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与民法学发展
2023年03月31日 09: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3月31日第2622期 作者:张新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为我国民法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包括民法理论研究在内的法学理论研究进行了具体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民法学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民事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对既有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需要民法学研究提供理论储备和学术支撑。党中央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后,民法学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组织领导下,积极投入到民法典编纂的理论研究中,对民法典编纂涉及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民法学者形成的许多研究成果和立法建议被立法部门采纳,为编纂一部科学的、彰显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民法典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编纂和实施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开启了我国民事法治建设和民事法治实践的新阶段,同时也为民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新机遇。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因此,我国民法学研究应当以《民法典》为依据,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对民事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更好推动民法典和其他重要民事法律实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二十大报告对民法学研究的指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必须坚持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第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民法的价值底色和根本目的。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法学研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最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

  第二,必须坚持自信自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为我国民法学研究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我们必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赋予民法学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不断提升我国民法学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使我国民法学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

  第三,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法学研究,需要在守正中把稳舵盘、保持航向,在创新中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总结吸取我国在长期民事法治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同时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第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及时回应新时代新征程各种新兴法治问题,积极解决民事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理论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建构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繁荣我国民法学研究

  学习研究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我国民法学研究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服务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我国民法学研究,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关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对民事立法和民事法律适用与司法审判实践的研究,培养更多民法学人才,推进民法学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首先,我国民法学研究要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法治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实施民法典和其他重要民事法律,加强相关执法司法活动,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因此,我国民法学应当加强对民法适用和民事司法实践的理论研究,构建以解释论为主的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以助力民法典和其他重要民事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民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

  其次,我国民法学研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的研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因此,我国民法学应当总结民法典编纂和其他民事立法的成功经验,不断适应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新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民事立法活动中的新问题,推动民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最后,我国民法学研究,要重视民法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民法学既是一门法学实践科学,也是法学理论科学,涉及法的理念和原则以及基本范畴和逻辑问题。因此,民法学研究需要进一步重视基础课题的研究,包括民事权利理论、民事法律解释方法、民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民法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民法学学科建设和学术史等。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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