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是人们区分好坏、美丑、益损、正确与错误,符合或违背自己意愿等的观念系统。它通常是充满情感的,并为人们自认的正当行为提供充分的理由。价值观具有动机、意志的功能,是规范性的,也是个体行动和态度的指导。自古以来,中华文化就重视探讨“义以为上”的人生追求和价值观在人格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孔子的“君子人格”和当代大学生对最佳心理健康者的期待,我国心理学家黄希庭发展出的健全人格模型提出,可以用三个同心圆来表示健全人格的结构,其中最里层便是正确的价值观,它是决定健全人格结构的核心因素。正确的价值观是人们幸福生活的源泉,也是人们生活的准绳,它决定着我们会选择怎样的自我态度、人生理想和生活方式来度过自己的一生。近些年来,国家政策层面开始重视个人的主体地位,强调核心价值观在人格形成、行为发展中的动力作用,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等。那么,核心价值观究竟是如何在其中发挥动力作用的呢?
核心价值观的心理组织模式
已有研究表明,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被人们始终坚持并发挥动力作用,其独特的心理组织模式是基础。一方面,核心价值观在大脑中是以一种基于道义原则的绝对规则方式进行表征的。有学者发现,相比于非核心价值观,个体在加工涉及核心价值观的陈述时,更多地激活了腹外侧前额叶这一与规则提取相关的脑区,这说明核心价值观是按照一种绝对规则的方式存储于大脑中的。与之相反,非核心价值观可能仅仅是一系列社会理念和规则的集合,人们需要调动大脑中与抽象的概念性知识有关的脑区对其进行表征。另一方面,核心价值观在表征上往往与自我概念存在高度的一致性。例如,有研究发现,对核心价值观的评估与判断会激活内侧前额叶这一涉及自我信息加工的脑区,即核心价值观与自我信息加工在神经反应上具有一致性。最近的行为研究结果也表明,某种价值观的重要层级越高,其与个体自我概念之间的自动联结就越紧密。
总之,价值观越接近核心层级,就越倾向于以一种基于道义原则的绝对规则方式进行表征,且在神经结构上与自我加工系统紧密相关。这种心理及神经组织模式会使得核心价值观牢牢占据人们信念系统的中心位置,在面对外界信息冲击时稳定性也会随之提高,进而在人们的行为中发挥持续的动机作用。
核心价值观如何发挥导向作用
价值观可以为人们行为的正当性提供充分的理由,决定着人们在生活中的各种选择,并以此来发挥行为导向作用。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够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主要在于相关信念已经内化为人们的最高价值目标。
在实际生活及社会治理中,我们可以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对个体行为的持续导引和支撑作用,使其不断激发个体的内生动力。例如,傅安国等人对海南某深度贫困村脱贫内生动力机制的研究表明,价值观是贫困个体行动的核心动力,贫困个体选择何种人生目标和生活方式都由其价值观决定。因此,要揭示贫困个体的心理规律和机制,心理学者就必须要研究他们的价值观,并使其发挥核心的动力和导向作用。当个体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对未来抱有信心时,就更倾向于做长远的打算,也就更容易脱贫。岳童对社区干部治理内生动力机制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民主共治、社区和谐、居民利益、干群关系、人际共赢和依法治理等治理价值观是社区干部关于如何服务居民与治理社区的心理标准,对他们的治理行为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决定了他们选择何种工作以及服务居民的目标和方式。
核心价值观如何维持自身正当性
核心价值观一旦形成,便可以在个体面对环境中的外在价值观信息时,不断地发挥评价和对抗作用,以维持自身的正当性,从而持续为个体行为提供支持。
首先,核心价值观评价会伴随着情绪反应的产生。有学者借助磁共振分析技术,发现当个体想象有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事件发生时会产生愤怒的情绪,与之伴随的是眶额叶外侧、背外侧前额叶及其前脑岛的激活,而这些脑区在之前的研究中均被报告与负性情绪感受有关;同样,当个体经历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事件时,也会产生自豪感,与之相应的是中脑边缘区域的奖赏系统的激活,说明符合自身价值规则的行为在情感上也会有所偏好。一些学者的元分析结果发现,对违反自身价值观的评价过程主要激活前脑岛、前扣带回及额中回等脑区,如此构成了一个由自我认知规则评价到情感表征评价的神经环路。
其次,核心价值观也会对自身行为结果进行评价。有学者探讨了价值观对自身行为适宜性与否的评价过程,筛选出自我超越或自我增强价值取向的两类人:前一类个体关注他人福祉,有很强的亲社会倾向;而后一类个体有更强的动机来增加自己的利益。在实验中,他们要求这两类被试完成金钱分配任务,被试可以选择将钱分给自己或捐给慈善机构。研究结果发现,相比于自我提升取向的个体,那些更看重自我增强的被试在获得金钱奖励时腹侧纹状体等与奖赏感知有关的脑区激活程度更强,且在行为上表现出对慈善机构更少的捐款。不仅如此,当强迫他们将金钱捐赠给慈善机构时,其大脑活动模式与前人研究结果中个体遭遇金钱损失时非常相似,表明这类人可能倾向于将金钱捐赠视为一种低价值取向的行为。这一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个体价值观一旦形成便很难改变的原因:由价值观导向的行为与内在价值规则和自我概念之间会形成循环验证,内在强化机制保障了自身价值观系统的正当性。
最后,业已形成的核心价值观还具有维持自身稳定性的倾向。当面对外在价值取向带来的强制性冲击时,价值观系统会产生对抗反应。前人关于价值观对抗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价值观交易领域,即用金钱补偿来迫使个体在某些核心价值观上妥协,以此来考察个体相应的表现。结果发现,个体在此过程中不仅会产生一系列负性情绪(如愤怒、厌恶等),以对抗外在价值取向所带来的冲击,还会进一步加强对自己原有价值观的坚持,即形成所谓的“逆火效应”(Backfire Effect)。一些国外学者探讨了“逆火效应”背后的神经机制问题,他们召集了经济学和神学专业的被试来完成价值观交易任务,如在人的生命和金钱补偿中进行强制性选择,其目的是用金钱诱惑来冲击被试的核心价值观。研究结果发现,神学专业的被试在交易选择中主观报告出了更高水平的愤怒和厌恶情绪,在神经活动上更多地激活了右侧杏仁核和前颞叶等脑区,且其内侧前额叶—颞叶—边缘系统网络及杏仁核之间的连接强度与其自我报告的厌恶评价程度存在更强的相关性。杏仁核及其额叶—颞叶—边缘系统网络更强的活动可能说明,他们在交易选择后会产生更强的情绪关注水平,而前颞叶等脑区的激活可能反映了道德相关的规范或规则被违反的复杂的知觉过程。这表明,核心价值观的规则绝对性水平更强,当遭遇不同价值理念的强行冲击后,可能更容易将其知觉为对自我认同的冒犯,此时个体会产生更强的对抗性情绪来保护其既有的核心价值理念。
综上所述,个体所形成的核心价值观是可以在其人格发展过程中发挥持续的动力作用的。目前,西方心理学家的相关人格动力理论多着眼于个人自主自决的动机形式,忽略了价值观在人格发展中的动力作用。但从中国文化意涵及当代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来看,未来需要进一步关注价值观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心理机制,建构符合我国文化和民族特点的人格发展动力理论,以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凝聚人心、汇聚民力中发挥作用。
(作者系西南大学心理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心理学部副教授;重庆师范大学区域发展咨政献策研究中心负责人、高级实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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