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质量思维下的社会治理
2023年12月29日 09: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2月29日第2805期 作者:张帆 魏钦恭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网格化管理是一种以单元网格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核心、以精细化管理为理念、以促进社会共同体建设为目标的社会治理模式。网格化管理包含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优化与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作出整体性、系统性、长远性的战略规划,夯实社会高质量发展根基,是当前我国基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基层网格化管理逐渐成熟

  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维度、多主体的共同实践。这就要求加强基层社会建设,倡导增强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而网格化管理便是较为典型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之一。

  网格化管理的首要特征是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了群众的力量。网格化管理系统涵括不同社会属性的“多元行动主体”,主要包括以政府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政府行政力量”,以城管、综治、环卫等部门为主体的“执法部门力量”,以社区工作者、社区党员为主体的“社区自治力量”,以及以居民、“四零五零”人员为主体的“一般志愿者”等。网格管理员的人员构成除去少部分体制内专职网格管理员外,吸纳了大量志愿者、当地居民、离退休人员等群体担当兼职网格管理员,各类力量共同作用于网格,形成“专群统合”的人员构成特征,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为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加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理顺街镇与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缓解条块分割的矛盾,网格化管理强调加强条块协作。横向而言,网格化管理以上级单位主要领导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社工委、司法局、政法委等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纵向而言,网格化管理贯穿市级、区级、街镇级、社区(村)级单位,并采取上级政府下派部门到基层政府的举措。但是在网格化管理执行的过程中,部分委办局逐渐淡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场域,网格任务基本由基层政府兜底完成,基层政府面临责权脱节、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条块割裂等困境。由于社会大流动的城市特征,城市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单靠基层政府的有限能力是很难解决的,从而导致网格化管理出现了技术与组织嵌套失灵、上下级政府之间讨价还价以及委办局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网格化管理的另一个特征是实行“分级诊断”的工作机制。我国城乡空间按照一定标准被划分为若干“网格”,基本上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无缝隙划分,形成“社区(村)有网、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力求全面掌握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信息,及时对民众的诉求、反映的问题以及发生的事件作出反应,以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北京市为例,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区级、街镇级和社区(村)的“三级循环”运行机制,也即“微循环”“小循环”“大循环”的事件处置流程。该机制主要依据事件发生的属地、难易程度等标准,将城市管理中心接收到的事件控制在一定的循环范围内,形成层级清晰的工作模式,以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效率。此外,网格化管理实行包含“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考核评价”的“七步闭环”工作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网格案件权属模糊的问题仍然存在。网格系统中案件无人接管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关单位因为案件权属到底归谁、谁配合解决问题等发生分歧,导致案件被数次“踢皮球”。此外,由于考核强调案件的上报率与结案率,网格管理员选择性上报案件与策略性结案等问题需引起重视。

  “社会质量”思维助力基层网格转型

  社会质量理论注重社会发展的品质而非规模。艾伦·沃克在《社会质量取向:连接亚洲与欧洲的桥梁》一书中系统介绍了社会质量理论的含义。社会质量体现在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融合、社会赋权四个维度,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的特征,可以从如下角度夯实社会高质量发展根基。

  第一,保障网格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社会经济保障是社会质量在物质层面的体现,具体是指社会为个体提供维持其生存的物质资源。一方面,根据网格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如网格面积大小、经济状况、人口数量等特征,合理配置各网格所需人力、物力、财力,避免出现资源配置一刀切的问题;另一方面,提升各网格公共服务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公益类讲座、宣讲、演出等活动,为居民提供宜居、便利、丰富的公共资源,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第二,识别网格内真空人群,减少失范,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凝聚是社会质量在秩序层面的反映,它关注社会的规范体系能否维系整个社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社会失范进而避免社会秩序的瓦解。人都具有社会性质,有群居特征,或多或少归属于某个或多个组织。各个组织与个人之间的联系有交叉重叠,但社区中也存在没有被覆盖到的真空地带,譬如社区中的鳏寡孤独、大病患者等群体。这些群体需要网格管理员特别关注和及时跟进,不能遗漏和疏忽大意,要掌握他们的基本生活诉求,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若发现社区网格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申请相关部门协调,真正做到社区网格地毯式摸排,社区与居民之间精准对接。只有精准识别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社会支持,才能真正减少社会失范事件,促进社会良性运转。

  第三,打通条块关系壁垒,促进网格系统全面融合。社会融合是社会质量在社会结构开放性上的体现,具体是指社会成员被允许进入社会结构的各个子系统并在其中获得发展机会的可能性。出于网格化管理中多元主体参与的特征,打通网格化体系中的条块壁垒是重要任务。首先,应当完善与落实规章制度。明晰权力界限和各主体责任,明确区级、街道(村)和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单位的责任以及各单位中个人的具体职责,提高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其次,应当还原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能。上级政府应当把社区(村)的自治权力还给社区(村),使居(村)委会和网格管理员的工作重心回归社区自治和服务,全面激活基层网格的活力。

  第四,赋权网格多元参与主体,合力共建基层社会。社会赋权是社会质量在个体可行力上的体现,它指的是社会能够帮助每一个社会成员实现竞争力的提升,从而有能力全面且深入地参与公共事务,使自己的发展潜力不断拓展。充分把握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建立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协同治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首先,搭建居民自治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信息对接;其次,通过引导网格内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共享内部资源、开展基层网格活动等方式形成共建合力,吸引社会投资与公共资源进入;最后,壮大专业化网格志愿者队伍,汇集医护人员、楼栋长等有各种专长的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优势,为居民提供各种社区服务。最终,形成基层社会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基层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均衡配置公共资源,识别真空人群,打通条块关系壁垒,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才能更好地夯实社会高质量发展根基,加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时代的结构巨变与社会韧性问题研究” (21BSH05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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