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渗透明显,中国数字服务贸易持续增长,以数字化转型全面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培育数字服务出口竞争新优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就国家宏观层面而言,应当统筹推进数字服务国内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构筑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拓展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空间
21世纪以来,我国数字服务贸易规模快速增长,但数字服务贸易规模与数字经济大国地位尚不匹配,需要进一步拓展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空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高达35.8万亿元,对GDP的贡献为36.2%,其总量规模和增长速度居于全球前列。相对于数字经济规模快速增长,我国数字服务出口占服务贸易总出口比值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占总服务贸易比值为52%,美国、英国、爱尔兰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占比均超过60%,超过中国(50.7%)。中国的数字服务出口规模全球排名第八,与主要发达经济体存在一定差距。
现阶段,中国虽作为主要经济体参与全球软件产业分工体系,但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对外依赖度依旧较高,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具备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特征的高附加值数字服务出口能力与占据主导地位的科技强国相比,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例如,《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8》显示,由公共云服务提供商、高科技公司使用和运营的全球范围内拥有5万—10万以上服务器数量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数量中,中国占比仅为8%;以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占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比重为2.7%,其中软件出口占比仅为1.84%。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和高附加值数字服务出口能力不足,企业国际化水平尚有待提高。
全球范围内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加剧,美欧占据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地位。为抢占新一轮全球政治经济治理体系的话语权,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走在布局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前沿。美国最早于2013年发布的《数字贸易法案》,随后发布的《数字贸易12条》及其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美加墨协定》(USMC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自由贸易协定,初步形成了其主张高度开放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美式模板”。而欧盟2015年提出的《数字单一市场战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迈向数字贸易战略》等战略法案及其签署的《欧盟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透露出欧盟主张开放与监管并行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基本形成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另一大主导体系“欧式模板”。中国正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有望在欧美之外打造新的数字贸易标准化模板。
深化数字服务贸易改革
积极参与数字服务贸易国家谈判与规则制定,加强国家间的谈判与合作。重视数字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参与并促成多边和双边数字服务贸易规则谈判,准确把握各国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平等互惠的国际数字服务贸易新规则。尤其是,在系统甄别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态势与各国规则主张的基础上,精准定位各方利益关切点,探寻利益分歧中的制衡维度和平衡点,加快制定数字服务贸易规则的“中国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主动适应并引领以数字服务贸易为导向的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扩大中国数字服务贸易规则主张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建立全球包容、普惠、公平的数字服务贸易规则体系。战略上,加强国家间多种形式的数字技术交流,提升数字技术创新水平和数字技术合作水平,充分把握后发优势和市场优势,积极同美国和欧盟开展数字服务贸易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对方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应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数字服务贸易实践当中。
合理有序扩大相关领域的对外开放,打造数字服务出口新高地。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公开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和云服务等电信业务的有序开放;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积极促进具备产业竞争力的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数字服务出口支撑平台,培育数字服务出口新主体。对外积极实施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市场多元化战略,持续提升中国在数字服务贸易网络的层级,既要增进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数字贸易合作,深化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在亚太地区的发展,又要全面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拓展数字服务贸易市场新空间。借力“一带一路”倡议,横向凝聚主要部门,形成新产业—数字产业,以跨境电商为基础推进数字产业建设。把优先发展数字服务贸易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借力“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促进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依托数字信息技术,以跨境电商为基础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智能支付和物流体系建设,并依托自贸试验区平台,积极打造数字服务贸易新高地。
结合各地区自身产业特色与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地区的比较优势和区域主体功能,培育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新优势。如对中西部地区来说,随着交通与物流便利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应增加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的资金投入与数字人才引进,创新产业形态和发展模式,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加快数字服务贸易基础建设和数字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应利用好自身劳动力和土地等要素成本较低的优势,积极出台发展数字服务贸易的引资政策,重点培育旅游、中医药、文化等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业的竞争新优势。
对内强化创新驱动,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培育数字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一是要巩固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基础,提高数字技术供给能力,尤其是加快新兴服务领域关键数字技术的突破,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并借由累积效应和扩散效应增强中国在全球数字服务贸易网络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渗透机制,优化数字贸易产业结构,全面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数字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三是着力优化行业层次和企业层面的数字营商环境,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下着力落实,构筑微观层面的制度性优势。
以“数字化价值输出”为契机补短板。“入世”以来,中国服务业快速融入数字全球价值链,正经历从“数字化价值输入”逐渐向“数字化价值输出”转变的关键阶段,在充分发挥计算机程序设计、软件服务业、电信服务业、邮政和快递服务业等高新技术行业“领头羊”作用的同时,还应着力补足其他服务业的“短板”。开展数字服务外包业务,协调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结构升级。一方面,加快信息技术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等高新技术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云外包和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培育数字化外包新平台,不断提升高技术含量和高数字化附加值业务占比。另一方面,积极吸取发达国家在服务业方面积累的经验,加强高溢出性、高关联性和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的服务产品和高端服务环节的吸收与引进。
积累后发优势,助力落后工序突破技术服务“卡脖子”瓶颈。充分利用全球优质服务资源,通过学习与合作充分发挥数字时代的后发优势,着力提升本国在数字全球价值链中的增值能力,助力国外先进数字技术提升中国落后产业数字全球价值链层级。同时,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全力推广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智能数控、传感识别等先进装备与技术在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的使用,以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引领并加快传统制造智能化转型步伐、制造业和服务业有机融合步伐,打造服务制造出口优势。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价值链与生态链耦合程度、协同机制及对策研究”(18BJY00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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