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蚩尤为黄帝之子”这一说法
2024年01月22日 13: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月22日第2820期 作者:朱彦民

  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壹)(中西书局2021年版)出版之前,该辑所收录的《五纪》就被视为“当是目前所见篇幅最大的出土战国竹书”、战国时期“百科全书”(贾连翔:《清华简关于战国时期“百科全书”的新发现》,《光明日报》2021年10月30日第11版)。有关《五纪》的相关内容,也曾被参与整理的学者们公开讨论(马楠:《清华简〈五纪〉篇初识》;石小力:《清华简〈五纪〉中的二十八宿初探》;贾连翔:《清华简〈五纪〉中的“行象”之则与“天人”关系》;程浩:《清华简〈五纪〉中的黄帝故事》,《文物》2021年第9期),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五纪》关于蚩尤为黄帝之子这一说法,有必要予以讨论。

  《五纪》引发学界争论

  《五纪》涉及了上古历史人物黄帝和蚩尤,而这里的蚩尤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黄帝之子。其原文为:“黄帝又(有)子曰寺=蚘=(蚩尤,蚩尤)既长成(简98)人,乃作为五兵(简9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壹),第8、70页)

  整理者援引《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中田千秋对汉武帝上书曰:“子弄父兵,罪当笞。父子之怒,自古有之。蚩尤畔父,黄帝涉江”,以此说明黄帝为蚩尤之父、蚩尤为黄帝之子这一说法在汉代仍有流传,不是凭空虚造。(贾连翔:《清华简关于战国时期“百科全书”的新发现》;程浩:《清华简〈五纪〉中的黄帝故事》)

  对这样一个新出现的说法,学界争论比较激烈。《光明日报》还以《如何看待黄帝与蚩尤的关系》为题,专门组织相关学者讨论了这个问题。(沈长云:《黄帝的史迹、形象及其演化》;李玲玲、杜勇:《蚩尤非黄帝子息》;李学功:《黄帝、蚩尤与中华民族的关系》;黄国辉:《蚩尤的史迹、形象及其历史演化》;徐义华:《如何理解“蚩尤畔父,黄帝涉江”》,《光明日报》2022年5月7日第11版“国学”专栏)有人说这个说法颠覆了历史认知,也有人说由此可以改写历史。兹不揣谫陋,略谈一下个人不成熟的意见。

  不同文献记载相互矛盾

  先秦时期的历史悠远,很多历史人物的真实形象都比较模糊,不能与后世历史人物相提并论,尤其是史前时期的历史人物,不同历史文本的记载相互矛盾。作为五帝之首的黄帝,同样如此。与之争斗失败的蚩尤,也不例外。

  比如,对于历史上著名的黄帝战蚩尤这一记载,就有多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载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在阪泉之战中战胜炎帝后,蚩尤作乱,黄帝又在涿鹿之战中击败蚩尤,从而巩固了炎黄部族的首领地位。第二种说法见于《逸周书·尝麦篇》,蚩尤驱逐赤帝(炎帝),赤帝求助于黄帝,二帝联手合兵,打败蚩尤于中冀之野。第三种说法著录于《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攻伐黄帝,黄帝令应龙迎战蚩尤,双方在冀州之野大战,最终蚩尤兵败被杀。第四种说法载于纬书《龙鱼河图》,黄帝没有杀死蚩尤,而是“制伏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这些版本的不同说法并存,我们至今还无法清楚地判断哪个更为真切、哪个更为合理。

  至于黄帝与蚩尤的关系,也有不同说法。其一,蚩尤是黄帝讨伐的叛乱者。这从《尚书·吕刑》《逸周书》《国语》《战国策》《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载中均可知之。其二,蚩尤是黄帝的臣属。除了《龙鱼河图》所说“帝因使之主兵”以外,《越绝书》记:“黄帝于是上事天,下治地,故少昊治西方,蚩尤佐之,使主金。”也认为蚩尤是黄帝的臣属,只不过并非主兵,而是黄帝属下负责金属冶炼的官员。这与《逸周书·尝麦解》“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的记载有些类似,辅佐少昊,但是炎帝的臣属(《世本》宋衷注也说蚩尤为神农之臣),而不是黄帝臣属。其三,蚩尤是黄帝时的六相之一。《管子·五行》载:“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奢龙而辩于东方,得祝融而辩于南方,得大封而辩于西方,得后土而辩于北方。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蚩尤成了黄帝时期“六相”中的天官首相,是其重要辅臣了。《韩非子·十过篇》也有类似记载:“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在黄帝的众多臣属之中,蚩尤居前,很像《周礼》中的“天官”,与《管子》中说法相近。另外也有不少古籍记载蚩尤是“古天子”(裴骃《史记集解》引应劭语)和“九黎之君”“三苗之先”等(《尚书·吕刑》经典释文、《国语·楚语下》注、《吕氏春秋·荡兵》、《战国策·秦策》高诱注)。

  如今,“清华简”又为黄帝与蚩尤关系增加了一种说法,即“蚩尤为黄帝之子”。那么,这个说法会是历史真相吗?会颠覆原来的历史记载吗?能改写原来的历史吗?我看未必。

  文献记载无法证明此说

  从传世文献记载来看,黄帝之子多达25人。《史记·五帝本纪》:“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国语·晋语》亦云:“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史记·五帝本纪》还记载:“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山海经·海内经》:“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韩流擢首、谨耳、人面、豕喙、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世本》:“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鲧取有辛氏女,谓之女志,是生高密。”《帝王世纪》记载:“元妃西陵氏女,曰累祖,生昌意。次妃方雷氏女,曰女节,生青阳。次妃彤鱼氏女,生夷鼓,一名苍林。次妃嫫母,班在三人之下。”不同典籍记载黄帝有多个儿子,但从未提到蚩尤为黄帝之子。“清华简”《五纪》此说,独此一见,孤证难立。

  而整理者依据的辅证是《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子弄父兵,罪当笞。父子之怒,自古有之。蚩尤畔父,黄帝涉江。”这句话貌似与《五纪》“黄帝有子曰蚩尤”相对应。其实,“蚩尤畔父”中的“父”未必是黄帝。《路史·后纪四》有记:“蚩尤姜姓,炎帝之裔也。”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对“蚩尤畔父”的解释应该是蚩尤背叛了炎帝而非黄帝。实际上,“黄帝涉江”可能指黄帝的两个儿子玄嚣和昌意同父亲别居生活而言。《史记·五帝本纪》载:“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因此,“蚩尤畔父”与“黄帝涉江”可能是并列关系,即蚩尤的父子关系与黄帝的父子关系。后世也多将“蚩尤畔父”与“黄帝涉江”并列看待,并与“尧杀长子”“舜流母弟”等其他上古帝王的类似作为相提并论,认为都是父子兄弟之间至亲相争、同室操戈的例证(易白沙:《帝王春秋》序,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7页)。因此,《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所载田千秋对汉武帝上书中的此语,尚无法支持“蚩尤为黄帝之子”这一结论。

  也有学者认为,这里的“子”并非儿子,可能是子爵,表明两者的君臣关系或社会性关系(李玲玲、杜勇:《蚩尤非黄帝子息》;徐义华:《如何理解“蚩尤畔父,黄帝涉江”》)。鉴于五等爵制出现较晚,黄帝时代是否已出现这种制度的雏形,尚无证据,此说只能存疑。

  此说未必是历史真实

  讨论中国上古时期的历史,最好是参考史前时期的考古资料,再辅之以相关文献记载和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材料。而“清华简”是战国前中期的竹简,最多作为一种参考意见可矣。但以此作为定论的主要证据,则是难以立论的。按照历史纪年来说,黄帝时代距今4500年左右,战国时期距今2200年。因此,战国时期距离黄帝时代约有2300年。如此长的间隔,战国时期的记载可能已经不是真实的历史文本了,而是甚为模糊的神话传说。正如“清华简”《五纪》的整理者所云:“现在看来,战国时期关于黄帝的记载就已然非常丰富多元,且极具神话色彩”,“虽然一些关于黄帝的传说渊源有自,但即便是战国时的黄帝故事,也不能全部看作史实”。(程浩:《清华简〈五纪〉中的黄帝故事》)《五纪》的这一记载只能表明,战国时期楚国的一些知识分子认可蚩尤是黄帝之子这一说法。王子今先生早在《汉代的蚩尤崇拜》(《南都学坛》2006年第4期)中也曾说:“或许说明了当时蚩尤传说尚有今人已经不能确知的其他情节。”即是说,所谓“蚩尤为黄帝之子”,只是一种看法,但未必是历史真实。只不过,这一说法与其他古书的记载迥然不同而已。

  战国时期,各国的政治形势和地理文化各不相同,在对待历史人物评价方面就会有截然不同的记载和看法。同样是对待蚩尤,有些国家和地区(蚩尤的敌对方之后裔)可能将其视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乱臣贼子。比如,《史记·五帝本纪》说“诸侯相侵伐,蚩尤最为暴,莫能伐”,“蚩尤作乱,不用帝命”。后人也指斥“蚩尤,庶人之贪者”(《汉书音义》臣瓒引《孔子三朝记》)。而有些国家和地区(蚩尤或其同盟者的后裔)则将其视为兵主战神。比如,《史记·高祖本纪》说,刘邦起兵时“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史记·封禅书》也记载了刘邦“祠蚩尤,衅鼓旗”,还说汉朝建立后“令祝官立蚩尤之祠于长安”;《史记·天官书》也记载有“见则王者征伐四方”的“蚩尤之旗”星。可见,蚩尤在西汉时仍然被视为主战之神。这些不同说法,可能在司马迁撰写《史记》时仍然存在。故而他在《史记》不同篇章中的记载就有不同和矛盾之处。司马迁之所以并未采信“蚩尤为黄帝之子”,很可能是因为他觉得此说实在太特别了,属于“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史记·五帝本纪赞》),故而不予采信。

  出土文献多数是残篇断简,即所谓“断烂朝报”者也。“清华简”这样珍贵的出土文献,其史料价值固然非常重要,甚至可以印证和补苴传世文献的记载,但毕竟不像传世文献那么完整系统,还未能完全达到足以颠覆传世文献的地步。出现一些不同说法,能否就以之改写历史,应当慎重待之。这当是我们对待出土文献应有的态度和方法。

  (作者系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中国殷商文化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张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