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的同时,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稳妥处置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这不仅为有效开展公共卫生治理提供了方向指引,而且体现了“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
把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治理目标。健康是人民最基本的需求,公共卫生治理的目标是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健康问题,不仅实施了健康中国战略,而且在全面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深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基于此,在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治理时,我们党始终将人民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正是因为我们党始终将人民的生命健康作为治理的出发点,注重听民意、聚民力、汇民智,才会积合力以致胜,汇众智而成功,为抗疫防疫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
把强化公共卫生法治建设作为治理基本方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不仅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且是我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显著成就,这为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面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复杂局面时,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治理工作,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加强防控,使各项工作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增强公共卫生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这一基础上,规范和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制度,统筹推进各项治理工作,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强调的,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形成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共治格局。在传统观念中,公共卫生治理往往仅依靠政府这一单一主体进行,因而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应对。而我国在公共卫生治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这是我国有效应对各种公共卫生治理问题的突出优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我国的防疫抗疫治理工作有效发挥了这一优势。习近平总书记统一领导、亲自指挥、专门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闻媒体及时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公众了解到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程度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疏导群众情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宣传部门通过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讲好中国抗击疫情故事,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有效提高了民众防护意识,增强了群众信心。此外,还有许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支援团队,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这不仅为抗疫防疫提供了有力支持,而且形成了公共卫生治理多元主体共治的局面。
(本文系北京科技大学党建研究会党建研究一般课题“新时代高校基层提升党建质量的路径研究”(000070570KT)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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