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赋能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
2023年10月18日 09: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0月18日第2753期 作者:赵浩华 于钦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关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资本作为一种区别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特殊资源,根植于社会内部关系网络,是解决社区合作困境的一种有效机制。实践证明,社会资本的“信任机制”“参与网络”“互惠规范”三个要素,可以有效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信任机制”赋能社区情感共同体的营造。帕特南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中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通过提升社会资本中的信任资源,可以促进社区情感共同体的营造。一是构建系统性的社区信任。必须坚持发挥政府、社区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信任原点出发,推进以邻为善、以邻为伴的“两邻”社区建设,通过议事协商凝聚社区居民达成共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多元力量,推动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志愿者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培育社区公共精神,营造良好的社区互信氛围。二是发挥家庭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家庭稳定是社区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要以家庭文明助推社区情感共同体建设,以优良家风营造社区正能量。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在社区开设家风家教课堂,打造家庭教育示范社区、模范家庭,以此推动社区情感共同体建设。三是强化个人诚信道德引领。社会资本的个人维度表现为个人诚信。阿尔弗雷德·赫希曼认为,“信任就是一种‘道德资源’”。社区要充分挖掘和培养道德榜样人物,围绕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等类型,通过小区广场、社区网站以及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弘扬社区的好人好事,营造诚信友爱、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使社区居民获得安全感。

  “参与网络”推动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形成。社会资本只有嵌入在一定的社会网络中才能发挥作用,培育“稠密”的社区关系网络有助于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形成。一是打造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增加社区居民的认同感。社区是社会资本信任和互惠合作的摇篮。要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场域,整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传统阵地,创新社区睦邻中心、社区沙龙等形式,形成“基本服务+特色服务”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治理格局。二是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居民互助互惠。通过参与社区邻里组织、互助组织等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可以形成横向互动网络,譬如在爱幼、亲老、济困、和事、惠民等方面建立“社区互助养老平台”“社区亲子互助中心”等,培育居民自发形成“互助小团体”,积极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社区”的社区互助载体,增强居民的互助意识,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三是构建智慧社区,建设简便易达的社区数字服务网络。打造基于数字化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服务诉求表达、社区决策参与、公共服务办理三位一体的“数字链”平台,以“数字+社区”新模式为载体,实现社区内居民生活的数字化、现代化和便捷化,增加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和即时性,打通服务居民、参与治理的“最后一百米”。

  “互惠规范”助力社区价值共同体的完善。社会资本的规范是一种普遍互惠规范,所解决的是集体行动中利己与利他均衡的问题。社区价值共同体的形成来源于社区居民对社区共同规范的认可,而社会资本中的“互惠规范”可以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具体而言,一是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的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为此,应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效应,引导党员、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成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契约型社区规范。要从制度层面入手,不断完善社区治理的法规制度,扩大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参与途径,健全社区事务民主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公平有效地制定社区政策,把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和分配利益。三是培育新型道德规范。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的道德规范,倡导自我意识从个人向共同体转变,建立社区新型的友爱、互助伦理关系,引导社区居民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自觉履行公民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和维护社区秩序,营造社区价值共同体的伦理维度。

  总体而言,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社会资本的信任、规范、网络等核心要素与社区治理共同体本质相契合,丰富的社会资本存量具有自我增强和可累积的特性。因此,厚植社区社会资本,从社区居民的切身需求出发,形成高水准的信任机制、互惠合作、参与网络,积极构建社区治理新模式、新体系,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基本支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社会治理制度现代化协同建构研究”(20BZZ04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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