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监督现代化
2023年08月22日 09: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8月22日第2718期 作者:皇甫鑫 陈永杰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基层的清正廉洁对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地运用于基层监督,既有理论上的契合性,也有实践上的可行性。

  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构建统筹协调的基层监督体系 

  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在基层监督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就是构建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基层监督体系。

  在权力监督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为党对各级各类监督力量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统领基层监督体系建设。在统筹协调的过程中,各类监督力量各有优势,例如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和细微性,纪委监委监督具有严肃性和震慑性等,而党对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可以更大限度地发挥各类监督力量的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党对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根本上是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性。只有坚持好党的统一领导,加强党建引领与统筹,才能更好地落实党政机关的决策执行、纪委监委的监督保障以及对群众自治进行有效补充。在中国,党性与人民性高度统一,加强党对基层监督的统一领导在本质上就是加强人民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

  秉持源头预防理念,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水平 

  源头预防即为本源治理,“枫桥经验”有源头预防的传统。新时代,将“枫桥经验”源头预防的理念运用到权力监督中,本质上就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权力限定在规范化的轨道上,从基层监督法治化制度化的高度全面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制定权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以权责清单勘定监督对象的权责边界,将权力、责任和不可为事项勘定在特定的范围内,约束权力任性、防止权力不作为,在源头上预防权力失范现象的发生。第二,明晰运行流程,建立程序制约。相对于事后的问责或腐败查处,程序制约具有事中约束的功能,可以有效地将失范行为制止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降低权力运行失范成本。程序制约的关键在于权力运行流程的严格执行,一步不能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不能搞简易程序;同时,不能任意增加程序,禁止以程序的增加来增设寻租的关口。第三,打造数字监督,形成预警机制。数字监督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监督,通过权力运行在线化的方式使得权力行为信息的生成、流转都在数字平台运行,产生详细的权力运行痕迹以便于回溯。数字监督有利于实现实时监督,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与系统设定不符的现象则可立即发出提醒,及早发现并处置权力运行的失范行为。数字监督有助于破解“信息不对称”困境,通过对监督对象的基础信息和多种数据库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值,从而实现对权力的监督。

  遵循抓早抓小思路,遏制权力运行失范苗头 

  无论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矛盾不上交”,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都体现了“枫桥经验”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思路,将矛盾就地化解。

  就权力监督和腐败治理而言,抓早抓小抓苗头更有必要性。从腐败性质来看,腐败本身具有扩散性,如不及时制止,有可能发展出更为严重的腐败问题,甚至形成集体腐败现象和腐败同盟,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对于腐败的治理要抓早抓小,将腐败遏制在苗头。从腐败危害来看,基层“微腐败”对于整个公权力体系以及社会运行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而更为严重的腐败不仅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还会损失公权力的公信力,政治生态的修复难度更大、成本更高,将腐败遏制在苗头不仅可以及时止损,还可以保持公权力较高的公信力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从治理难度上看,基层“微腐败”所需要的信息相对较少,治理难度相对较低,可以更多地依靠群众力量予以解决,将问题在基层化解;及早发现“微腐败”,以“微腐败”对应的微处分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悬崖勒马。因此,对于腐败和权力运行失范问题,必须抓早抓小,将这些问题控制在苗头,严防腐败的扩散。

  传承群众路线方法,以现代治理理念增强监督效能 

  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是“枫桥经验”一以贯之的精髓。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中指出:“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新时代,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仍是重要方式。群众参与基层监督需要建立健全参与机制,首先就是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要完善用权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此外,还需要建立一些激励机制,调动起群众参与公权力监督的积极性。

  “枫桥经验”60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由点及面、不断辐射、与时俱进的过程,尽管其对象、方式、形式随着时代不断发展,但其内核不变,即坚持党的领导、抓早抓小抓源头、发动和依靠群众促使矛盾在基层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监督具有较高的内在一致性和统一性,创造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可以有效推进基层监督实践,不仅可以尽早发现并处置权力运行失范的风险,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基层干部,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系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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