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广禄)8月10日,由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等单位主办的第四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江苏镇江举行。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表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历史经验和政治逻辑高度统一的重大命题,为历史所明鉴、为实践所证成、为现实所要求。要深刻认识法治轨道的重大意义,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确保“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需要坚持立法先行、以立法引领改革,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回应系统性改革需求,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表示,要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推进法学研究与知识生产紧密结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江苏实践紧密结合,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原创性意义的新概念、新范畴、新判断、新理论出发,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理论增量,助力加快建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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