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叙事学史论纲
2019年12月23日 09:3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23日第1842期 作者:尚必武

■海登·怀特《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 资料图片

■A. J. 格雷马斯《结构语义学》 资料图片

  自20世纪90年代以降,随着以语境主义为主要范式的后经典叙事学崛起,以形式主义为主要范式的经典叙事学逐渐得以复兴。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也由此走出了低谷,迎来了更加旺盛的发展势头。显见的事实是,叙事学研究的学者队伍逐渐壮大,叙事学理论主张、研究方法及其影响与日俱增,尤其是进入后经典阶段以来,涌现出了诸多新的叙事学流派,譬如数字叙事学、法律叙事学、音乐叙事学、电影叙事学、修辞叙事学、认知叙事学等。在叙事学蓬勃发展、一片繁荣的表象背后,我们需要对之作出冷思考。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下中外叙事学研究盛况空前,但迄今为止鲜见有对叙事理论历时梳理的成果。虽然学界也曾有过对叙事学史的热烈讨论,但始终未见关于叙事理论发展史的专著。书写相对完整的叙事学史既是培养叙事学研究后备力量的需要,也是叙事学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叙事学史的匮乏与撰写困难

  叙事学史没有被书写或难以书写的原因,可能如美国学者布莱恩·麦克黑尔所言的那样,是由于书写叙事学史面临两种对立的路径和困难,即究竟是应该以时间为线索,还是应该以批评概念为线索的问题。换言之,叙事学史之所以没有被书写,原因并不在于其不重要,而在于撰写的困难。海登·怀特在《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1987)一书中曾指出:“叙事或许可以给人类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供一个解决办法,这个问题就是如何把我们所知道的讲出来,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把人类经验变成人类共有的而不是特定文化的意义结构。”实际上,叙事学史的撰写也存在这样的困难,即叙事学家所面临的任务是如何把他们所知道的关于叙事学理论的过去讲述出来。

  顾名思义,叙事学史是关于叙事学的历史。与叙事学史相关的是叙事研究,即有关叙事的理论、特征、现象总结、规律探索等。当代西方叙事学流派纷呈、研究者众多。叙事学史应对西方叙事学理论思潮、代表人物、核心概念准确地加以梳理,如实地加以评说;对叙事学思潮和流派的起源、发展、特点与影响清楚地加以介绍、归纳、总结。当代西方叙事学虽然涉及众多国家和地区,各种思潮流派和术语概念异常复杂,但叙事学仍然是一个整体,有其内在的相互联系和发展逻辑。因此,对于那些不同流派、不同思潮的叙事理论,叙事学史既要单独介绍清楚,又要注意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叙事学史不能割裂它们的内在联系,不能把西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叙事理论看成孤立现象,而应将其视为整个西方叙事学系统中的一部分。撰写叙事学史的妥当做法是既在历时视角下梳理考察叙事学及其相关概念的形成、变化、接受与影响,又在共时视角下比较分析不同叙事学派及其内涵的关联与差异,进而在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上把握和呈现叙事学在历史上的演进与变化。

  叙事学的分期与叙事学史的钩沉

  在新的历史语境下,由中国学者来撰写西方叙事学史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绘制当代西方叙事学的发展谱系、辨析叙事学的基本概念、梳理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和核心流派,有助于在深度和广度上提升叙事学研究的现有水平。第二,史论结合,填补当下国内外叙事学史书写的阙如,既在学理上梳理叙事学的源流与发展,又在术语概念上澄清相关理论偏误,为叙事学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照。第三,增强国内叙事学研究的史料性、前沿性和学科性,有助于推进国内叙事学研究走向深入,为中国叙事学的建构和发展提供借鉴,体现出中国学者的主体性,将西方理论融入中国理论或使其成为中国话语的一部分,因而在学科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若要撰写叙事学史,我们首先面临的任务就是叙事学的分期,即需要明确当代叙事学史应从何时、何人开始写起。目前国际学界普遍接受的关于叙事学发展阶段的划分是戴维·赫尔曼所提出的二分法模式,即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本着撰写叙事学史之目的,笔者试图在赫尔曼提出的关于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之分的基础上,以时间为纲、流派为目,把当代西方叙事学划分为三个阶段:前叙事学(20世纪初至50年代)、经典叙事学(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后经典叙事学(20世纪90年代至今),试图由此改变当下学界关于西方叙事学发展的认识偏误,刷新我们对西方叙事学的认知与了解。

  不同流派的历时对比与共时比较

  从基本层面上来说,叙事学分期只是一种历时的做法。在具体撰写过程中,还需要兼顾共时视角,即需要考察和比较每一时期不同叙事学派之间的内在联系与根本差异。按照这样的思路,书写叙事学史的正确方式是既需要从“历时”的角度对比前叙事学、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又需要从“共时”的角度比较同一时期叙事学的不同流派,进而由此达到较为全面地审视当代西方叙事学理论之目的。具体说来,对当代西方叙事学史的书写需要包括如下三大核心内容。

  第一,前叙事学(20世纪初至50年代)。这一部分可以重点探究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弗拉迪米尔·普洛普等人关于陌生化、故事形态学等的理论,贡特尔·穆勒、艾伯拉德·拉默特等人关于叙事结构、叙事合成等的研究,兰瑟姆、燕卜逊、韦勒克、维姆萨特等人关于感受谬误、意图谬误、张力、结构—肌理等的论述,亨利·詹姆斯、R. S. 克莱恩、珀斯·卢伯克等人关于情节、人物、视点等的理论。

  第二,经典叙事学的崛起、繁荣与衰微(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这一部分应重点探究经典叙事学的诞生语境、核心概念和主要代表人物,包括罗兰·巴特的叙事学思想、A. J. 格雷马斯的符号学方阵理论、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理论、茨维坦·托多罗夫的叙事科学阐述、热拉尔·热奈特的聚焦和频率等叙事理论、梅尔·斯腾伯格的叙事性理论、F. K. 斯坦泽尔的叙事情境理论,也包括韦恩·布思、乔纳森·卡勒、杰拉德·普林斯、西摩·查特曼等人对叙事理论的评介、阐述和发展。

  第三,后经典时代的叙事学(20世纪90年代至今)。这一部分可重点梳理阐述叙事学研究的后经典转向、后经典叙事学的主要流派、代表人物和理论主张,及对后经典叙事学的激进和缺失进行反思,包括认知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修辞叙事学、非自然叙事学、诗歌叙事学、跨媒介叙事学。该部分既可以从“历时”角度对比后经典叙事学与经典叙事学和前叙事学,又能够从“共时”的角度比较后经典叙事学的不同流派,力图客观公正地审视当代西方后经典叙事学,使我国的后经典叙事学研究上升到一个新的学术层次。

  在具体撰写过程中,可以采取从宏观到微观、从一般到个别的研究路径:既在宏观层面上对当代西方叙事学加以“博观”,又在微观层面上对其具体流派、论题、特征、态势、走向、盲点与洞见加以“辨析”。书写叙事学史的重点在于梳理当代西方叙事学的不同分支与脉络,阐释它们的不同旨趣与特点,发掘它们各自的理论源头与表征,分析它们之间的矛盾与互补关系,考察它们的盲点与洞见,反思它们的激进与缺失。书写叙事学史不仅是系统学习这一重要批评方法的过程与契机,同时更是包含对西方叙事学的总结、判断与评价的一项重要研究。绘制当代西方叙事学的发展谱系、辨析叙事学的基本概念、梳理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和核心流派,不仅有助于在深度上和广度上全面提升叙事学研究的现有水平,而且通过史论结合的方式,可以在学理上梳理叙事学的源流,在术语概念上澄清相关理论偏误,为叙事学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西方叙事学前沿理论的翻译与研究”(17ZDA28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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