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出版数字化转型中发展知识服务
2021年10月26日 09: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0月26日第2273期 作者:吴赟

  知识服务的理念源自20世纪90年代,是在知识经济浪潮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为适应社会对知识共享与创新的需求而产生的。知识服务以满足用户需求和知识增值为目标,提供给用户的是信息、知识产品或以知识为主的建议、方案等,其功能建立在信息管理和知识管理的基础上。目前,人文社会科学与知识服务的联结越来越紧密,这在不同学科的知识生产、智库研究等多方面有着鲜明体现,而学术出版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学术出版行业如何借由数字化转型介入知识服务,值得予以充分关注。

  基于不同学术出版机构的规模、实力状况及技术条件,学术出版行业发展知识服务大致有三种路径。

  其一,内容的深度加工、管理者。从传统的媒体时代到今日的“互联网+”时代,传媒机构的发展理念与模式在持续创新。无论是“内容+形式”还是“内容+服务”,抑或是“内容+关系”“内容+场景”,在不同的传媒运作模式中,内容始终是其中的核心要素。传统环境下,纸质学术出版物的大部分市场份额来自图书馆和各类机构用户,而零售的量很小;互联网环境下,学术出版的数字化转型为用户群体的拓展和精准对接找到了更好的途径。因为,以长尾理论为依托,再冷门的内容产品在网络平台上也可以找到用户,数字化环境下信息冗余而长尾信息匮乏的用户痛点也能迎刃而解。在各类学术信息、学术文献生产日趋过剩的环境下,学术出版机构对内容进行深度加工和管理尤为必要。

  其二,教育、咨询服务的重要参与者。品牌影响力较大、资金充裕的学术出版机构,可考虑利用其内容资源,有针对性地参与到教育业和咨询业中。无论从学术研究的现实指向性及与教育的联结互动来看,还是从不少学术出版机构的业务构成来看,学术出版与教育出版都存在较大程度的融合。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对从业者受教育程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的出版业,自然也可以在教育培训领域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除教育培训之外,咨询服务业也是学术出版机构大有可为的一个领域。如今,咨询研究业已成为一个发展迅速的知识型产业,被列为高层次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学术出版机构可依托自身内容资源,开发学术思想库、专业型智库、策略型智库等咨询产品。

  其三,多维资源的整合者。实力雄厚的学术出版机构可借鉴优秀出版机构的经验,开发数据资源整合系统,整合自身及其他主体的优质内容资源,全方位参与知识服务业的发展。在构建知识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学术出版机构不仅要考虑技术研发,还应从知识服务的场景设计出发,由知识服务模式推及知识产品生产,以及知识资源的采集、积累、管理、挖掘、复用、循环、加工等环节。

  在我国学术出版行业借由数字化转型介入知识服务的过程中,相应的法律体系和出版行业政策亟须完善,以提供更有力的配套支撑,解决学术出版业发展知识服务的后顾之忧。

  首先,有关数字内容版权的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版权资源是出版机构生存的核心要素。一些学术出版机构的版权管理、维护能力不尽如人意,导致其在国际学术传播场域丧失了一些应有的版权收益,甚至影响到国家文化安全和学术安全。2021年6月1日,我国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法》开始施行,其中修改了诸多与数字化相关的内容条款,而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条例也应加紧修订完善。

  其次,完善行业扶持政策,推动学术出版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知识服务需同时满足知识、技术、人才、市场、版权政策等一系列条件,这是一项需要社会多方面通力配合的系统工程。我国数字出版的发展历史较短,许多优质的纸质内容资源还没有转化为数字资源。虽然大数据给发展知识服务业带来了重要契机,但我国不少学术出版机构还没有足够成熟的技术来发展相应的业务。单靠各个出版机构分散的力量,难以发展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的知识服务产业。因此,要通过相应的扶持政策帮助我国学术出版行业应对国外同行在知识服务领域的竞争,促进各出版机构整合内容资源,制定长期的战略规划,探索知识服务的新方法、新路径。

  近年来,我国的科研实力迅速提升,为学术出版业发展知识服务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优质内容资源。学术出版行业在发展知识服务的过程中,应合理选择发展路径,秉持创新精神和长期发展战略,立足长远,循序渐进。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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