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相对贫困治理的现实路径
2021年05月06日 08: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5月6日第2159期 作者:周仲高

  相对贫困作为一种客观社会现象,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将会长期存在,治理贫困没有休止符。世界银行在《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这是相对贫困的定义,其判断标准是相对的、动态的,即与社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其发展目标是缩小差异,减少不平等。从我国脱贫攻坚实践来看,目前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创造了世界减贫史的奇迹。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亟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的战略高度,把综合治理相对贫困问题作为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伟大目标。

  第一,提质赋能,增强贫困人口致富能力。与消除绝对贫困不同,缓解相对贫困的关键是提升贫困人口的致富能力。有调查表明,相对贫困人口一般存在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相对不足、相对剥夺感比较明显和社会排斥感比较强烈等特点。因此,提质赋能是治理相对贫困的基础。要针对贫困人口的素质禀赋及发展意愿,精准进行能力培训,提升其致富能力。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乡村努力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此外,缓解相对贫困问题,也需要增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在消除绝对贫困过程中,强外部支持虽然必要且成效显著,但在事实上也使部分贫困人口滋生了“等靠要”思想。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既要从实际出发,从制度上改革完善相关贫困考核的指标与方法,防范“养懒汉”现象,也要合理引导预期,采取多种手段确立贫困者的主体性地位,引导扶贫对象的参与和融入,激发相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第二,创新机制,不断缩小“三大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可以从根本上为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制度保障。相关研究表明,就相对贫困人口而言,发展机会是摆脱贫困状态的重要条件。因此,缓解相对贫困问题,亟须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从制度上保障公平和效率的均衡,防范出现“制度性贫困”。当前,附加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功能的户籍制度,依托户籍生源地的高考招生制度,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等,都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三大差距”。在消除绝对贫困问题时,制度性问题一般通过强外部力量进行干预,即出台“临时解决方案”,而成效明显的可部分转化为正式制度;在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时,制度性问题还需从制度设计上健全完善,从源头上为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可见,只有通过创新机制让相对贫困人口享有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才能从根源上缩小“三大差距”,这也是政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根本要求。

  第三,遵循规律,发挥好市场与社会力量。有研究表明,中国政府创造的贫困治理模式在本质上是发展式扶贫,即政府遵循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逻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优势,运用财政资金,通过市场化机制,将经济活动所得以福利形式递送给贫困人口。因此,中国的贫困治理已超越西方社会“补缺型”福利分配的政策目标,不仅提供了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束缚,而且致力于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在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时,关键是如何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这要求在实现路径上与消除绝对贫困有所区别,即更好运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一方面,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既要引导资本下乡,实现资本扶贫,更要坚持双向双赢原则,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实现企业与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有效运用好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好本土大学毕业生、进城务工返乡农民、退伍军人、乡贤等各类人才的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用好用活各类人才的学识与经验,在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乡村,鼓励引导外出乡贤反哺故里报效桑梓。

  总之,立足新发展阶段,治理相对贫困问题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从“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的战略高度,继续实施发展式扶贫政策,深化运用好市场化机制,有效发挥好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把相对贫困治理与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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