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有效推进老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2024年01月09日 15: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月9日第2811期 作者:周蕾蕾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发展银发经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我国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时代以来,已经从轻度老龄化迈向中度老龄化。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8亿,其中60—69岁低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5%以上。这部分低龄老年人,普遍拥有一技之长,身体状态良好,实践经验丰富,蕴含着丰富的“再就业”潜能和广阔的“劳动力”资源。然而,目前低龄老年人的“余热红利”面临开发机制不畅、就业路径不宽、社会关爱不够、政策支持不全等困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充分开发利用低龄老年人的“余热红利”,是为了更好地让老年人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

  树立“老有所为”的积极老龄观

  “老有所为”是一个深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强调老年人在社会和家庭中仍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责任。在现代社会背景下,“老有所为”不仅是对老年人生活状态的描述,更是一种积极老龄化的政策导向和社会目标。首先,“老有所为”的观念实质上是对人生价值和智慧传承的深刻认知。退休不应被视为老年人工作旅程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开始,是智慧和经验转化为社会财富的阶段。应强调个体生命的持续价值和社会共融共生的重要性,呼吁社会重视每一个人在不同生命阶段的潜能和贡献。其次,积极的老龄观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人口结构转变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老龄人力资源,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通过战略性地开发和利用这一资源,能够将老龄化挑战转化为人力资源开发机遇,促进社会经济的动态平衡和长期繁荣。最后,推进“老有所为”是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和坚定承诺。每一个老年人都是社会的成员,他们的幸福、尊严和参与权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障。通过创建更多的参与机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不仅可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丰富了社会的人文精神和道德底蕴,有助于促进人力资源供需有效匹配。

  厘清“余热红利”的开发机理

  从积极老龄化视角来看,老年阶段可以是生命的深度发掘和智慧传承。“余热红利”指的是老年人在退休后仍拥有的能力、经验和智慧,可以转化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动力。理解和开发老年人“余热红利”这一资源,是一个复杂且渐进的过程,需要细致的策略和实际可行的措施。首先,充分认识到每个人的价值不应随年龄增长而降低。实际开发“余热红利”时,必须考虑到个体差异、健康状况和社会环境等因素,既要尊重老年人的选择和能力,也要提供适当的支持和资源。其次,有效利用老龄人力资源对缓解劳动力市场压力、促进知识传承等具有重要意义。开发老年人“余热红利”需要一个包容和支持的社会环境,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还要考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如何促进社会的整体和谐。最后,“余热红利”的开发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福祉和社会参与度。这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老年人之间的合作与对话,以确保开发利用政策既符合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因此,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尊重个人意愿至关重要。这样才能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力资本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融合。

  搭建“银发人才”档案的动态管理机制

  搭建“银发人才”平台的目的是根据老年人意愿做好老年人才的涵养储备与高效对接。首先,摸清老年人才底数是基础工作。通过建立一个动态的“银发人才”信息库,将有专业特长的老年人纳入其中。同时,确保信息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及时提供有意愿就业创业的“银发人才”信息,与市场或用人单位精准匹配。其次,依托老龄大学等教育资源,探索开展“银发技能培训及认证”项目。这旨在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银发技能人才,通过终身学习确保其技能与时俱进。最后,搭建老年人志愿者服务平台,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如基层党建、民事调解等,这不仅能丰富其社会生活,也能发挥其社会价值。此外,探索“时间银行”等老年互助服务模式,鼓励老年人互相支持,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这个动态管理机制需要平衡个人隐私和信息共享的需求,确保尊重每位老年人的意愿和权益。

  健全“老龄人力”开发的法律保障体系

  健全“老龄人力”开发的法律保障体系是确保老年人得到尊重、保护和支持的基础,也是促进他们有效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关键。首先,法律保障体系的核心在于为有意愿参与就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如灵活的工作时间、适宜的工作条件和继续教育的机会。其次,健全的法律体系还应包括对老年人劳动权益的保护。确保老年人的工作条件安全、健康,并且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得到公平待遇。再次,法律还应规范退休制度,提供多样化的退休选项,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和偏好,增强适应不断变化的劳动市场的能力。最后,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执行机制也是健全法律保障体系的关键。这意味着不仅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还需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裁。通过这样一个全面、公正且灵活的体系,不仅能够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还能激发他们的潜力,使其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践行“老富协同”发展的现代化路径

  “老富协同”是指人口老龄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状态。“老富协同”不仅是一个政策目标,更是一种社会发展理念,强调在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同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的整体繁荣。首先,“老富协同”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强调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年人福祉与社会共同富裕。其次,“老富协同”强调老龄化不能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影响因素。“老富协同”发展路径不仅旨在将老龄人力资源转化为社会资本,而且还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建设友好的老龄社会以促进代际合作,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保障。最后,践行“老富协同”的现代化路径还需要持续的创新和适应。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共同协作。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老年人的政策,鼓励企业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就业机会,社会组织提供支持网络和服务,老年人积极发挥自身“余热红利”。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同时,确保老年人也能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从而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老龄人才开发利用体系。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责任编辑:张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