众传播领域对非学术性的一般读者也有很大影响。新教的“进步性”被解构,其负面效果有了更大的讨论空间。

  新教改革造成传统宗教物质文化遗产的大规模损毁,宗教冲突令16—17世纪的基督教欧洲陷入连绵不绝、烈度极高的战乱,宗教改革时代是人类历史上精神和身体暴力程度都极端严重的时期之一,这些已经是今天的宗教改革史叙事不可回避的内容。其背后的学术史脉络,一是传统新教史观的说服力减弱,二是天主教改革在整体的宗教改革史研究中所占比例持续上升。“宗教改革”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新教对天主教的抗议和革新,传统上被冠以“反改革”之称的天主教会改革——它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天主教会自我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努力,并不一定以新教为对立面——也是“宗教改革”的题中之义,构成复数形态的“改革”不可缺少的要件。否则,“宗教改革”就不过是基督教历史上又一次大的分离主义运动,它原本已经被弱化的对“西方现代转型”的解释力也会全部丧失。

  应该认识到,传统新教史讲述之所以能够长久占据学术话语的主流,与其说建立在周全的学理论证之上,不如说是一些代表性的新教国家——尽管它们的代表资格从未被认真检讨过——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优势地位使然。新教以及被认定为其结果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与个人解放、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因果关系,具有一种感官意义上的强大说服力。反过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改变,要求新一代学者不仅仅是在理论层面上,也需联系今天的社会现实来反思传统历史叙事的局限。随着单纯的观念史研究转向教会史和社会史的深入讨论,“改革的成功是一种先进宗教的自我证明”的立场预设,即便还没有被完全推翻,至少也需要精细得多的深入论证。

  相关中文讨论的难点和优势

  在中文语境中讨论“宗教改革”,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这个中文术语本身造成的障碍:它已经将“改革”定义为“宗教的”,这种理解的偏颇性前文已有说明。中文的构词和语法规则,也决定了我们很难通过名词形态调整(如reformations、Reform)体现术语含义的微妙变化。第二点困难在于,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日益繁荣,今天绝大多数的中文读者对“改革”一词的感受是非常积极和正面的,“改革”等于“进步”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之一,我们很难要求中文读者能够意识到,在宗教改革发生的基督教欧洲,一种排他性宗教的原教旨主义冲动才是它的初始动机,它的根本诉求是反世俗化、反科学、反理性,与“人从神权下被解放出来”无关。

  另一方面,基督教在当代中国,以其中国化的特有形式得以幸免于西方教会自宗教改革时代持续至今的碎片化和教派冲突。中国的历史传统决定了“宗教”从来不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中国有相对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政治手段管理宗教风险。新中国成立以来,普及于广大民众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教育,使得用宗教这一单独要素来解释社会整体的论述逻辑很难行得通。反观西方学界和公众认知,将现代化归因为宗教改革仍然是通行的理论范式之一,正如宗教改革与英美式新自由主义制度的捆绑,学理上漏洞百出,却依旧是难以打破的观念偶像。

  鉴于此,我们可以说,在构建新的宗教学理论话语体系的过程中,中国学者如何讨论和评估宗教改革,有着重要的指标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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