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清代文官考核制度历史沿革
2020年08月10日 08: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10日总第1985期 作者:孟姝芳

  “三载考绩,黜陟幽明”,始自上古三代。李铁认为,“考绩,又称考课……目的就是通过确认每个官员的行政职能、职守责任及对国家的贡献,以达到对每个文官实行有效的行政考核与责任监督”。(《中国文官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孔飞力指出,三载考绩是“对官员定期考绩的制度,通常称之为考课、考绩”。(《叫魂》,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清朝通志》《清朝通典》《清朝文献通考》亦明确体现了三载考绩在历史上的常规性和常态化。清代在继承明制的基础上,秉承“首崇满洲”这一特点,其文官考核从理念和制度上进一步演变。史学界对于清代官员考核这项人事制度,专题研究持续不断,相关研究也日渐深化。薛刚《清代文官考核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一书,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制度考释,关注考核程序与权力、主官负责与皇权控制,并在清代吏治环境的变迁和集权体制下,探究文官考核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该书充分利用各类清代政治史、制度史资料,论从史出。政书体资料,以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会典和会典事例为主,又兼及各朝所修之处分则例、钦定台规和清三通,这些政书体资料可谓是“最枯燥单调乏味”的制度性资料,每一类的体量又很大,如果不细致了解清代制度的全局,则难免断章取义。档案资料,则以清代各朝颁布的上谕档、满汉文奏折、军机处录副、内阁题本史书为主,又兼及内阁六部、京察册、考绩册等。此外还有各类官员笔记文集。有此翔实的史料支撑,该书展开了对史实的研判和理论解析,这一点在第9章“清代文官考核作用”中体现得更为显著。该书认为,清代文官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行为”,必须将考核作用的探讨置于当时的国家政治体制、权力体制之下,综合官场中的某些历史惯性行为,才能明了清代文官考核的具文性和形式化,如此,“就不会苛责为何考核持续不断,而吏治不见好转的问题”(第271页)。更能说明“考核并不是独立于清朝官僚体制之外的国家行为”(第270页)。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清代制度史研究的不同领域,大都脱离不开整体的吏治环境,而考核仅为其中一项。

  欲研究清代文官考核,必先明了梳理其制度渊源、形成和发展,继之对文官考核进行探讨和评价。该书第1—4章即如此铺垫,对清代文官考核制度渊源、京官京察和地方官大计进行考证梳理。在此基础之上,作者单辟“清代文官考核优等与升迁”和“清代文官考核问责制”两章,着重评价并对比研究官员考核后的奖励和惩罚,更突出了考核后的“奖”和“惩”。一者“在京察、大计考核中,得京察一等、大计卓异者可获优升权,这对于官员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皇帝也借此控制中下级满汉官员”(第218页)。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考核的严肃性,对各级主管官员重视考核,据实举劾起到相应的警戒作用”(第247页)。作者如此安排框架结构,照顾到论证的逻辑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古人所讲的奖惩并重,迨及清王朝是“奖”重于“惩”,还是“惩”重于“奖”?作者作出了“重奖轻惩”趋势的评论,但毕竟不是有奖无惩。那么,二者分别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也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该书内容跨越整个清代,纵式研究明显。一是开篇专节论述“清入关前官员考核”,二是专章分析“清末新政背景下的文官考核”,前后呼应,这使我们能更清晰地认识到清承明制的特点,了解近300年的清王朝在官员考核方面的传承与创新,变革与发展。清入关前官员考核,由于资料稀少且分散,是研究的一个难点。入关前的这段清史正值清王朝发轫期,官员考核尚不完善,然亦是一个不能绕过去的时段。该书在第1章第2节的论述,丰富了清国家早期京官和驻守地方官员考核的研究。第8章的文官考核,时段主要定格在清末,背景是新政。论述了文官考核由于“此次时段较长的具有近代化意义的改革……使京官、地方官考核增添了许多新内容”(第253页)。这些内容是适应当时政治局势之变做出的变革,譬如新增以检验地方官实行新政效果为目的的考核州县事实制度。但是,由于“施行之仓促,使其与现实状况脱节,再加上地方督抚贯彻政令之不力,并未能起到实际的效能”(第259页)。这种长时段纵式研究,时间跨度大,有始有终,是制度史研究值得关注的路径。

  该书第5章对“年终密考”进行深入探源,提出年终密考施行时间始于乾隆朝,主要对象是地方的知府以上官员,考察方式是密上奏折。作者以诸多实例佐证“年终密考以‘频年考察’之优势成为皇帝行使用人、黜陟地方大员的重要手段”(第204页),尤其是嘉庆朝以后。这项研究反映出自乾隆朝始,对地方官员考核形式的实质性调整,形成皇帝、督抚的二级密查制,使考核更显简化。同时,督抚的考核权力有所突出,其密考的对象曾一度下延至州县官。这项密考制一直沿至清末,对于清中后期地方官员的考核给予了有益补充,“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皇帝对地方官掌控的缺陷” (第307页)。

  清代官员考核涉及清代政治史中官僚体制、政治事件与人物、吏治环境,涉及制度史研究中官员选任、处分、奖叙、休致等诸多问题,“是清代整个官员考核制度中的最重要部分,也是个大课题,需要深入考察的内容相当多。与其他研究较多的课题相比,清代官员考核制度还只能说刚刚进入深入阶段。”(杜家骥序)各个朝代的各个时期,官员的入仕、升迁、调任、致仕等变化,都对考核制度不断提出考验。考核制度能否及时适应官僚群体的这些自然变化和不确定性,也有一定的难度和不可预见性。“时移世易”其实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人事的变动,二是社会大环境的变化。这些都会对考核制度产生影响。随着官员的不断更新、人事的不断变化,考核制度必须做出相应改变。不适宜的考核制度必将起不到考核应有的作用。考核制度并不是死的,需要根据瞬息万变的人事灵活调整。一旦这种考核调整滞后,就会影响官员施政,以致难以发挥考核的功效,大计展限即为明证。因此,该书在这方面也留下了一些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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