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依然必要
2024年09月06日 09:4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9月6日第2972期 作者:本报记者 杨雪

  什么是现实?我们如何知晓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不是幻象,此时此刻并非身处梦中?2022年,美国纽约大学哲学和神经科学教授大卫·查默斯(David Chalmers)的《现实+》一出版,便再次引发了关于现实是什么的热烈讨论。在这本书中,查默斯断言:“虚拟现实是真实的现实。至少可以说,虚拟现实整体上是真实的。虚拟世界不一定是二级现实世界,也可能是原初的世界。”对于虚拟现实是不是真的现实,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科技史与科技哲学研究所副教授卡琳娜·沃尔德(Karina Vold)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查默斯的看法过于乐观,区分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仍十分必要。她还分析了人工智能带来的道德问题,并就技术哲学的发展前景给出了自己的预测。

  关于现实本质的哲学讨论历史悠久

  《中国社会科学报》:从哲学传统看,关于现实及其定义的讨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沃尔德:关于现实本质的讨论在哲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东方传统中,这些讨论至少可以追溯到庄子的时代,他的“梦蝶”寓言讲述了他梦见自己是一只蝴蝶,醒来后,他竟然弄不清自己到底是庄周还是蝴蝶了。究竟是他在自己的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他的梦中变成了庄周?庄周梦蝶的故事告诉我们,从很早以前开始,人们就对自己的身份和存在进行了反思。这个寓言提出一个问题:我们是真的在体验我们所认为的现实,还是在做梦?在古印度也有类似的哲学故事。例如,关于毗湿奴降临并将人们变换到新的情境中的故事。在西方哲学中,我们可以将对现实本质的质疑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例如,在古希腊哲学中,柏拉图的洞穴寓言提出了我们是否真正生活在现实中这一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西方哲学传统均有对现实本质是什么的讨论。在您看来,人类是否能真正了解现实的本质,还是受限于我们的感知和认知框架可能永远无法得到答案?

  沃尔德:我们人类在了解现实本质方面是受限的。我们受限于外部感知能力,也就是获取外界信息的方式,所以我认为对现实的讨论会一直持续下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完全无法获得任何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而是说我们了解现实是什么的方式和我们能够了解的内容都是有限的。

  “虚拟现实主义”挑战常识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下,大多数人认为网络世界、游戏世界、元宇宙等虚拟空间比物理世界“现实”度更低,是第二等级的现实,而大卫·查默斯认为网络世界也是真实的。您对此有何看法?我们为什么要去挑战常识?

  沃尔德:在其作品《现实+》中,查默斯提出了他称之为“虚拟现实主义”的观点,认为虚拟现实是真正的现实。在为这一观点辩护时,他挑战了常识性的观点。人们一般认为,虚拟现实是假的或虚构的,涉及幻觉,或者说虚拟现实中的存在物不是真实的。而在查默斯看来,虚拟现实中发生的事情是真实的,虚拟现实中的存在物是——或者至少可以是——真正存在的真实对象。在此基础上,查默斯提出,现实至少有五种不同的意义(真实世界的五个标准是:存在性、因果力、心智独立性、非虚幻性和真实性),而虚拟对象在这五种意义中的四种意义上可以是真实的。

  我个人认为,保持物理对象和数字对象之间的区分非常重要,这是查默斯仍然承认但可能没有充分强调的。

  常识在哲学中的作用是复杂的。一方面,常识指导我们的哲学直觉,是数据和证据,偏离常识可以被视为将要犯错误的迹象。另一方面,常识在某些重要细节上是不兼容的或错误的,只有通过科学或哲学的调查才能澄清。因此,哲学家必须回应常识,对其负责,但不能被常识束缚。像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这样的新兴技术对哲学家特别有用,因为它们带来了关于世界、现实和人类状况的新可能性。因此,反思新技术或者未来可能出现的技术,对关注哲学中各个领域的学者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我和其他学者合著了一篇新论文,主要反思神经技术的伦理影响。在论文中,我们讨论了快速发展的技术,如智能假肢(又称神经义肢)和脑机接口。这些曾经只出现在科幻电影中的技术,如今正逐渐成为现实。随着与神经技术的互动加深,用户报告说相关工具正成为他们自我和思维的一部分。我们认为,扩展认知假说——一种越来越流行的关于心灵的哲学观点——可以解释这种直觉,因为,在它看来,人工制品可以成为用户心灵的一部分。然而,也有一些例子表明,用户会突然失去对其认知工具的访问权,这显示了相关技术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这些情况似乎挑战了用户可以与其工具建立正确关系以符合传统支持扩展认知理论的对等标准的想法。特别是,这些技术似乎违反了一种所有权条件,即我们在某种意义上“拥有”我们的思想和思想内容,这一条件在过去20年内发表的扩展认知文献中曾多次被提及。除了认为智能假肢可以成为个人扩展认知系统的一部分(尽管存在对所有权条件的明显挑战),我们还将使用这些新技术重新评估所有权标准的地位。我们认为,引入共同所有权的新概念十分必要,在解释先进认知技术的功能方面也更加合适。

  重视虚拟世界的伦理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虚拟现实中花费大量时间有哪些哲学意义?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虚拟现实可能被用作逃避现实问题的工具这一问题?

  沃尔德:对于个人和社会而言,花费越来越多的时间在虚拟现实中可能带来重要的伦理、认知和社会影响。这可能导致各种认知或道德衰退,例如,人们会缺乏社交技能和同理心,也可能破坏社会凝聚力,例如,缺乏对社区的归属感。不过,虚拟现实也可能在这些领域带来积极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虚拟现实的性质——它是一个设计良好的世界,会传递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网络社交互动;还是孤立的、超个性化的体验,会使用户陷入个人的“私人泡泡”?我们仍然需要物理世界来维持生存(除非我们生活在某种模拟系统中),我们需要健康和安全的物理环境,更需要彼此之间的物理互动。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我们离大多数时间都花在虚拟现实中的情况还很远。在此期间,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治理、监管和其他促进负责任设计的努力来塑造将要构建虚拟世界的技术。

  《中国社会科学报》:我们是否有可能拥有足够的计算能力和电力来创建一个如当前物理世界一样丰富多彩的虚拟世界?即使全虚拟现实是可能的,我们是否应该冒险创建它?

  沃尔德: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在我看来,查默斯对未来模拟技术的强大和精确性抱有非常乐观的态度。在《现实+》中,他写道:“有一种观点认为,数字计算机永远不能完全模拟连续体的物理定律,后者包含对连续体的精确量化。这个观点值得商榷。数字模拟技术应该能够近似处理已知的物理定律,实现一定程度的准确性。而且,至少从理论上来说,用于处理连续值的模拟计算机(也许是模拟量子计算机)有可能对已知定律进行完全模拟。”在后面的部分,查默斯引用了摩尔定律作为技术将继续快速发展的证据。摩尔定律并不是一条真正的定律,而是英格尔公司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Gordon Moore)的经验之谈,是他对计算机硬件进步规律的观察,即单个芯片上的晶体管数量大约每两年翻一番,成本会因此降低。但是摩尔定律并不是自然规律,它是关于计算能力未来发展的脆弱假设。实际上,许多人包括摩尔本人,都指出这种进步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有其物理极限,特别是当晶体管接近原子大小时。届时,技术进步将依赖于向新的芯片架构转变,如量子计算。

  我们是否应该创建全虚拟现实模拟世界及相关规范性问题,引发了道德和政治哲学领域学者的广泛担忧。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个人电脑创建一个完整的宇宙,这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在他们创造的宇宙中,这些人类创造者是否成为神一般的角色?是否应该对个人可以创建的世界类型进行限制?一些哲学家担心,创建具有道德感的人工智能替身,那种有自己的兴趣,能够感受到伤害、痛苦或苦难的虚拟角色,可能会导致一些可怕的场景,这些人工智能恐怕会经历灾难性的体验。

  同样,在完全模拟的虚拟现实世界中,我们必须假设其中的存在物具有意识,因为它是我们世界的完全模拟,而在我们的世界中存在物确实具有意识,因此通过假设,完全模拟将包括有意识的存在物。如果这些完全模拟的虚拟现实世界不是美好的地方,那么其中的存在物可能会生活得极其痛苦,而其创造者可能由于无知或冷漠并不会设法去减轻这种痛苦。简言之,我们世界的全虚拟现实模拟可能会带来可怕的结果,会是一个危险的建造项目。但或许幸运的是,我认为我们并没有足够的计算能力来实现这一目标。

  技术哲学具有重要地位

  《中国社会科学报》:关于跨学科研究在推进我们对人性的理解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您有何看法?

  沃尔德:我认为,我们如今面临着许多既有趣又重要的问题,考虑到其复杂性,势必需要利用跨学科方法去进行研究。例如,当我们思考人类生活有什么价值时,常见观点之一是意识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意识指的是现象意识,即有感觉、经历经验、有生命体验的能力。但是,意识是什么?我们如何衡量它?如何检测它?我们能够构建它吗?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跨学科的知识去解释,包括神经科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等,综合运用来自这些学科的知识才能真正解释相关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人工智能时代,您认为技术哲学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沃尔德:查默斯提出了“技术哲学”这一术语,这是一个新的哲学领域,既提出关于技术的哲学问题,传统上称为技术哲学,又利用技术来回答传统的哲学问题。在这个近十年来我们一直享受的人工智能“春天”中,技术哲学的角色至关重要。我们看到了许多关于新的机器学习技术的传统哲学问题的复苏,例如,机器智能的界限是什么?机器能思考吗?它们能够创造吗?它们能够有意识吗?等等。我们还观察到了利用人工智能来解决哲学和伦理问题的情况。例如,使用人工智能提高医疗领域的公平性或解决哲学悖论和困境。这些无疑都证明了技术哲学在当今社会的重要地位。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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