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科学哲学视角理解制度
2023年01月10日 09:4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月10日第2569期 作者:李健民

  20世纪80年代,关于集体意向性的讨论在分析哲学中流行开来,带来了从社会科学哲学视角理解制度的新契机。集体意向性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跨学科研究领域,涉及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法学、语言学、心理学、认知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其研究方兴未艾。在理解制度上,塞尔(John Searle)与图梅勒(Raimo Tuomela)提出的集体接受解释,使“集体接受”成为集体意向性的模式之一,为解释制度的逻辑结构,即制度何以确立与维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释进路,为制度的社会本体论研究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哲学家们开始讨论关于制度本体论、解释性、规范性及理论性的一些问题,涉及社会群体、社会规范、社会制度等相关主题。同时,此类研究已成为社会科学哲学领域的热点研究方向。

  制度研究的本体论转向 

  当代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就“制度”一词有较为明确的定义,社会学家通常使用该术语来指代能够自我再生产的复杂的社会形式,如政府、家庭、人类语言、大学、医院、商业公司和法律系统等。特纳(Jonathan H. Turner)认为,制度是“一个在特定类型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由位置、角色、规范和价值构成的复杂体,在生产维持生命的资源、繁殖个体及在给定环境中维持可行的社会结构方面,组织相对稳定的人类活动方式”,是“人类为适应环境中的特定需求所创立和使用的那些全民结构及相关的文化(符号)系统”。可见,制度及基于它们的事实是从属于社会群体的。群体中个体能动者的行动可能演化为制度。那些有利于参与者并促进群体成员间合作的制度,将成为解决社会互动问题的方案——这类制度也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

  在社会科学哲学视角下,以集体意向性理解制度,将制度研究带入了新的理论维度。塞尔认为,社会科学长期以来盲目模仿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将货币、政府等制度性事实视作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学科研究的同类对象,忽视了对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本体论预设解释。许多制度其实是被有意创立与设计出来的,是一种社会建构。作为社会建构的制度,不仅指制度是由社会引起或产生的,还包含制度的构成模式。分析制度何以创立与维持的逻辑结构,有助于理解制度本身。随着分析哲学对社会结构、社会行动中的集体意向性研究逐渐深入,有关制度的集体接受解释成为集体意向的模式之一。集体接受被认为是创立语言及整个世界的符号、制度及社会地位的核心预设。只有制度得到接受或同意,才能将某些功能赋予某些制度,使其成为社会本体论的核心主题之一。这样,相关研究也从关注现象转向了关注本体。

  制度的创立与维持 

  关于制度的集体接受解释是建构主义的。因此,仅在集体认为存在,或是成为集体态度的内容时,制度及相关制度性事实才能存在。这种集体态度不应被理解为可还原至个体态度或其集合。在塞尔看来,社会实在区别于其他非人类实在的唯一特征在于,人类可以将某些功能赋予某些人或物。这些功能往往是这些人或物仅凭借自身物理基础所不具有的。比如,一张纸在被赋予相应的功能时,才能发挥其作为货币的功能。将某种功能赋予人或物,是一种“与观察者相关的”具有意向性的现象。功能的赋予,既是为了满足有意识的人类目的,也是一种与意向性相关的现象。如货币的功能,就是为了满足作为交换媒介的目的。塞尔指出,“功能的施行需要人或物具有一个被集体承认的地位,并且只有凭借这地位,人或物才能施行其相应的功能”。这类人类文明所特有的功能被塞尔称为“地位功能”,该功能依赖于集体意向性(集体接受),是被集体意向性所创立的。

  人类借助有意识的集体意向性创立了同观察者相关的制度与制度性事实,但集体意向性本身是“独立于观察者的”或内在的,集体接受或承认是不可还原的集体态度。因此,地位功能的赋予,因与观察者相关而在本体论上具有主观性。但地位功能的集体接受所创立的制度性事实,是在认识论上对本体论客观实在的客观陈述。因此,与观察者相关的现象或功能在认识论上是客观的。与观察者相关虽然包含本体论上的主观性,但并非必然会带来认识论上的主观性。同时,地位功能在认识论上的客观性,使得关于它们的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得以可能。比如,货币虽然是由集体态度创立并维持,但也能成为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

  在集体接受的解释下,制度创立后需要不断的集体接受或承认,即不断使用制度才能维持其持续性存在。集体态度始终是制度的根源。同时,这种态度带来的,是以集体行动来实现不断的集体接受。图梅勒在制度的创立与维持的逻辑分析上也以集体接受为基础,同时他还把制度在本质上看作要解决一个群体中的某些协调问题。一旦制度得以创立,之后的维持需要进一步的行动来支持。何以保证行动上的支持?图梅勒把“集体承诺”作为群体中成员间形成联合态度的一种保证,以此实现行动上对地位功能的支持,使集体接受呈现出博弈理论框架下行动均衡的特征。这一集体的接受行动解释丰富了仅以集体态度来解释制度的逻辑结构,使集体接受解释在制度上(特别是分析制度维持的逻辑上)更具解释力。以集体意向性为基础,对地位功能的集体接受及行动,成为解释制度得以创立与维持的社会本体论内核。

  人类制度的发展趋势 

  不同于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哲学视角下对人类社会的制度发展趋势分析以集体意向为理论出发点,分析趋势背后的逻辑结构。在集体接受解释下,制度发展呈现同一化与圈子化两种趋势。

  一是制度的同一化趋势。该趋势的具体表现是,同类制度虽处于不同的背景性文化中,但其地位功能的内容渐趋相同。这一过程中,背景性文化的影响力逐渐降低。制度的同一化,本质上是一种积极的支持态度,即某种制度的发展模式被集体接受,特别是那些包含制度但其本身不是制度的人类活动的一般形式。科学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同一化趋势的另一层含义指,越来越多的制度在不同社会网络中被创立,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趋势。即便在先前背景性文化中无法找到内容来源,但依然在全人类社会中蔓延,使得如大学、政府、货币、医院等制度成为不同社会网络的基本制度性结构。此外,即便在具有基本制度性结构的社会,新的制度也在不断出现,当其在一定范围内具备影响力后,便会引发其他社会网络中的复制与再生产。

  二是制度的圈子化趋势。制度不仅将整个社会的人与物勾连起来形成整个社会网络,同时处于这一整体中的人群也被不同的制度所划分开来,形成一种“圈子化”现象。“圈子化”制度在社会实践上将成员划分成一个个不同类的能动者。有些制度是一些通用结构的制度,或隶属于人类活动一般形式的特殊模式。比如,与婚姻有关的丁克就作为一种制度性实在,将一部分成员纳入“丁克圈”。再比如,“二次元圈”“电竞圈”等这些包含特定制度的圈子同样如此。这些特定制度及形成的相关圈子,虽被集体接受或承认其地位功能,但并非所有能动者都能参与其中,即并非所有能动者都能施行相关的制度性行动。各种不同的圈子是整个社会网络的一部分,但却彼此难以沟通,“隔行如隔山”。然而,圈子化并非总是在割裂人群,因为有些制度的确遍布于整个社会网络中,并被集体接受或承认其特定的地位功能与权威。同时,这类制度的创立与维持主要依靠该圈层中的成员,即所谓的权威成员。“科学圈”就是这种特定制度的典型圈层表现。

  在社会科学哲学的视角下,人类一系列制度性行动是由集体意向性引起的行动,而制度则是重要的人类集体现象。以集体接受来解释、分析制度何以创立与维持的逻辑结构,虽然未必能增强社会科学关于制度的理论解释力,但这种超验的本体论说明为制度研究提供了一条新进路。

  (本文系山东理工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集体意向性的制度性模式研究”(722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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