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得名于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是长江中下游地域版图中一个相对封闭、稳定的文化地理单元,有着“东南邹鲁”“程朱阙里”之誉。徽州,自古钟灵毓秀,文化积淀非常深厚。这里有此起彼伏的高耸奇峰、白墙黛瓦马头墙、丰富的历史文献、“新安商人”的“徽骆驼”精神,还有尽显“徽风皖韵”的徽州方言。这些丰富的地理与历史文化元素,彰显着徽州的区域个性,也吸引了海内外学者的目光。有关徽州及其历史文化的各类研究成果纷纷问世,徽学也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成为一门专门学问和综合性学科。与徽文化、徽学这样的显学之盛行局面相比,承载徽州文化的徽州方言研究则显得用力不够,其中的徽州方言语法研究更是陷入了尴尬境地。
徽州方言研究面临挑战
作为分布在皖南山区旧徽州府绩溪、歙县、休宁、黟县、祁门、婺源等地的一个庞大的土语群,徽州方言素以复杂难懂、分歧大、通话程度低著称。所谓“十里不同音”“六邑之语不能相通”,说的就是徽州方言。徽州方言的归属历来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应属于赣语,有学者认为可归入吴语,也有学者认为应独立为一个大方言区。归属问题的争论,进一步反映出徽州方言的复杂性。与徽州方言复杂程度不相匹配的是,徽州方言的研究成果并不算丰富。
有研究指出,徽州地区既有百越语底层,又保留了古吴语的若干特征,还受到近代官话移民的影响。学界对徽州方言较为一致的认识便是共性不突出,几乎找不到对内具有同一性、对外具有排他性的共同特点。学界对徽语的这种认识大体上是基于音韵分析,而方言作为语言的一种地域变体,同样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个子系统。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有些语音、词汇现象其实是一种语法现象。比如,一些方言中的“子变韵”“小称变调”“韵母局部重叠”等,如不联系语法就不能说明变音的机制和功能。语法是语言得以将有限的符号组合为无限的交际语句的根基。从以往的研究成果来看,在徽州方言的三个子系统中,对语音方面的调查与描写比较用力,而语法方面的研究则明显用力不够。在徽州方言语音层面得出的诸如“共性不突出”“没有特点是徽州方言的特点”此类判断,需要从语法角度加以验证。
加强田野调查 建设口语语料库
研究方言语法首先需要获取合适的方言语料。方言语料可以按照获取的途径,简单分为前人语料和自己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语料。对徽州方言来说,前人语料可以为我们提供文献资料,但目前可见的徽州方言语料新鲜度普遍不够且较为分散,对方言语法系统中的显赫语法范畴关注不足。所以,开展徽州方言语法研究,需要加强活态遗存田野调查。相比语音、词汇子系统的调查,方言语法调查有着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复杂难懂的徽州方言语法调查更是如此。
方言语料的调查和获取路径取决于调查目标的设定。以往的徽州方言语法调查多采用问卷调查法。这样的方法对于开展语法专项调查来说比较适用,研究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要的语料,但缺点是语料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而且,一个表达是否恰当涉及语义、语用等多方面的因素,问卷调查法很难在有限的调查条目中反映这些因素的影响。
开展徽州方言语法调查研究,除了问卷调查法,还可以采用自然语料采录法,即通过随机录音收集包括对话、长篇故事、民歌、地方曲艺等在内的自然语料,从大规模的自然语料中获取语法信息,总结语法规律。徽州民间有很多反映商人、女性、茶农等不同群体的命运、婚丧嫁娶、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方面状况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比如,“金扁担”“十八块金砖”等徽州民间故事,《送郎》《小石桥》《猜谜对歌》《十二月花》之类具有浓郁徽风皖韵的徽州民歌等。这些语料文化内涵很丰富,也最地道、最可信。有些濒临消亡的现象,用问卷法很难调查出来,但在这些原生态的口口相传的自然语料中则会显露出来。
不过,徽州方言以其内部复杂多样著称,调查者不可能对所有方言点都采用自然语料收录法来获取语法信息。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中心徽语区选取三到四个方言点采录自然语料,然后转写,建立徽州方言口语语料库。在此基础上,选取徽州方言和普通话、周边赣语、吴语等方言中具有典型对立或差异的语法特征,设定专题调查项目,设计调查问卷。继而扩大调查范围,在设定的徽语区内进行广泛、深入、有针对性的专题调查,并将各方言点的语法手段、语法范畴和语法意义对应起来,从而准确、细致地描写徽州方言语法系统。
搭建描写框架 构建语法体系
方言语法研究,应对特定方言地区的语法事实进行全面描写,对方言语法现象作出合理解释。徽州方言中存在非常丰富、复杂的语法系统,有着异常繁复的“形式—语义”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同样的语法意义不止一种语法形式,即语法上多种同义语法手段并存。比如,绩溪话和歙县话中持续体和存续体的表现形式,是动词后加虚化的方所介词结构。其中,介词老派主要用“是”,新派常用“在”。多种并存的同义形式,会产生语义和用法上的分工。这些同义形式如何共存于一个方言语法系统?这些形式与普通话以及其他方言的相应形式是否属于同源成分?如果是同源的,它们是平行发展的结果,还是互相借鉴的结果?研究共时状态中存在的各种交替形式和变异现象,可以为语言的历时研究提供重要线索。
二是同样的语法形式不止表示一种语法意义。比如,祁门话中的“着”,除实词用法外,还兼任“在”义介词、“到”义介词、完成体标记、持续体标记、方位词、补语标记、事态助词。诸如此类的多样化用法,是来自周边方言的影响,还是自身语法化的结果?抑或二者形成因果关系?细致描写徽州方言各种语法形式的语法功能,详尽分析其成因,对考察徽州方言同周边方言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进一步厘清不同功能之间的意义关联模式、扩展方向,将具有类型学意义。
徽州方言中存在很多丰富的语法事实,如何把这个语法系统详尽地描写出来,从而建立一个富有理论价值的语法体系,是需要徽州方言研究者认真思考并努力践行的。笔者认为,这需要搭建一个合理的描写框架。虽说每一种汉语方言语法都自成系统,但语言的共性远大于个性。我们在描写徽州方言语法系统前,可以寻找一些参照的框架。研究者可以以这些框架为参照点,从具体的现象出发,考察徽州方言中相应的语法成分,关注一些重要的语法、语义范畴(如构词法、体貌系统、否定范畴、时制问题、特殊的结构和语序、语气和情态等),考察这些语法、语义范畴在徽州方言中的具体表达形式,进而对徽州方言的语法成分以及语法系统进行描写。
徽州方言中存在不少形态成分。比如,祁门话中第一人称单数代词在主格和宾格位置上不同,绩溪荆州话中的方位词可以用后字变调来表示程度的变化等。对于这些方言中的特殊现象,我们还应以人类语言语法为参照框架,站在类型学的高度观照徽州方言语法,从而使徽州方言语法研究具有跨语言的可比性,以此构建具有更高学术价值的语法体系。
徽州方言研究还可以将其他方言语法作为参照框架。徽州方言与吴语、赣语、江淮官话在分布上呈犬牙交错状态,互相接触、互相影响。我们需要考察同样的语法成分在周边其他方言中的具体表现,区别不同层次,分清哪些是徽州方言中稳定、内在的本质性特征,哪些是语言接触的结果,哪些特征是不稳定的、容易在接触中做出妥协的部分。反过来,也可以观察周边方言有哪些系统性的因素对徽州方言具有强烈的渗透性。
以上主要立足于横向比较来搭建徽州方言语法描写框架,同时还应具有纵向比较的视角。徽州方言中很多语法现象存在南北差异。比如,绩溪、歙县等北部地区,其完成体标记用“了”;而中南部的祁门、屯溪、休宁、婺源等地,其完成体标记用“着”。这样的共时差异是汉语历时发展不同阶段的投影。我们在考察这样的语法现象时,应具有历史的眼光,适时利用近代汉语文献来解释方言语法事实的形成。反过来,通过对方言的考察,也可以帮助我们梳理语法现象历史演变的脉络,从而将徽州方言语法研究纳入汉语史研究的框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般性的语法理论。
破解徽州密码,品读徽风皖韵,需要调查研究徽州方言语法。这是一项意义非凡的工作,对徽州方言研究者来说可谓任重道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基于田野语料库的徽语虚词研究”(18BYY04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大学安徽语言资源保护与研究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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