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声音”:文本阐释的重要角度
2022年04月11日 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11日第2384期 作者:沈杏培

  在文学批评和研究中,如何认识和利用“作家声音”是研究者常常会面临的问题。所谓“作家声音”,是指作家对自己文学观念、创作意图、写作状态等的陈述,是文学研究的重要材料。但“作家声音”与文学研究之间似乎存在一个悖论性的命题:一方面,作家关于创作、自我和意图的各种“声音”,不仅是文学研究的对象,很多时候也成为文学研究立论的依据或建构文本意义的方向,影响着文学研究的结论;另一方面,过多依赖和相信“作家声音”,不仅会限制研究主体的创造性,也会让“作家声音”成为文学研究的某种陷阱或障壁。那么,“作家声音”是否都是可靠的?文本的意义与作家意图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如果无视“作家声音”,是否会影响文学批评的公正性和学术见解的客观性?作家的“声音”与原初意图能否作为文本意义的阐释依据?对这些问题的有效厘清,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处理好文学研究与“作家声音”之间的关系。

  理性甄别作者意图

  在文学研究中,“作家声音”往往被寄予厚望:作家的“声音”具有天然的正当性,是文学阐释活动的基础材料。征引作家的自述、访谈、演讲、日记、散文中的所谓“真实性内容”,以此建构文本意义,评价文本得失,成为研究者习焉不察的一种学术习惯。实际上,相信作家自我表述的著述动机或文本意义,其前提是“作家声音”的可靠性。但如果作家的这些纪实性文字是虚构的或有虚构成分,那么,作家的“声音”就可能是“假言”和不可靠的了。

  一直以来,虚构与真实是我们区分不同文体的重要范畴,甚至由此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文体认知——比如,小说是虚构的,诗歌是想象的,散文是真实的,传记是写实的,虚构是不可信的,写实是可信的。因而,我们常常毫不怀疑小说和诗歌的假定性,又不假思索地相信散文、传记、日记、访谈的真实性。殊不知,随着现代叙事中各种文体的融合和文体边界的模糊,以真实与虚构来区分各种文体的做法也受到质疑。已有学者提出,中国现当代作家的纪实性文字存在假言叙事的现象,即作家对创作动机、文本意图等的说明会出现前后不一甚至相互矛盾的表述。对依赖创作谈和作者意图进行文本阐释的学术实践而言,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阐释的有效性。换言之,传统文学阐释路径习惯了将作家的访谈、随笔、演讲、创作谈看成真实而无需置疑的材料,并毫不犹豫地在它们与文本意义之间建立起某种逻辑关联。但问题是,这些纪实性的“作家声音”如果是假言叙事,那么以此作为文学阐释起点并建构文本意义便失去了合法性。

  之所以会有纪实性文字的假言叙事这一现象,除记忆偏差等客观因素外,也有作家创作心理上的原因。布鲁姆曾提出,诗人与诗人之间存在着“影响的焦虑”及如何摆脱这种焦虑的问题。他认为,即使作者本人开朗达观,面对影响痕迹还是会有所忌讳,从而有意无意地采取一些写作策略来凸显自己的原创性。因此,对于创作中的影响源、作家的阅读史与接受史这些问题,并非每个作家都会和盘托出,有时还会刻意回避,甚至也有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创性而进行假言叙事的情况。

  不应过分依赖作家自述的另一原因在于,很多文本在形成过程中,创作主体并不一定具有明确的意图。没有明确意图或没有想得很清楚,可能是创作过程中的真实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作家在后来追加一些创作意图,这种后置意图也只能作为文本意义来源之一,不能取消阐释者对文本意义的领悟和概括。

  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希冀单纯从作家的创作谈和纪实性文字中找寻他们写作的所有意图的“奥秘”,也就成为一种奢望。相反,我们应对作家刻意强调的意图和未必想得很清楚的意图保持适当警惕,因为这些叙述可能成为阻碍批评家主体性发挥的不利因素。尤其是对作家叙述中说法不一、前后矛盾的地方更要多加留意。理性甄别“作家声音”,对那些多版本叙述、相互矛盾的“事实”保持警惕,合理征引和辨析作者意图,是文学研究实践中需要处理好的重要问题。

  丰富解释视角

  理性看待“作家声音”,并不是要否认其在文学研究中的功效,恰恰相反,在不少研究个案中,“作家声音”为解释一些文学现象提供了具体生动的视角和真实可信的动因,有助于我们科学准确地阐释文学现象的“存在之由,变迁之故”,从而尽可能保证文学批评的公正性。比如,在解释先锋作家20世纪90年代的集体转型时,文学史和大量研究成果一般从先锋文学的内在缺陷、读者接受的厌倦等角度解释这些作家的转型动力。这些解释无疑有助于说明促成先锋作家集体转型的外部因素,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价值。但作家或文学流派的转型,除外因推动外,作家主体的因素也不应被忽略。近年来,随着一些先锋作家对自己90年代前后创作风格转型的叙述,他们集体转型的内因得到了有效补充。由此可见,作家的“现身说法”成为解释文学“变迁之故”的重要角度。

  众所周知,作家在进行文本创作的过程中,常常会进行修改,并因此形成不同的版本。促使作家修改文本的因素有很多,有的是作家从艺术自洽角度或缘于自我认知的改变而做出修改,有的则是因为编辑意见、读者反馈或相关规范要求。相对于作家的主动修改,被动修改或文本“被修改”常常包含更为复杂的创作过程和更加丰富的文学讯息。面对这种情况,辨析作家的原初意图与文学的原初版本,是文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同时,在文学创作和出版过程中,由于种种外力所形成的文学版本,并不等同于原初版本。如果在研究中对这些版本不加辨析,就有可能误解作者的真实意图和文本意义。

  由此可见,“作家声音”并不是我们阐释文学作品的绊脚石。对于很多主题隐晦、歧义丛生的文本或现象,“作家声音”提供了理解文本的重要视角,可以发挥“地图”或“拐杖”的功能,帮助我们准确把握文本的意义。而对于一些较为复杂或具有多个版本的文学文本,我们则要理性辨析文本的最初样貌和作家原初意图,并由此分析文本的意义及其历史变迁,这样才能保证文学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发挥引导功能

  在中国传统文论中,“以意逆志”和“知人论世”最早涉及文学批评实践中的“作家声音”和作者意图问题。此处的“意”指批评者之意,“志”指作者之志。围绕文学批评中读者之意与作者之志的关系,形成了两种观念,一种是以东汉赵岐为代表的主张“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的尊崇作者意图派,另一种是以清代袁枚为代表的反对作者意图派,袁枚认为:“作诗者以诗传,说诗者以说传。传者传其说之是,而不必尽合于作者也。”在西方,关于“作家声音”的合法性问题,传统的“作者中心论”普遍认同作品的意义来自作者,而20世纪以来“文本中心论”则认为文本意义独立于作者。

  那么,在研究实践中应如何全面、辩证地认识和使用“作家声音”呢?可以说,任何一种脱离具体时代语境、离开文学阐释案例而贸然宣布“作家声音”重要或失效的做法,都是偏激与失当的。一方面,知晓并合理运用“作家声音”阐释作品意义是文学批评和研究的重要基础。聆听“作家声音”、知晓作家本意是文本阐释的起点,确切的作家意图可以减少对文本不必要的臆测,杜绝漫无边际的过度阐释。另一方面,作品的意义并非作者或批评家单方面赋予的,而是由作者、普通读者和专业批评家的“声音”汇聚而成。因此,打破创作谈、访谈、作家自述等“作家声音”对文学研究的方向性和主宰性引导,充分发挥研究者的主动性,不把“作家声音”当成文学意义的唯一来源,是文学研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传统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文论由于过分看重作者对文本意义的赋予,因而批评和研究重心常常放在文本意义与作者意图的互文关系上。在这类研究中,作者意图具有无可置疑的地位,但这种作者中心和意图本位的分析模式使“作家声音”成为阐释作品意义的“囚笼”,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接受者和研究者的能动性。20世纪以来,随着语言学转向和阐释学、接受美学的兴起,内部研究、文本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成为新的批评范式,作家的“声音”与意图的重要性被极大削弱,作家的主体地位逐步让位于文本和读者。文本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切断了“文本—作者”之间的关联,相信文本内部的意义自洽,认为只有读者才能赋予文本真正的意义。这些文论主张丰富了文学批评和研究的视角与方法,有其理论贡献,但在对待作者意图与“作家声音”方面,无疑显得矫枉过正。

  时至今天,当我们重新审视各种文论主张和研究范式中的作者意图问题时,除了要理解它们各自的时代背景及理论优势外,也应认识到其短板和偏执。在当下的学术语境中,基于中国文论建设和文学研究实践,我们应努力建立一种新型、有效的作者意图观,使“作家声音”成为文学研究多重话语中的一种,发挥它作为“拐杖”“航灯”或“地图”的作用,推动文学研究走向更深入、更宽广的境界。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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