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西南地区的寨堡与地方社会
2023年07月04日 15: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7月4日第2683期 作者:罗权

  古代中国以农为本,占有绝对比例的农业人口和广袤的乡村对维持国家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寨堡作为古代军队或百姓为抵御敌人侵袭而营造的乡村防御性聚落,自战国时期产生以来,在中国古代地方社会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在明清时期的作用尤为明显。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的寨堡聚落是沟通古代乡民与今人之间的桥梁,为我们了解古代乡村防御和地方社会打开了一扇窗户。

  寨堡的营造与区域社会整合 

  西南地区虽很早就与中原建立联系,但深受中原文化浸润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巴蜀腹地,云贵和川西一带仍有较强差异性,这也为这些地区融入中原文化核心圈层带来一定阻碍。明初平定西南,朱元璋总结历代治理经验,认为要从根本上使云贵、川西等地更好融入,就必须改变单纯依赖军事征讨的治理方式,他指示傅友德、蓝玉、沐英等西南统帅:“今之计,非惟制其不叛,重在使其无叛耳。”其策略是先筑城池控制要津,继而不断营造寨堡以深入乡村,动员移民进入,加以儒学教化。清沿明制,继续在新开辟地区营造寨堡以辐射乡村,渐渐使得这些地区的族群融入中华文明大家庭。

  明清时期官方组织营造的寨堡类型多样:城池周边修筑了护城寨,以改变单一城池孤立无援的局面,建立纵深防御。交通线上的驿站多筑堡而守,以保障边情通达、政令下布。为应对部分州县范围过大、管理不畅的情况,在州同、县丞、千总、把总、巡检等员屯驻之地筑堡以居,就近分治地方。在广袤的乡村,屯田之军民也纷纷修筑寨堡以供栖止,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减少国家长途运粮的损耗,减轻当地百姓的纳粮负担。一些驻军不仅驻防城池,还在乡村修筑寨堡屯戍作为战略前哨,维持地方秩序,保护乡村安全。

  随着寨堡营造而来的大量官员、军士、百姓等外地移民,带来中原的文化和生产技术,促进了西南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交融。明代杨慎评价贵州建省以来的变化就曾说道:“贵州为邦,在古为荒服,入明始建官立学,驱鳞介而衣裳之,伐而郡县之,铲寨落而卫守之。百七十年来,骎骎乎济华风。”一座城市的文化影响限于城郊,而通过寨堡作为向乡村渗透的辐射源,势必更深入影响地方社会。贵州省的镇山村堡,即为江西吉安府人李仁宇在万历间以军务入黔筑堡据守,与当地班姓布依族女子结婚,其二子分别以李、班为姓,流传至今,体现了寨堡文化中的民族交融。明清两代修筑的寨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逐步废弃,原来的军事聚落逐渐向普通村落演变,外来移民与当地百姓逐渐交融,大多难分彼此,原来的族群身份逐渐模糊,通过交往、交流而走向交融。其中也有一些特例,如安顺、宣威等地的“屯堡人”,至今依然保留着明代的文化习俗与服饰特点,出现独特的“文化孤岛”现象,成为了解明代中原文化的活化石。

  守望相助:寨堡中的古代乡村秩序 

  每当社会动荡之际,城市可以依托坚固的城墙和宽阔的护城河进行防御,没有防御载体的乡村就难免遭到劫掠。乱世之中,乡民唯有自发组织起来,发挥守望相助之精神,营造属于自己的“桃花源”,才能求得一线生机。陈寅恪先生在《桃花源记旁证》中曾指出,陶渊明此文不仅是寓意之文,也带有纪实性。当战乱来临之时,那些不能远离本土迁至他乡之人,大多纠合宗族乡党,选择山川险要、易守难攻之地,筑寨堡以为防御之凭资,练乡兵以作防御之武力,以求得在风云变幻的乱世中避难。百姓在战乱中筑寨避乱的群体行为,可追溯到两汉之际,《后汉书·刘盆子传》称“时三辅大乱,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遗人往往聚为营保,各坚守不下”。西南地区的寨堡也起源于此,成汉政权的奠基者李特在围攻成都之时,就是由于村堡武力的背叛而战败被杀。从此以后,营造寨堡成为乡民避乱的重要方式,对保卫百姓的生命财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历代不绝于书。

  明清时期,西南地区战乱频发,影响较大的有明代蓝廷瑞、鄢本恕等领导的流民起义,土司反明的“播州之乱”“奢安之乱”,明末战乱。清代嘉庆、咸同年间,也有大规模的反清斗争。嘉庆元年爆发的五省白莲教大起义,面对“不整队、不迎战,不走平原,惟数百成群,忽分忽合,忽南忽北”的起义军,清军无法限制,甚有杀平民以塞责的情形。临时组织起来的团练、乡勇纪律性也较差,经常抢掠村寨或难民。白莲教起义军尚未摆脱农民起义的局限性,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没有形成统一力量,只在山区转战,不建立根据地,其中良莠不齐,一些队伍为解决兵源、粮秣问题也会掳掠平民。为了防止遭到劫掠,素有筑寨避乱传统的川东、川北一带百姓纷纷重修古寨,迁入其中以避祸。一些地方官也逐渐认识到筑寨屯聚对稳定地方治安的积极意义,开始组织百姓筑寨自卫,最终由下而上逐步被接纳。至嘉庆四年嘉庆帝下诏战乱的各省乡村一律筑寨,“坚壁清野”之策也成为清廷重塑地方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咸丰、同治年间的战乱中,西南数省都受到战乱袭扰,此时反清武装成分更为复杂,大多是互不统属的小股力量,而清军的纪律更为败坏。为了能够在乱世中生存,各地百姓再次筑寨自守。明清时期西南地区修筑寨堡的浪潮,即主要集中于明末清初、嘉庆、咸同三个时期。

  在寨堡的修筑和管理过程中,士绅阶层发挥了领导作用。寨堡的修筑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自贡三多寨耗银7万余两,历时六年,用工累计110万个。普通寨堡也大多需要成百上千两白银,组织大量劳力协作。寨堡建成后,置办兵器、筹集粮秣、稽核人口、训练寨勇、维持秩序、布置战斗时人员等,都需要寨主有较强的组织力和执行力,并能够得到寨民信服。故此,明清时期寨主一般由“绅士之有才干、为众所服者”担任,包括因故居家的官吏,未有实职的进士、举人,以及数量更多的文生、武生、监生、吏员、职员等。鉴于明清时期“极精简政府构架”的模式,国家无力直接管控乡村,地方事宜本来就多倚重于士绅。故社会动荡之时,在地方秩序中起直接领导作用的依然是士绅阶层。

  宗族、家族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具有重要影响,聚族而居是明清时期乡村聚落的一个重要形态。故此,在寨堡营造与管理过程中,宗族和家族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少寨堡直接冠以“李家寨”“王家堡”等名,正基于此。大多数寨堡虽没有以此命名,但从其修筑的过程仍可以看出家族的影响。隆昌县第一大寨云顶寨,是川南望族郭氏聚族而建以“为族党乡邻保障”。云阳磐石寨为涂氏族人共筑,修筑之时,由族长召集族人会商,布置工程、采办、财务、人力等的负责人,筑寨经费则在族人的田亩收入中抽取。遵义名寨禹门寨,由“沙滩文化”三大代表人物之一的黎庶昌之族人合族共筑。兴义下五屯堡,由当地望族刘氏修筑,他们还以此为契机得以快速发展,为民国初年“兴义系”军阀的崛起打下了基础。

  历史与现实的交融:寨堡遗存的现状及其价值 

  作为历史时期重要的军事聚落,目前全国各地仍有数量庞大的寨堡遗存,其分布范围覆盖了大多数省份,且数量繁多。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列入国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寨堡,四川有1056个,重庆有561个,贵州有830个。其选址,山地则依险筑寨,平地则掘壕筑堡,又有依托喀斯特地貌的天然溶洞,或于悬崖之间凿石为洞者,依地形之别而巧以施展。其构成,或数千家聚而为大寨,或数家别筑而为小寨;或大寨之中筑小寨以形成纵深防御,或于相邻山头分别筑寨以成掎角之势。其材质,或以巨石,或以夯土,或以火砖,因地制宜,体现了古代先民的生存智慧。其遗存类型,包括寨门、寨墙、碉堡、炮台、民居、寺观、祠庙、戏楼、塑像、碑刻、墓葬等,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寨内遗存的大量石刻,是研究古代乡村社会宝贵的一手资料。多类型的建筑遗存,大处气势如虹,小处雕花细腻,是研究古代建筑的活化石。寨堡遗存亦有较高的开发价值,遵义海龙囤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合川钓鱼城也已被列入世界遗产申报预备项目,忠县石宝寨、武胜宝箴塞、平坝天龙屯、安顺鲍屯、花溪青岩堡等都已开发为旅游景区,不少还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当地著名的文化名片。

  寨堡作为古代乡村防御的载体,其文化体现了国家基层控制的灵活策略和民间守望相助精神对乡村秩序的重要性。国家是寨堡的管理者,无论是军寨或是民寨,其存在都体现了国家追求大一统、开发边疆地区、加强基层管理的决心。乡民是民寨的修筑者和直接管理者,他们在战乱时出于对生存与和平的渴望,自发组织起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体现出古人的友爱互助精神。深入挖掘寨堡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是我们了解古代乡村社会的一把钥匙。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明清西南地区寨堡研究”负责人、贵州师范大学喀斯特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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